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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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乳山市劳动局机关设办公室、调配科、工资科、安全科、培训科,在编人员10人。下辖事业单位8个,其中技工学校为正科级,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劳动监察处、劳动服务公司、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为副科级,钢瓶检验所、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劳动安全卫生监测站为股级。还下辖8个企业单位,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3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34人。劳动局业务职能包括:负责实施国家劳动制度的改革及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和落实,劳动监察、劳动安全卫生监测及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争议处理与仲裁,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就业与调配、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与支付及工伤鉴定等。

【职工队伍】 1996~1998年,全市市属企业职工队伍保持适度增长,三年分别为47218人、49462人、51134人。三年中,转招城镇合同制工人4700人,转山东省地方城镇户口4120人,农民合同制技术骨干转“非”275人,办理企业单位工人退休2037人,调配各类职工2562人。

【劳动工资】 1996年,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市劳动局为1995年305户工效挂钩市属企业的11253名职工办理了晋级和3%奖励晋级手续;1997年4月,市政府规定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线为240元。同年7月,根据上级“随经济发展,物价上涨,职工工资应当适度增长,保证职工工资实际水平不下降”的指导思想,市劳动局为全市46775名1997年6月30日前在册的合同制以上职工增加了档案工资,人均月增资77元。职工增资幅度以威海市1996年职工平均工资(4876元)为基数,视企业效益状况、工资水平确定企业的不同增资比例。增资比例最低为13%,最高为20%。此次增资时间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鉴于增资幅度较大,文件规定企业可根据效益状况和工资支付能力,决定其增资兑现时间。1998年,为1996年295户工效挂钩市属企业的10511名职工办理了晋级和3%奖励晋级手续。乳山市现行工资制度为技能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工资分配形式以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为主,浮动工资、提成工资、奖励和津贴等为辅。三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048元、4360元、4932元。

【劳动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三年间,认真贯彻《职业教育法》,继续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在加强城镇失业青年就业前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在岗职工的转业转岗培训,指导行业、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在培训思路、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等方面实施统一规划,着力点放在通过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上。三年共培训城镇失业青年597名,其中有483名培训后走上了工作岗位;培训943名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其中702人通过提高劳动技能实现了再就业;组织4108名在岗职工进行了转业转岗训练。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劳动就业培训,提高了乳山市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1996~1998年,对各类职业高中学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发放初级技术等级证书1039个,中级技术等级证书890个,高级技术等级证书123个。评聘技师31名。

【社会劳动保险制度改革】 1996年,全市建立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实施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和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1998年,社会保险改革坚持“巩固、完善、发展、提高”的方针,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当年收缴率达92.2%,为社会保险改革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至此,全市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已经形成。(详见《社会生活·社会保障》)。

【职业介绍】 在大力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结合乳山实际,加强职业介绍所的软硬件建设,建立了微机信息数据库,提高了劳动力信息的传递速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的动态信息。为充分发挥职业介绍在就业服务体系的桥梁作用,在认真执行劳动部《职业介绍服务规程》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提供职业介绍、培训、合同签证等一条龙服务,及时向社会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定期举办劳务洽谈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了相互选择的条件。三年内乳山市职业介绍所共举办劳务洽谈会63次,办理求职登记6815人次,成交2636人次。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1998年5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意见》,9月又下发《关于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市劳动局以劳动服务公司为依托,成立了乳山市再就业服务中心,同时有下岗职工的23个企业也相应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两级服务中心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定期向社会公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为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提供了保障。为促进下岗职工充分就业,当年8月市政府在乳山市鲁东市场开办了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的下岗职工再就业自立市场,开发就业岗位1000个,第一批进入自立市场经营的下岗职工达306名。同时,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全年先后向日本输出服装加工和水产品加工的下岗女工30名,向市外输出下岗职工279名。1998年全市共有3100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为65%以上,有523名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费。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 1996~1998年,全市加大贯彻实施《劳动法》力度,通过举办企业劳动调解干部培训班,建立基层调解组织,严格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扩大了实行劳动制度的覆盖面,建立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把外商独资企业和乡镇企业也纳入合同化法制管理轨道。
劳动监察 1996年6月和11月,乳山市劳动监察处在全市组织了两次劳动执法大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法规案件60余例,清退未经批准私招雇用农村劳动力498人,为21家企业2901人补签了劳动合同。1997年5月,在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企业中抽查了较有代表性的45家企业,清退计划外用工152人,清退集资款押金7.5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663份。1998年6月与工商局、公安局联合对全市的非法劳务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整理,依法取缔了6家非法劳务中介机构,保护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1998年,全市检查企业450家,涉及职工3.5万人,续签劳动合同4345份,下达指令书120份,补发职工工资22.7万元。
劳动争议处理 1996~1998年,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乳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在镇办企业、“三资”企业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到1998年底,有576名镇办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签证率达64.3%;有57家企业实行了集体合同制度;有13家“三资”企业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签订劳动合同151份。三年共签证各类劳动合同16346份,纠正违法合同8份;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4起,立案受理116起,其中开庭裁决23起,调解93起。案件处结率、正确率均达100%。

【安全生产管理】 1996~199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将全市企业安全事故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实行新工人考核合格上岗,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举办矿长学习班,复审特种作业人员等工作,大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持证上岗的特种工作人员达到1.8万人。三年间,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8次,检查企业380余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407处(条),除1处外全部整改。共检验锅炉367台,压力容器1172台,对查出的问题全部限期得以整改。三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91起,其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13起,死亡7人,重伤6人;火灾事故175起,经济损失209.3万元;道路交通事故197起,死亡120人;海上事故10起,死亡25人。三年中获威海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16个。
(勇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