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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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乳山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主动对接全市中心工作大局,强化规划宏观调控职能,科学编制各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优化规划方案审批流程,严格规划动态监察机制,获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城市总体规划】 乳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乳山市城市性质为胶东半岛海滨城市,到2020年城市人口达40万人,占地4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70%。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乳山市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分为3级:一级为乳山市区,是全市政治、文化、经济中心;二级为白沙滩、海阳所、南黄、下初4个中心镇;三级为一般建制镇。乳山市城市规划区为G309国道以南市域范围以及龙角山水库水源保护区。2014年年底,乳山市建城区面积58.04公顷,其中,城区33.04公顷,银滩25公顷。

【城乡规划编制引领】 围绕全市中心大局,超前编制城乡规划,提升城市规划科学性,强化规划的宏观调控职能,编制各类专项规划,4月底完成乳山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指导海岸带生态修复和保护利用;6月底完成塔岛湾海洋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概念性规划,控制塔岛湾开发建设,合理保护和利用塔岛湾自然资源;完成乳山市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与城市防洪规划协调衔接,重新布局排水管网,推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道和泵站等排水设施改造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编制重点区域规划,完成乳山市农村新型社区布局发展规划,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市化管理,打造功能完善、配套齐全、宜居宜业的新型社区;完成乳山市节能环保产业园规划、中韩食品与生物科技产业园规划、新兴产业园中韩制造业工业团地规划、塔岛湾中韩海洋文化体验区规划4个特色园区规划,完善基础工程和配套设施,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指导编制民生事业规划。完成深圳路、台湾路等16条道路及雨污分流规划设计、天骄村镇银行等重点项目规划方案审批工作;完成规划面积2.47万平方米的行政服务中心广场规划设计;完成城区闲置地、裸露地、边角地等26个地块、总面积7230 平方米的绿化设计方案,达到插空布绿、增加绿量目标。

【规划设计方案管理】 出台《乳山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程序》,在符合上级规划大框架下,简化项目审批手续,提高规划方案审批效率。建立规划快视系统、规划“一张图”管理系统、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创新规划管理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档次,规划建设国家二星级绿色公共建筑科技规划展示中心,为乳山市科技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提供展示窗口和交流平台。原汽车站(乳山银茂商业综合体)、原体育场(北京中高集团住宅小区)、原笙歌厂区(乳山市香榭里·中央花园)项目均按照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提升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质量。

【规划动态监察落实】 严格执行《乳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和放线验线到场、基础施工到场、地上主体建筑施工逐层到场、外部装修到场、配套设施建设到场的“五到场”制度,对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程动态监控,确保规划设计方案落到实处。对全市老城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情况全面摸底调查,协助城区街道拟定13个社区办公用房不足问题近期或远期解决措施;将物业管理用房纳入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范围,做好社区办公用房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验收及移交工作。建立规划监察大队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函告联动机制,在打击非法乱建过程中,规划部门严把违法行为性质认定关,依法提出处罚意见,执法部门根据处罚意见下达处罚决定。

【规划行政服务创新】 实施规划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模式,将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归并到政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实现规划行政许可申报、受理、审批及结果查询“一站式”服务。构建“城市规划技术审核小组会~局长办公会~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三级会审工作机制,评审后的规划方案通过规划局网站、建设现场设置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杜绝各类违规审批行为。简化重点急办项目方案审批程序,实行一案一议,即报即审,容缺受理,提高规划方案审批效率。推行规划技术审核机制,加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规划控制指标及其他规划强制性内容,为项目招商和领导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
(王波 王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