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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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6~1998年,围绕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市先后开展了以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的清理整顿执法队伍工作;规范和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和制度;制定发布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办复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规范性文件制定】 1996~1998年,市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共审核、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102件,其中,劳动人事方面11件、城建房改方面25件、农业水利方面10件、科教卫生方面10件、金融财贸方面10件、工业企业方面9件、其它方面27件。对市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分别按年度编辑成《乳山市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三年间,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注重了四个环节:一是突出“质量”和“效能”。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对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比较原则,在实际执行中需进一步规范提高其可操作性的项目,集中力量,结合本市实际,及早出台。二是加强协调论证。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召开协调会或发送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避免出现漏洞。三是抓好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报送威海市政府法制局备案审核。同时,对部门自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又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相一致。四是抓好宣传落实。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市报、电台、电视台广泛进行宣传。有关实施部门还将实施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依据。

【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在1998年的培训中给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换发了全省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经过全省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共有1280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了申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资格(含免试人员)。二、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1998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全市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和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了走访,实事求是对全市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对近几年各级废止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整理,通过走访全市各类企业,调查掌握了企业税外负担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编辑完成了集中54个涉企收费部门、单位1428项现行有效收费项目的《乳山市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明白书》,发放至全市各级各类企业,增加了涉企收费的透明度。三、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制度。通过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普遍掌握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罚款与收缴分离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提案办复工作】 三年间,累计办复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178份,政协委员提案212份。市长办公会专题对办复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督促落实,办复工作实行了“办复前与代表委员见面,办复过程中与现场见面,办复后再与代表委员见面”的“三见面”制度,办复率达到100%。办复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又组织部分代表、委员对办复情况进行了视察,办复质量有显著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达95%。

【政府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授课等形式,广泛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市发行各类法律法规汇编及其它法律书籍4000余册。通过市政府法制信息网不定期编辑《政府法制信息》,供领导参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政府法制理论文章2篇,其中《谈县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文获省政府法制学会优秀论文奖。
(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