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与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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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国共产党乳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教育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监察综合室、审理室。1996~1998年,市纪委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利用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这一新体制,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作用,着眼于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在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积极探索从根本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着良好发展势头。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通过组织认真学习党内条规,加强对基层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深了对保持清正廉洁重要性的认识,自律意识不断得到强化,自觉纠正了一些不廉洁行为。同时,积极探索治本措施,并加强了对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一些倾向性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解决,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996年,重点抓了超标准小汽车的清理调换、公款吃喝玩乐风的专项治理和房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全市党政机关1992年7月1日后购置的53辆超标准小汽车,除4辆因业务工作需要经批准留用外,其余49辆均调换为符合标准的车辆;在制止公款吃喝方面,首先抓教育引导,采取发表电视讲话、播放先进单位接受电视记者采访等教育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规定。同时,多次到一些宾馆、饭店、歌舞厅进行检查,对26名违纪干部给予了批评教育和处理,其中2名科级干部被免职,1名科级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市房管处制定了《关于违反房改政策规定问题的处理意见》,对领导干部在房改中多占住房,利用职权为子女亲属谋房、超面积建房和超标准装修住房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检查处理意见,对领导干部在房改中违法违纪问题起到了预防作用。
1997年,市纪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条规定。全市共停缓建办公楼3栋,总面积1.78万平方米,节约资金729万元。通过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庆典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节约经费开支220万元。同时,继续深入解决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公款装修改造住房和吃喝玩乐问题。制定了干部职工装修改造住房申报制度,全市8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市监察局建立了住房档案,对领导干部装修改造住房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当年全市共有46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主动申报了个人装修住房情况。在刹公款吃喝玩乐风方面,认真抓好教育和制度落实,同时重点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先后9次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宾馆、酒店、歌舞厅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全市共有21名党员干部因违反规定参与吃喝受到教育和惩戒,其中,经济上退赔的8人,免职的1人,系统内通报批评的5人。另外,对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亏损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开展工作,对亏损企业领导干部的17辆小汽车、32部移动电话进行了妥善处理。其中小汽车封存拍卖4辆,移动电话拍卖8部,封存3部,转由个人负担费用的8部。
1998年,主要抓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民主评议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行民主评议的实施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的提高。年底组织对全市103个单位的731名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进行了民主评议,廉洁票达到70%以上的686人,占94.11%,廉洁票在60%~69%的31人,占4.24%,59%以下的14人,占1.92%,其中属不廉洁的仅有1人。同时,以贯彻落实中央“八条规定”和“廉政准则”为重点,集中力量对一些表现突出的问题进行了重点解决。在清理通信工具工作方面,重点对移动电话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市股级以上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公司的466个单位有移动电话417部,经清理允许公费使用、限额报销话费的189部,对不属配备范围的228部进行了清理,作价处理给个人、话费自理的124部,报废停机销号的4部,上交集中处理的10部,借用的15部全部退还给原购机单位,自费购买的75部话费全部自理。狠刹公款吃喝玩乐风的工作重点抓治本,在市纪委、监察局的主要领导向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发出一封信提出严格要求的基础上,还制定下发了《关于从严控制公款宴请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公款吃喝玩乐的补充规定》,对在本市从事公务活动的用餐作了明确规定。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市纪委紧紧抓住查办案件这个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认真分析新形势下的发案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挖掘案件来源的新路子,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1996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26起,结案220起,结案率达到了97%。调查核实案件线索58起,立案25起,结案25起。处分党员干部25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开除党籍18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4万元,移交检察机关进一步查处的3起。1997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56起,初核案件线索49起,立案28起,结案28起,给予党纪处分的2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开除党籍11人。199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93起,处结185起,处结率为95.9%。全年立案29起,结案28起,处分党员干部25人,其中,开除党籍8人。

