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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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乳山市人民法院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服务乳山发展大局,坚持公正司法,强化司法为民,提高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审、执结案件5710件,标的额1.7亿元,获“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威海市廉政文化示范点”称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泉民视察乳山市人民法院并给予肯定。

【刑事审判】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507件645人,审结473件581人,刑事审判工作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对于轻微刑事犯罪或具有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罪,社会影响较小、悔罪态度较好、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35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加大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力度,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审理未成年案件,制定《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机制实施办法》,设立专门心理咨询机构,配备2名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干预方法,全程对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关爱和疏导,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加强自我管理,矫正不良行为,提升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商事审判】 审结各类民商事案3691件,诉讼标的额1.23亿元。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形成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全程调解,院长、庭长、承办人多层次全员调解工作格局,全院民商事诉讼调撤率77%。建立金融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妥善审结金融借款、企业债务类案件573件。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4家,涉及职工600人,盘活低效闲置资产1000万元,妥处历史债务6000万元,清偿破产企业拖欠职工款项2000万元,实现企业破产“零振荡”。完成光谷新力和哈尔滨阳光房地产的破产重组工作,推进欣业联科技园公司和欣业联建设公司的破产重组工作。

【行政审判】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5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到市工商局、行政执法局等行政机关举行法制讲座、卷宗评查、座谈交流等6次,提出司法建议2条,推动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审查行政非诉案件47件,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银滩沿海违法建筑20处,全力支持乳山市海岸带综合整治工程推进。

【执行工作模式创新】 开通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执行通道”,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做到快查、快控、快执、快结;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突击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加大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力度。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以堵塞执行机制管理漏洞为核心,严查严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行为;打击规避、阻碍、抗拒执行行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8条,依法拘留、罚款24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1人。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562件,执结1501件,执结标的额1.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92.8%,无信访。

【涉法信访案件妥处】 坚持关口前移,对重信重访案件进行详细摸底,排查基层纠纷500起,对153起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案处置,与地方党委政府协作,强化稳控措施。落实信访责任,逐案建立化解台账,院领导亲自包案、接访、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对象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化解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全年接待来信到访116件次,初信初访化解率98%。建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合法合理诉求渠道,依法严肃处置无理违法闹访缠访行为,维护生效裁判权威。

【阳光司法工程推进】 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用审判管理软件,将纸质卷宗扫描形成电子卷宗5382本,方便当事人查阅;完善案件信息,录入完整率100%;建立科技法庭7处,科技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入卷归档;将所有应当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在生效后7日内上网公布;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以短信方式定期向申请人反馈案件情况。年内,进行庭审直播2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912篇,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向当事人发送短信3234条;与《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和乳山电视台合作,公开庭室职能、解读司法政策、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开通官方微博,将法院工作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司法为民实事兴办】 简化立案程序,实行“限时服务、首问必答”,对能当即办理的,在15分钟内完成立案手续。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军人维权窗口”,优化导诉立案、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和判后答疑等多项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全年巡回审理案件588件,占基层法庭结案总数35%。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7.41万元,为经济困难16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1万元。开展“民情大走访”、包村帮扶和“一对一”帮扶工作,深入社区、校园、乡村进行法制宣传,走访农村社区群众4000户,向帮扶村投入扶持资金11.78万元,为困难群众捐助资金1.4万元,提高群众满意度。

【审判队伍建设】 调入、考录、公开招聘正式干警7人、司法辅助人员14人,充实审判力量;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30人,激发队伍活力。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培训49人次,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选、典型案例评析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定期举办“院长党课日”,不定期邀请党校教师开设“专家党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提升干警党性修养。推行“四心工作法”,通过身边先进典型带动全院干警;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专项治理,建立“民声通道”和网络举报违法违纪系统,把监督贯穿于工作各环节,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形成干警“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廉政工作局面。出台《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系若干意见》,印制联系卡,开通专线电话,对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走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成45名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总数增至80名,与法官人数比例达到1.08∶1,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87.1%。组织争创“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重新布局院办公楼和4处法庭文化设施,增强干警自豪感和荣誉感,营造和谐向上文化氛围。
(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