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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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6~1998年,乳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从抓制度建设入手,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健全了《乳山市编制委员会工作规范》《乳山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乳山市机关事业单位选配工作人员的有关办法》及编委会成员例会制度,对机构、编制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使全市行政、事业编制稳中有降,至1998年底,全市行政、事业人员编制余编数分别占总编制数的10%、16%。
加强管理,把好入口。根据党的十五大和七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及上级的要求,对新增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一律暂停办理。对有编制的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进人的,实行“一支笔”审批和准调卡管理制度。凡没有编制部门的准调卡,不办理人员调入手续。在此基础上,1998年5月,市编委又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编制与核拨工资基金配套管理办法》,对全额和差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先由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再由财政部门核拨工资,不仅加强了机构编制的管理,而且也为市财政节约了大量经费支出,仅1998年度就节约经费开支20余万元。另外,在内部管理方面,实行“四联单工作制”,把好编制、调配、工资、保险四个环节,较好地扼制住编外配人或超编超岗配人现象。
畅通出口,分流清退借调和临时人员。一是加大公务员单项法规的执行力度,严格实行考核、轮岗、辞职、辞退等制度,搞好工作人员的交流和辞职辞退。二是按照上级部署,结合乳山实际,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借调和临时人员进行了清退。三年中,全市共清退1000余人,其中代课教师908人。三是采取宜合则合,宜并则并,宜转则转的办法,对部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经济主管部门进行了体制改革,分流了全部人员,其中大部分分流到企业,为下一步党政机构改革扫清了外围。

【机构及人员编制设置】 1996~1998年,全市新成立机关、事业机构13个,其中正科级9个:黄金资产经营公司、种子公司、对外贸易总公司、轻工资产经营公司、乳山口港务管理处、物价局、贸易城管委会、重点工程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升格为正科级的2个:审计师事务所、城乡规划管理处。撤销机构9个:市政府驻天津办事处、市政府驻南京办事处、市政府驻海口办事处、种子工作站、中国国际商会乳山市商会、市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物价检查所、农产品成本事务所、价格事务所。事业性质改为企业性质的2个:国际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翻译事务所。
至1998年底,市属党、政、群工作部门共58个,其中,市委工作部门9个,政府工作部门35个,市政府派出机构2个,按党章、宪法及有关规定设置的机构5个,人民团体7个。事业单位共582个,按机构规格分:正科级事业单位37个,副科级事业单位47个,股级事业单位498个。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6941人,实有13938人。其中,市属党、政、群机关编制743人,实有685人;镇机关编制677人,实有541人;政法机关编制509人,实有707人;基层工商、物价所编制243人,实有21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409人,实有6563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882人,实有250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478人,实有2725人。
(刘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