【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全市稳定和发展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市纪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分别进行了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6年,重点抓了“三治一清”(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治理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工作。协调交通、公路等部门抓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综合治理,使全市基本不存在“三乱”问题;协同法制办、物价局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个别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及时进行了处理;印发了《一九九六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执法监察的实施意见》,协同农业局组成检查组,集中半个月时间对各镇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抽查,认真解决了存在的问题;还积极派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了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同时,针对一些农村干部兼职储蓄代办员谋取私利和外出办事公费坐出租车引起群众不满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清理农村干部兼职储蓄代办员的通知》和《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干部公款乘坐出租车的通知》两个文件,并由各镇依据文件规定进行清理纠正,基本刹住了农村干部公款坐出租车的风气,清理调换农村干部兼职储蓄代办员93人。针对一段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用公车接送子女入托、上学的问题,下发了关于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托、上学的通知,使这股歪风在短时间内迅速刹住。
1997年,主要抓了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6个镇77个村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制定了《关于对全市骨干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的意见》,对全市31个骨干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积极协同财政部门清理预算外资金800余万元,使全市67个单位的200个收费项目纳入了第二预算管理。
1998年,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重点抓了各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并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抽查了8个镇40个村,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协助市政府重点抓了清理对企业不合理收费项目工作的落实,对10个骨干私营企业实行挂牌重点保护;协同财政部门重点抓了“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同时对政法部门办企业进行了清理。

【强化执法监察工作】 从保障改革、发展和稳定出发,强化了对党的方针政策、市委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1996年,积极协同财政、审计、建委等部门,先后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清理、建筑市场工程项目管理执法监察、财税物价大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还协同有关部门对婚姻登记收费情况进行了执法监察,均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工作情况。1997年,重点开展了建筑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查出有问题资金235万元,收缴216万元。1998年,围绕企业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促进了上级有关政策的落实;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统计法》执行情况、有关单位办培训班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采取了事前事中介入、事后监督的方法,对全市12.7万平方米重点建设项目招标进行了全过程监督。

【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市纪委一直把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措施,牢牢抓在手上。以江泽民总书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开展了以邓小平理论和艰苦创业、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96年,组织开展了“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的教育活动。配合市直机关工委集中开展了“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月”活动和“反腐倡廉”专题演讲会。组织全市2.5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中纪委和省纪委举办的“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活动。县处级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竞赛,科级领导干部参赛率达到98.5%,成绩90分以上的单位达到了97.4%。16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省纪委举办的竞赛,有2人获得二等奖。还派员到各镇党委举办的农村干部培训班讲课,下发《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文件汇编》,利用机关学习日协同机关工委集中授课、电教、举办干部培训班,分别对农村、企业和机关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同时,利用正反典型进行教育,大力宣传了14个勇于改革、廉洁勤政的先进人物,通报了3起有较大影响的案例。
1997年,围绕《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教育。专题组织开展了《准则》《条例》“学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市800多名领导干部统一进行了书面测试,科级干部参加面99%,处级干部全部参加,集中测试和分散测试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的单位达到52.3%。同时,在全市选树了30个廉洁勤政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报道,通报了2起有影响的案件。
1998年,组织开展了《行政监察法》“学习教育月”活动,协同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市3500名党政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中纪委、监察部、人事部、司法部统一组织的《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活动。同时,组织全市副处级以上干部系统地学习党内廉政法规,并组织统一参加了党内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取得了较好成绩。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996~1998年,市纪委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出发,切实加强了队伍自身建设。在思想政治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在业务技能上,通过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了业务水平。在工作运行机制上,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制、中层副职干部竞聘上岗制,将工作目标量化分解到各室和个人并强化考核,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实行机关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内部工作纪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重要会议】
1996年3月14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市中心会议室召开。市纪委委员、各镇和市直各部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人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纪委六次全会、省和威海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市委副书记于永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维玉总结了1995年全市反腐败斗争情况,部署了1996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会议提出,要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会议指出,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并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1997年3月21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市中心会议室召开。市纪委委员、各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了中纪委八次全会和省、威海市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市委书记于建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维玉回顾总结了1996年全市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了1997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会议指出,1997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要继续坚持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三项工作格局,加强和改善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加大治本力度,努力完成党和政府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光荣任务。
1998年2月23日,中共乳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中心会议室举行。中共乳山市第十次代表大会选举的市纪委委员丁进香、于绍芳、王建军、李杰、刘玉敏、张进杰、单亚辉、郑友林、赵维和、夏元志、高进奎、高书明、姜炳秀、姜乃玖、谭波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于绍芳、王建军、刘玉敏、单亚辉、赵维和、夏元志、高进奎、高书明、姜炳秀为市纪委常委,其中赵维和为书记,夏元志、姜炳秀为副书记,并经中共乳山市委十届一次全会审定通过。
1998年4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市中心会议室召开。市纪委委员,各镇、市直各部门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参加了会议。市委副书记陈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赵维和回顾总结了全市199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199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会议要求,要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统一思想,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更大成效。会议指出,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要坚持标本兼治,在治本上狠下功夫;要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要继续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