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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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 2000年,在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的基础上,市土地管理局协助市政府先后起草、制定了《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的通知》、《乳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乳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办法》、《关于调整乳山市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意见》、《关于调整乳山市土地等级区划和基准地价的意见》等法规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的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规范了全市的用地秩序。

【继续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 乳山市在1999年获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县”的基础上,2000年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再次被评为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县”。同时,冯家镇、徐家镇也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土地管理模范乡镇”称号。市土地管理局通过开展宣传、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搞好土地信访工作、在全市各镇开展“土地执法模范镇”活动等形式,争取连续三年达到省级“土地执法模范县”标准,从而成为国家级的“土地执法模范县”。2000年,全市共查处新土地违法案件4起,面积401.8平方米;解决历史遗留案件13起2万余平方米,处结率达到100%。收到群众来信9封,接待来访7次,领导阅批率、案件处结率均为100%。

【地籍管理】 一是搞好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及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的登记、收费工作。对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采取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作价出资及出租或出让的方式进行。全年共完成土地评估42家,65宗地,其中工业用地46宗,住宅用地15宗,商业用地4宗,总面积163.3公顷,评估资产总值2.49亿元;依法处置企业15家,处置面积26.24公顷。在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收费工作中,市土地管理局下发了《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规范了土地登记发证程序及收费标准,其中土地收益金按房管部门评估总额的1.5%收取,全年共办理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203宗,收取土地收益金12.65万元。二是搞好土地证书年检工作,基本查清了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除水工建筑物)情况,全市共有各类建设用地226518宗,已办理土地登记202081宗,其中国有土地5156宗,已登记1448宗;集体土地221362宗(包括镇集体、村集体、农民宅基地),已登记200633宗。全市已办理土地登记的申请年检180214宗,占已办理土地登记数的89.2%。三是全面完成了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16个镇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土地开发复垦规划等,绘制了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基本农田保护区图、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图,为依法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和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奠定了基础。

【用地管理】 一是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对全市的后备土地全部绘制图纸,登记造册,为市政府宏观调控土地、搞好土地招标拍卖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对新增建设用地的管理,全部按新的土地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报批。全年共报批土地3宗,总面积10.9万平方米。三是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生态平衡、土地开发、农田基本建设等进行“山、水、林、田、路”的综合治理。重点进行了冯家镇盘石流域、午极镇北山和中庄北夼流域、下初镇车家夼流域的综合治理,开发整理土地总面积达1900公顷,其中耕地约1200公顷,可年增经济效益800万元,为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做出了贡献。

(宋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