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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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乳山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检察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发展。年内,该院被威海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称号,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

【职务犯罪查办】 2014年,乳山市检察院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5件19人,立案查处渎职犯罪案件4件5人,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为国家挽回损失220万元。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加大对窝案、串案查处力度,全年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6人、国企管理人员职务犯罪5人、侵吞私分国有资产犯罪4人、医疗卫生领域贿赂犯罪3人,依法惩戒腐败分子,发挥震慑作用。

【刑事检察工作】 2014年,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新情况,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93人、提起公诉667人。从快办理涉黑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15件40人,推动治安形势持续稳定;依法办理贷款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案件21件30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依法办理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案件4件10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作出不捕不诉处理27人、变更强制措施4人,依法快速办理轻微案件327件,减少社会对抗,彰显司法关怀。

【诉讼监督工作】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立案监督3人,追捕追诉10人;对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34人、不起诉9人;开展监管安全检查、社区矫正监督50次,防范超期羁押、监管事故、脱管漏管等问题。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实效,办理民事申诉案件7件,建议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建议3份,均被法院采纳;开展诉讼违法调查3次,办理调解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3件;针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7件,发出整改建议3份,对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正确履职,起到推动作用。探索推行以检察宣告、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检察”运行模式,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50条,公开法律文书77份,对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和公开答复50起,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告3起,公开审查2起,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威海市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 与市纪委联合建立预防志愿者制度,选聘25名志愿者参与法制宣传、预防调查等工作,构筑专群结合的预防工作体系。运用警示教育基地、党校课堂、法制宣讲团等阵地,举办法制讲座40场,提供预防咨询25次,对单位进行警示教育50家。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为重点民生工程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4次,监督公共资源招投标活动24次,维护政府投资安全。针对办案发现的惠民补贴发放、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6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市领导批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报告”。

【检察队伍建设】 立足检察职责,践行群众路线,查摆“四风”方面存的问题70个,建立完善效能督察、执法监督、检务管理等7项规章制度;开展民情走访、送法下乡、包村联户等活动,联系居民3000户,提供服务200次,解决困难40个,投入19万元帮扶6个村进行村容村貌整治,与20户困难家庭建立帮扶关系,捐款3万元。推进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选派干警参加培训20次,组织专家讲座12次,提高检察人员法学理论和执法技能。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恪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项教育活动,执行执法档案、回访监督制度,开展执法行为、纪律作风等检务督察13次,检察工作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年内,有9个部门和23 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5名干警被评为省市检察机关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3项创新成果被上级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张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