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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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围绕保安全、重民生、促发展的要求,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推进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谐监管, 保障全市食品药品市场健康稳步发展。截至12月末,全市有食品生产企业55家,食品流通业户4385家,其中,批发14家、零售3367家、批零兼营1004家,餐饮单位846家,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1 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等涉药单位68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42家,化妆品经营单位92家。

【机构职能改革】 按照乳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乳政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3月,组建新的乳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7个科室,辖属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副科级)1个事业单位 、15个基层派出机构。全系统设编制126个(其中行政编制108个,事业编制18个),有在编人员118人。其中,接收从工商行政管理局划转的公务员86名。局领导班子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员1名。改革后从工商、质监、卫生局等单位划转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4项,承接威海市局下放药品零售许可职能4项,加强行政审批职能2项,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执法用车23辆,人员及办公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给。

【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按照网格化监管原则,结合开展食品安全“乳山行动计划”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日常检查及网上巡查力度,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器械及保健化妆品市场秩序。截至2014年年底,出动执法人员21808人次,车辆6253车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9472家次、行政自然村578个、集贸市场和庙会95个次、旅游景点1个,责令改正101户,查办案件24起,罚款6.7万元。
  食品安全协调 制订下发食品安全整治、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情况调研等方案,在601个行政村和21个城镇社区设立62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构建覆盖“市、镇、村”三级食品监管网络。组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开展2次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实战演练,制定各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岗位考核责任制,建立协调沟通机制,打好监管工作基础。根据“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要求,出台具体措施,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年内,摸底调查生产企业通过GB/T22000或HACCP认证情况,参与餐饮品牌示范街区、示范店和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规范检查拟申报示范单位20家,推荐上报东海宾馆水饺、大包等地方名吃4种,推荐乳山市正洋食品有限公司为“食安山东”生产示范单位。规范市场秩序,以城乡结合部、小商品批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对象,以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为重点内容,分别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肉类、小摊贩、小餐饮及网络食品交易等整治。发挥乳山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加大联合执法检查频次,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开展肉及肉制品、农村食品安全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食品生产流通经营监督 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摸底调查工作,走访调查食品企业3200家,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信用档案51家、食品流通企业档案3000份,为执法监管工作打下基础。建全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建立以监管信用档案和日常巡查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对5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主体责任检查2次,并审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48家。探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已有50家企业建立制度。对学校周边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大中型商业超市、批发部等重点单位的米、面,特别是儿童食品(鱼肝油)和婴幼儿乳粉等重点品种的食品质量和标签标识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业主销售食品行为。
  餐饮服务监管 加强食用油、肉类和食品添加剂重点品种,原材料采购、凉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重点环节,旅游景区、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区域,节假日、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餐饮服务环节综合治理。推进餐饮示范街、示范单位和示范学校食品创建工作,完成4条示范街创建,“评定清洁厨房”470家,寻找“笑脸就餐等级评定”680家。完成出租后海岸带、城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药品器械监管 开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管理、高风险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及儿童鱼肝油类产品等检查。推进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及安全示范店、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年内,20个示范社区(村)、9家示范药店全部通过威海验收,完成39家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开展2013年度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评定A类单位585家、C类单位91家、D类单位5家。组织监督检查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4家、医药批发公司1家,指导1家药品包装材料企业做好开办验收准备。开展诊所使用药品品种备案,完成备案97家。上报药品和器械不良反应报告1432份,新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报告364份。做好本辖区媒体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和移交工作,监测和移交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12个。推进医疗器械整治行动,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定制式义齿、高风险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供货商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内容。年内,检查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14家、个体诊所50家、牙科诊所30家、村级卫生室106家、批发企业1家、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单位8家,限期改正存在问题单位97家。
  食品药品抽验 开展监督抽验、风险性抽验和评价性抽验工作,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研究。抽验所有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餐饮服务单位重点产品,所抽样品涵盖大桶水、罐头制品、豆制品等38个品种,抽样598批次。药品抽样以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和中药饮片为重点,完成抽样120批次,其中不合格15批次。
  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准入 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并把许可事项在单位网站上公示。截至2014年年底,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391家,变更652家,延期614家,注销16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84家;委托加工备案12家。按照省药监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验收实施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新开办企业从严审查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发生。受理新开办药店9家、GSP认证企业102家和变更企业108家相关材料,完成认证26家。办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2356个。
  投诉举报处理 成立“12331”投诉举报中心,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流程及台账,发挥服务群众、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重塑窗口形象作用。截至2014年年底,接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59起,市长热线转办投诉举报33起,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电子监管平台建设】 筹建食品生产流通电子监管平台,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电子监管平台,为远程监管、经营者索证查验和电子建账、消费者查询提供方便,截至2014年年底,完成40家软件安装和试运行。继续建设餐饮电子监管平台,年内新增40家“阳光厨房”,总数达86家,同步完成餐饮安全中央监控平台建设,减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频次,提高远程监管效率;筹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了解餐饮单位基本情况、接待旅游和大型团队、信用评级等信息,2014年年底,有55家大型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录入、上传数据。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将市、镇、村三级694个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纳入监管系统,并在56家药店设置药品信息查询机,防范药品非法经营问题。

【食品药品监管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官方微博和网站等媒体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和部门职能,将工作动态、食品药品安全警戒、最新政策法规等信息及时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威海晚报·今日乳山》版签订全年宣传合同,每月制作1期食品药品安全专版;与电视台民生直通车栏目合作宣传食品、药品知识;与文广新局合作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片,在601个村播放公益宣传短片800场。组织业务骨干不定期举办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集市、进农村活动,通过广场宣传、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面对面解答群众问题;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编印资料等方式,培训40次1162人次。全年编发《食品药品监管信息》38期,其中,被省局采用2篇,威海市局采用6篇;编发《工作简报》18期,在《大众日报》上发稿1篇,在《威海晚报》上发稿2篇,在《乳山时讯》上发稿15篇、发专版6个。
(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