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城市信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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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6年7月,乳山市城市信用社由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统一规范更名为乳山市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乳山市城信社)。1997年5月,乳山市城信社由威海市人民银行正式转归威海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至1998年底,内设办公室、信贷科、营业部、稽核科、储蓄科、保卫科6个科室,辖设2个服务部,6个储蓄所,有员工90人。
1996~1998年,乳山市城信社遵循上级金融部门的方针政策,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方针,狠抓员工素质的提高,以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各项经济指标较1995年末均有大幅度增长,发展速度居威海市城市信用合作社系统前列。

【各项存款大幅度增长】 1996~1998年,乳山市城信社把存款作为立社之本,始终常抓不懈,千方百计扩大储源。一是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狠抓制度建设,练好“内功”,挖掘潜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带动存款工作的快速稳健发展。二是开展竞争上岗,实行“双聘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以工作业绩选优汰劣,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极大的促进了存款工作的开展。三是以优质服务打开工作新局面,先后开展了“争创文明窗口”“争创星级文明员工”和“上门延伸服务”等活动,引起社会上的积极反响,树立起城信社良好的企业形象,赢得了更多的客户。1998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7413万元,比1995年末净增5538万元。

【调整信贷资金投向】 1998年,乳山市城信社在做好原有企业贷款的基础上,重点向个体私营经济倾斜,运用灵活的经营手段,采取多种抵押方式,向个体经营户和居民大力发放小额短期贷款,努力加快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乳山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证。截止1998年末,贷款余额达到13470万元。
(陈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