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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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共乳山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政法委)设办公室、调研科,与乳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乳山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编制共13人。三年中,全市以中共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公、检、法为主力军,以群防群治为基础,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实行党、政统一领导,各单位齐抓共管,推动整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1996年,乳山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政法委有3名工作人员获威海市综治委表彰,全市共有34人被表彰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其中威海市级7人。

【加强领导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三年中,市委、市政府与各镇、市直各部门,各镇、市直各部门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状》,对优秀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对综合治理不达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负责人晋职、晋级、评先选优的资格。自1996年以来否决了20多个次镇和市直正科级单位。

【深入开展严打斗争】 三年间,在组织开展严打和各种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盗窃及各种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全市的刑事、治安案件呈连年下降趋势,人民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逐年上升,刑事案件发案率一直控制在总人口的万分之六以下,重大刑事案件控制在总人口的万分之二以下,治安案件控制在总人口的万分之十以下。乳山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治安形势最好的地区之一。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三年间,继续在电视台开设《法制园地》栏目,在农村广泛开展建设普法宣传一条街活动。以“三字经”“七字歌”的形式,在主要街道两旁的墙壁上印制各种常用法律法规,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全市共建普法宣传一条街589条。同时,举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10期,培训干部893人,有力地提高了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自觉性。

【落实“三防”措施】 三年中,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将全市的银行、储蓄所、商店、营业室、财会室等重点场所、部位全部安装了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并实行昼夜值班,要害部位安装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至1998年,全市95%以上的居民住宅安装了防盗门锁,并落实了看门望锁队伍。

【建立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组织】 1996年,各镇、市直各部门始设“综治创安”办公室,达到有办公地点、有专人办公、有工作记录、有各种档案和簿册的要求。全市601个行政村的治保会主任均由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对内保单位,200人以上的设保卫科,100~200人的设专职保卫干部,100人以下的设兼职保卫干部。至1998年,全市共有基层治保会820多个,调解委员会650多个,巡逻队640多支。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三年中,以江泽民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为指针,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每年都进行大规模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市委政法委制定下发了禁止政法干警“三同”(同吃、同住、同行)办案的规定,严肃警风警纪,强化素质教育,使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创安”活动】 1996年以来,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责任区活动,坚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领导,切实把“创安”活动纳入各级党组织的议事日程;二是广泛发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安”舆论氛围;三是因地制宜,深入扎实地开展具有乳山特色的“创安”活动;四是明确责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创安”活动的积极性。各级各部门统筹兼顾,突出把握和正确处理安全与文明、点与面、基层基础工作与专门工作、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五个关系,坚持“总结、普及、完善、规范、提高”的10字方针,使“创安”活动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的稳定。至1998年,全市共建安全文明责任区4108个,被市以上命名的安全文明村363个,安全文明单位119个,安全文明小区2871个,大孤山、夏村、乳山口3个镇获“省级安全文明镇”称号,另有7个镇获“威海市安全文明镇”称号。
(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