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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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2002年,全市普法教育工作主要抓了四个方面:一是重点抓了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通过聘请专家、教授来乳讲课和组织观看专题录像等形式,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班20期,培训干部1000余人。进行全市科级干部普法考试,80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考试合格率100%,优秀率80%。坚持了五大班子领导学法日、政法各部门领导学法日和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学法日等制度,有效提高了全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二是加强了农村普法教育。针对农村群众法制观念比较淡薄的实际,充分发挥司法系统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从市司法局机关到镇司法所及村级调委会,在全市形成了强大的农村普法网。全年共举办农村法律知识广播讲座180场次,办普法宣传栏、黑板报1560期,送法下乡20场次,发放法律明白纸1.2万张,培训农村普法骨干2000余人。三是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市90%的中小学校开设了法制课,聘请了法律辅导员,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全年共为青少年讲法制课180场次,受教育学生达8万人次。四是抓了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使全市普法教育工作在抓重点的基础上延伸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呈现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为保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在普法方式上,加强以新闻媒体为载体的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常年开设“法在身边”、“律师信箱”等栏目,全年共为新闻媒体提供法制宣传光盘、录像带120多部,提供宣传稿件资料150余篇。同时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市司法局开通了全省第一家县级司法行政网站,通过网站展示全市普法及依法治理成果,普及法律知识,查阅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2002年,针对法律服务业及律师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市司法局结合实际,重新建立和完善了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合作制律师所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对公证处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关于对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实施办法》四个文件,并对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年度工作考核责任制,对律师事务所实行百分评查制度。针对法律服务市场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若干意见》,成立了整顿工作小组,在加强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自查自纠及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整顿的同时,对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私自开办法律服务业务的单位、非法执业的黑律师及无证人员依法进行清理和取缔。取缔非法执业的黑律师3人、法律服务单位2家,有效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促进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律师工作和公证业务】 全市有合作制律师事务所3家,执业律师20人。各律师事务所牢固树立“大服务、大发展”思想,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高了办案质量,以全新的服务理念赢得社会好评,实现了两个效益双丰收。各律师事务所在巩固以往60家国有大中企业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把服务触角延伸到个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年内共为20家个体私营企业和4家外资企业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共代理各类案件582起,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过亿元。

乳山市公证处有公证工作人员7名,其中公证员4人。公证处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公证业务比过去有大幅提高,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1352件,其中涉外公证520件,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贡献。

【法律援助】 乳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执业律师3人。援助中心在坚持办案、咨询、接访相结合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加强同市民政局、残联、老龄办、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联系,先后与市妇联、共青团乳山市委联合成立了妇女权益保障中心和青少年维权中心,经市残联牵线,又与10名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残疾人签订了爱心法律顾问合同,依法为残疾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保驾护航。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覆盖面,市司法局借全国统一12348法律援助电话号码之机,进一步完善了服务专线值班接访、联动、出警及信息反馈等制度。援助中心全年共解答法律咨询电话966个,出警36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58起,避免上访事件20起,办理援助案件60起,接访当事人1080人次,减免收费10万元。

【基层人民调解】 一是加强农村调解室建设。以镇司法调解庭建设为范本,对传统的调解方式进行改革,做到村级调解室“办公有地点”。至年底,全市100%的村建立起了调解室,其中标准化调解室达30%。二是加强调解工作程序建设,做到“办案有规则”。市司法局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就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原则,人民调解室的建设标准、受理纠纷的范围、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1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真正发挥出“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做到“办事有水平”。大力提倡村级“两委”成员兼任调解主任,使调解队伍实现了由老年化向年轻化、由经验型向知识型的转变。至年底,全市调解队伍的2001名人员中,中青年调解干部占90%,有30%的村“两委”领导兼任了调解主任职务。此外,全年共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36期。

【安置帮教工作】 在“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中,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市、镇、村三级安置帮教网络建设,建立了“两劳”释放人员档案,对帮教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做到教育、安置、回访相结合,使安置帮教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同时,与公安等部门相衔接,密切配合,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效遏制了“两劳”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使很多“两劳”释放人员走上了新生、致富之路。

(王锡宝 吕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