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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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6年9月,中共乳山市委、乳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改称中共乳山市委、乳山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信访局)。信访局内设办公室、办信科、接访科。信访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上为党和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决疑难。三年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44起,处结1130起,处结率98.8%。其中接待群众集体来访245批次,5204人次。威海市以上领导机关交办的83起重要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处结上报。1996~1997年连续两年分别被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威海市委、市政府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威海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 1996年,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主要抓了“三化”建设:一是机构网络化。16处镇继续设立党政信访办公室,每镇配备2~3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601个村全部设立信调组织,每村配备1名信访调解员;各经济主管部门增设信访科,配备1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也有人负责信访工作,至1998年底,全市共有信访工作人员811人,做到了一般案件不出企业或村,大案要案不出主管部门或镇。二是工作规范化。各级信访组织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办案程序、统一簿册记录、统一责任目标、统一考核评比条件。三是培训系统化。每年不定期举办信访工作人员培训班,系统学习信访业务基础知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案件处理,探讨信访工作理论。三年间,全市共举办9期信访工作人员培训班,参加人员达819人次,全面提高了全市各级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信访制度进一步完善】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199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快了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进程,着重建立完善了四项制度:一是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市级领导分工包处重要案件,镇级领导包村、包片,一级抓一级。并将信访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进行考核。市信访局每月向镇党政主要领导通报一次信访情况,镇、市直部门主要领导每月亲自处理一件群众信访问题。1998年8月开始实行集中公开接访制度,规定每月15号为接访日,各镇、部门主要领导同时亲自接待来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主要领导实行“联合接访”。做到受理、督办、反馈一条龙服务,达到“有访必接、有难必帮、有屈必解、有冤必申”。二是实行分级归口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要求共同负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责任,既要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又要对出现的问题各负其责,积极处理,形成分级归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市委、市政府规定,凡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集体上访的,有关镇党委、政府要写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是实行集体访一票否决制度。市委与各镇、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处理群众集体访责任状》,将处理集体访责任落实在单位主要领导身上。市信访局设立信访工作台帐,对各镇、部门日常信访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发生越级集体访及重复来市集体访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年度内评先选优资格。

【为领导决策提供社情信息服务】 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为领导提供服务:一是在全市重大决策出台前,深入基层走访,广泛征询建议;决策出台后,进行政策效果跟踪,为市领导纠正政策偏差服务。二是从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收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呈报市领导。1996~1998年,信访局共向领导提供综合性信息92条,提供政策性建议8条。

【全省基层信访工作现场会在乳山召开】 1997年10月15~16日,全省基层信访工作现场会议在乳山市召开。省委副秘书长兼省信访局局长矫学柏、省信访局副局长陈利发、李传文、张瑞平及全省17个地市的信访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听取了海阳所镇党委关于农村信访工作情况典型介绍,并参观了现场。乳山市委副书记杜永富作了“坚持治本方针做好信访工作”的发言。矫学柏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乳山市在做好基层信访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并要求在全省信访系统学习推广。
(刘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