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乳山市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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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乳山市支公司的前身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乳山市支公司,公司设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业务一至四科、诸往代办所,共有员工30人。1996~1998年,共实现保险业务收入6881万元,其中1998年为2300万元,三年累计处理各种赔案万余起,为稳定社会、振兴乳山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1996年,围绕保险系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顺利地实现了人财物的分流和划转。从下半年开始,积极推进以四项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一是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和全员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新型用人机制。二是不断推进用工制度改革。1997年10月,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并经过乳山市劳动仲裁部门签证生效,使公司与职工之间建立起公平、公正、合法、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员工的爱岗敬业精神。三是不断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实行保费和利润与工资紧密挂钩制度,每月兑现,全年统算,切实拉开分配档次,达到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四是不断推进核算体制改革。1997年开始,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核算和考核,把全年任务逐一分解细化,把一切业务费用分解量化,狠抓考核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科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扩大和规范保险业务】 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与自身效益并举的经营方针,保险保障范围日益广泛,业务运行和机制日趋完善。
业务范围力求深入 从陆地到海上,从国有企业到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城乡家庭,形成了遍布社会各个层次、各个角落的综合保险体系。开办的业务种类有企事业单位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渔船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等30多个险种。1998年为全市近千家企业、二万余户家庭、5000多辆机动车辆等承担保险总额近40亿元。
业务管理力求规范 在严格抓好承保、理赔、财务审计管理的基础上,1998年末筹建了集报案、签单、核保、核赔、财务审计为一体的业务处理中心,做到统一接报案、统一电脑签单、统一查勘定损、统一缮制赔案、统一财务审计的“一条龙”业务处理流水线,既规范了业务行为,又提高了业务质量。
业务方式力求多样 在全面推行全员展业,加大直销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建立营销体系。1998年10月招收了一批财产保险专职营销员22人,兼职营销员6人。通过3个月的集中培训和模拟测试,于1998年12月5日全部参加了人民银行统一组织的全国代理人资格考试。财产保险营销体系的建立为加快乳山市财产保险业务发展,开创新的业务增长点,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安置社会下岗职工提供了新的择业机会。

【建立保险与社会联动服务体系】 1998年全面落实了上级公司推出的提高社会联动服务的五大系列工程。一是建立了与乳山公安110和交警122联网的乳山市财险公司“888”(627888)报案中心,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全天候不间断服务,加快了信息汇拢。二是建立保险快速查勘理赔服务车队,一有情况迅速出动,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建立了交警保险交通肇事定点医院,加快了抢救速度,提高了医疗质量,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四是建立交警保险共同查勘交通肇事第一现场的联动体系,凡发生道路交通肇事,保险公司与交警一起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和施救。五是建立了保险社会监督体系,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保险社会监督员,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
(常乃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