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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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乳山市物价局围绕稳物价、调结构、惠民生,强化价格管理与服务,整顿规范价格秩序,拓宽价格公共服务领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被国家发改委经济导报社授予“价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服务发展】 制定《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意见》,2014年5月1日,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实施,将水、电、气、热等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建项目及已建成未售出商品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律计入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在房价以外收取相关费用。出台智能停车场收费标准,对市政府在车流密集部位规划设置的停车场,拟定收费标准,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收费,联合经信局、监察局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3~10月,班子成员带队集中走访企业158家;组织编写《乳山市现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汇编》及制作“企业交费登记卡”,免费向企业发放;回访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执行情况,征求企业意见建议,杜绝涉企违规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价格监督检查】 召开全市大型零售商场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市明码标价情况,规范经营者行为,并检查全市商品房销售及旅游市场明码标价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未备案在售楼盘62个,对部分没有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商品房经营单位及旅游景点和餐饮住宿酒店,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检查建设、交通、环保、工商、消防5个系统下属单位收费及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听取群众对治理乱收费工作意见建议,规范收费秩序。受理和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维护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年内,通过“12358”价格咨询举报电话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全年收缴罚没款23万元,退还用户多收价款46.9万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通过来电、到访等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96件(次),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价格与收费管理】 出台调价政策,做好价格管理工作,规范理顺全市4家驾校驾驶员培训费;调整大乳山景区和石佛山景区门票价格;完成小汤温泉定价资料审核并提出初步定价意见;规范理顺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与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市区集贸市场及早、夜市卫生管理费收费标准;与住房建设局联合下发《关于明确集中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阁楼和跃层住宅及换热器收费办法;审核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电价补贴材料,为企业争取上级电价补贴;规范乳山市中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试运营期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确保车用天然气市场价格稳定。做好价格调研工作,调研垃圾发电、风电、养老机构收费情况;对峰谷分时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形成统计数据上报市物价局;调研2013年垃圾发电结算电量及上半年城市供水情况和污水处理情况;就公立医院改革修改过的调价情况召开乳山市公立医院改革座谈会,反复征求5家试点医院和3个局意见,完成乳山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调整。加强收费管理,做好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严格收费单位信息填录、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理顺、收费许可证打印。审核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求收费单位备案。年审农机、民政、质监、畜牧等单位收费项目91个。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暂停收费项目6项、降低3项。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为政府调控市场,平抑物价奠定基础。全年收缴基金690万元。

【价格监测服务】 做好价格监测点规范化建设,全市原有监测点资格确认13个,取消2个,新增4个,并适度调整监测商品品种。统一发放“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标识牌,并建立考核台账,配套规章制度,培训采价员业务,规范监测点采报价行为,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加强价格信息发布和宣传力度,围绕民生关注,做好60种民生商品价格日常监测;利用电视栏目、网站和6处LED电子屏幕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在《威海晚报〈今日乳山〉》开辟主要农副产品价格行情专栏,每周一期,扩大价格服务覆盖面。

【价格认证】 按照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开展价格鉴证工作,严守操作规程,做好涉案认证,全年受理案件152起,标的额660万元,涉案物品上万件,实现涉案鉴证零复议。组建“乳山市价格鉴证专家库”,在工程造价、房地产、汽修、金银珠宝和园艺林木等10个行业,选任各类技术专家10名,年内,10人次在8起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