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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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指示,1997年9月,乳山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全市涉及农民负担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取消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35项,达标升级活动44项、文件20个(其中市级出台的文件6个,镇级出台的文件14个),并对有关文件进行了修改。此举可减轻农民直接负担660多万元。同时,开展了农民负担执法大检查,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17.5万份,保证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1998年,市委、市政府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责成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全市的农民负担管理规定做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当年全市农民直接负担村提留和镇统筹费总额6154万元,人均负担116元,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1%;农民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165.87万个,劳均6个。

【推行财务公开制度】 1996年开始推行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各村成立了由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5~7人民主理财小组,对本村的各项经济行为行使民主理财管理权限;每村都按规定要求在大街显著位置建立财务公开栏,定期向村民公开全村财务收支状况。同时各村还对农户与村集体的往来帐项采用两套帐记录,年终将其中一套发给农户,让群众自觉监督。各村的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实行情况由镇经管站于每月初进行考核,按考核标准对村负责人及会计实行奖惩。
财务公开制度的全面实施,增强了农村财务的透明度,提高了农村干部、财会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堵塞了胡支乱花的漏洞,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三年中全市可节约非生产性开支1500万元以上。1998年乳山市被农业部选定为全国十一个农村财务公开试点示范县、市之一。

【建立“村帐双管”制度】 为了寻求科学的农村财务管理方法,完善现行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市经管站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外地有关经验,于1997年春在乳山口镇进行了“村帐双管”(村帐由镇、村两级共同管理)试点工作。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各镇推行。至1998年,全市16处镇601个村全部实行了“村帐双管”制度。通过“村帐双管”,解除了农民群众对农村财物管理中的种种疑虑,加大了对农村财务的监审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增收节支活动的开展。

【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 1995年市农业局设立农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签证委员会,16处镇均设专职合同管理员。1996年从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入手,加强对农村合同的管理。针对农村合同管理不善,易损、易丢失等问题,规定农村合同必须按规范化要求进行立卷、整理、装盒、归档。全市合同档案装盒达到8万多份,新换铁制档案柜260多套,整修村级档案室300多个,大大提高了农村合同管理的质量,同时也增强了合同档案的安全性。1997年加强了农村合同的签订、签证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是消灭口头合同,全年共开展合同检查3次,完善合同3600份,取消口头合同2200份。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与检查工作,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元,避免因合同不完善而引起的上访120起。1998年,结合“村帐双管”工作,加强了对农村经济合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加强了农村经济合同的依法管理,先后检查1500个单位,审核经济合同20万份,提出整改建议560余条,完善合同4780份,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50万元,避免因合同不完善而引起的上访800余起。
(孙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