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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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职务犯罪】 2001年,乳山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的目标,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进展,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市检察院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查经济犯罪案件27件27人,比上年增长28.6%,其中贪污案20件、挪用公款案7件。立查案件总数中,大案15件,占58%。移送起诉14件,提请公诉9件,有罪判决率为100%。立查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工作中,始终把党委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案件以及危害国有企业发展、影响农村稳定的案件作为重点,立查的27件经济犯罪案件中,国有企业人员涉嫌犯罪的8件,农村干部经济犯罪的6件。诸往镇第二初级中学原校长王××巧立名目向学生滥收费,先后贪污10万余元,被依法查处。同时,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加大追逃工作力度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追缉潜逃犯活动,先后将3名携款潜逃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刑事检察】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市检察院把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作为2001年全院的中心工作,成立专门组织,调整充实力量,加强对“严打整治”工作的督导及其情况的反映、汇总工作,与公安局、法院密切配合,全年共批捕各类人犯255人,比上年增长23.2%,其中重特大案件69件114人,比上年增长103%和83.9%。提起公诉316人,比上年增长14.4%。移送威海市检察院起诉29人,比上年增长26.1%。“严打整治”斗争中,干警们加班加点,审查批捕平均结案时间为2.5天,审查起诉结案时间在7天左右,办案时限均缩短了30%以上,达到了快捕、快诉的要求,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在“严打”过程中,市检察院视办案质量为批捕、起诉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完善了个人负责、集体把关、质量检查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案子再多,时间再紧,都要依法办案,重事实,重证据,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既不冤枉无辜,也决不放纵犯罪,使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达100%,从而使全院审查批捕工作连续第17年无错案,审查起诉工作连续第16年无错案。

【执法监督】 市检察院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保障司法公正出发,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依法加强对刑事立案、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检察院把强化立案监督工作作为参与“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内容,对该立案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坚决依法予以监督纠正。全年共对14起刑事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共立案28件,比上年增长64.7%。提请(建议提请)抗诉24件,人民法院已再审改判5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由多年来处在威海市末位而跃居前列。

【预防犯罪工作】 市检察院把开展预防犯罪、为有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作为检察机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一是强化超前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结合办案,开展了“送法进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先后组织人员到有关部门上法制课16场次,受教育人数近万人。同时多次召开企业管理人员预防犯罪座谈会,并加强了与金融、保险、教育等8个系统和部门的密切联系,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还在全院上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调研活动,先后撰写了《我市农村干部经济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严打”期间刑释人员重新犯罪问题应引起重视》等调研报告,为领导和有关部门起到了参谋作用。二是强化宗旨观念,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全院开展了“首问首诺制”,热情接待每位来访群众。同时,把控申举报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取信于民、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采取争创文明接待室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形式,架起了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化解和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2件(次),接待应急上访4次,调处、平息群众集体上访6次,化解各类矛盾12起,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