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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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四次会议】 1996年3月20~22日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出席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委、办、局(包括局级事业单位、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王建明市长所作的《乳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勇仁福所作的《乳山市一九九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一九九六年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兼财政局局长朱明华所作的《乳山市一九九五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九六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矫明信所作的《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宋绪吉所作的《乳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丛仁祯所作的《乳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了上述报告,并分别做出相应决议。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69件,其中包括5件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理后转交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会议增选丁惠仁为乳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十三届五次会议】 1997年3月9~11日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出席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委、办、局(包括局级事业单位、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王建明市长所作的《乳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勇仁福所作的《乳山市一九九六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一九九七年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兼财政局局长朱明华所作的《乳山市一九九六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九七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矫明信所作的《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宋绪吉所作的《乳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丛仁祯所作的《乳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2件,其中包括5件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理后转交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十四届一次会议】 1998年2月15~18日在市政府中心会议室召开,出席人大代表239名。出席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不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上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八届人大代表和市直各部、委、办、局(包括局级事业单位、集团公司和直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委员会主任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赵熙殿所作的《乳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勇仁福所作的《乳山市一九九七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一九九八年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陈福超所作的《乳山市一九九七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一九九八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矫明信所作的《乳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代院长王明波所作的《乳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丛仁祯所作的《乳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3件,其中包括7件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议案。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理后转交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会议选举杨维玉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孔繁松、段惠先、姜允新、高喜仁、宋绪吉、丁惠仁、赵钧波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开庆、于吉湖、于同家、石本考、刘书山、刘玉华、孙世忠、宋文福、郑田凯、胡吉东、徐瑞兰、唐在杰、隋典福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赵熙殿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宫惠平、姜成国、孙龙熙、于开禄、李峰、诸治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王明波为市人民法院院长,丛仁祯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乳山市出席威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