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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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1年,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以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为重点,强化收费管理、价格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稳定了市场价格秩序。
年内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8%,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0.9%,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指数为100.3%。全年价格总水平虽然比上年略有回升,但由于供给的增长超出需求的增长,城市居民购买力继续向消费品以外的领域分流,重要食品及工业消费品价格持续走低等原因,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靡,大部分商品价格一直处于低价运行状态,市场消费热点不明显。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一是对上级明令取消或出台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时做好变更登记,全年新办《收费许可证》13个,变更收费项目680项。二是做好收费年审工作,与市财政局联合成立收费年审办公室,对全市514个单位1425个收费项目进行了审验,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28个,查处乱收费单位16个,违规收入230万元。三是规范收费行为,稳定收费秩序,编印《乳山市涉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明白书》2000册,发放到企业和收费单位,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现象。同时,实行了农村医疗卫生《收费许可证》管理,全面推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增加了收费透明度。

【物价监督检查】 围绕“清费、治乱、减负”和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1起,没收违法收入42万元;查处销售假标价签3户,没收假标价签近千张。通过对电力、电信、教育、医疗等行业的专项检查,规范了垄断行业的收费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在全市中小学校普遍实行了“一证一卡(收费登记证和交费登记卡)、两公开(公开收费、公开交费)、四统一(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实行收费公示制、物价和教育等部门统一落实收费政策)”的收费管理制度,并落实了对困难学生学费实行减免的政策。加大对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的宣传、检查、查处力度,全市商品经营者全面实行明码实价、明码议价、明码降价三色标价签标价。

【价格认证】 根据国家关于价格认证工作的指示精神,市物价局开拓价格认证服务领域,承担公、检、法、司等部门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全年涉案物品价格认证106起,认证总价值1050万元。并开展了对农用车及旧机动车交易的价格认证工作,全年共评估157辆,起到了依法服务、遏制犯罪、公平交易的积极作用。
(李战成 王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