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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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乳山市国土资源局正确处理“保护与保障、服务与管理”关系,实现“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目标,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岠嵎山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获省级地质公园建设资格。行政服务窗口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压缩业务办理时限7项,办理土地登记3.1万宗,连续获评“优秀服务窗口”。

【土地专项国家审计】 2014年8月17日,审计署审计组14人进驻乳山,审计乳山市2008~2013年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土地融资及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供应、使用等事项,至10月31日完成。审计期间,全市按要求提报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项任务完成。

【耕地保护与整理】 2014年,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市、镇、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全市耕地58397.83公顷、基本农田49854.75公顷得到保护,没有发生违规占用现象。开展土地开发整理,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争取威海市项目5个,扶持资金900万元,项目规模433.93公顷,增加耕地37.47公顷;组织县级补充耕地项目8个,投资500万元,项目规模272.6公顷,增加耕地33.87公顷。

【土地盘活使用】 制定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清理盘活方案,组织调查摸底,建立详细台账,引导镇(区)在引进项目时统筹利用,全年各镇(区)自主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17宗139.13公顷。依法处置闲置土地,解除用地合同,收回闲置土地用于其他项目,全年盘活闲置低效用地 7 宗25.87公顷,进入处置程序5宗19.53公顷,有条件延长动工开发的6宗40.86公顷。规范用地市场建设,全年出让工业用地72宗162.33公顷,出让价款3.41亿元;经营性用地74宗266.53公顷,出让价款31.34亿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明确挖潜指标奖励标准,确定3个镇6个村进行试点,规模13.86公顷,项目实施后可周转建设用地指标11.86公顷。抓好海岸带综合整治,立案查处43宗,其中,主动拆除8宗,移交法院35宗,整治工作基本结束。

【矿产资源管理】 依法管矿,开展矿山企业检查和储量动态检查,及时掌握各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定期组织查处违法采矿活动,将矿业权监管与安全生产管理结合,组织专家深入井下检查矿山2次15处,对发现的5家13处违法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全部监督落实到位。建立石材矿山有序退出机制,市政府出台《关于强化石材开采综合整治建立有序退出机制的意见》(乳政办发〔2014〕28号),计划利用4年时间将全市石材矿山全部退出。2014年,关停石材矿山11家。

【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  依法做好新办、延续矿山地质环境审查工作,落实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全年收取保证金271万元,收缴面达100%。组织地质灾害巡查210人次,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手册300份,发布预警8次,开展应急演练3次,参演者300人,及时排除隐患1处。完成到根见村隐患点搬迁工作,基本完成宫家村北花岗石废弃矿区环境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争取省级资金1500万元,实施金碃岭矿区恢复治理工作;市政府投资91万元,治理8镇43个村149个废弃矿井;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岠嵎山获省级地质公园建设资格。

【测绘行业管理】 新增“数字乳山”地理信息平台应用单位 3家,完成数据更新准备工作。完成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资料收集工作,上报资料134份。对测量标志采取定期和动态相结合巡查管护,按属地管理原则,责任到人,全年全市完好率100%。开展测量标志普查工作,调查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数据汇总整理。
(郑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