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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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评价】 2001年,平均气温12.6℃,比历年平均值高1.0℃,较上年持平;年日照总时数为2549.4小时,比历年平均少86.1小时,较上年偏多37.6小时;年总降水量557.8毫米,比历年平均值偏少255.2毫米,较上年偏少38毫米。总观全年气候特征:年总降水量比上年稍有偏少,雨水分布不均匀,墒情较差,气温偏高,光照仍不足,造成大面积农田旱情的缓解程度不明显。从全年气象条件分析,气候的反常现象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仍是较为明显的一年。

【气象服务】 乳山市气象局在全面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同时,紧紧围绕地方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以服务为宗旨,加大重大灾害性、关键性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服务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公众服务。全年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准确、及时地发布气象信息服务情报500多份,在市电视台和有线台新闻节目中发布麦收、春播、秋播滚动天气预报110多份,确保将每日未来二十四小时内本市天气预报及时提供给社会公众,受到了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好评。年内获“威海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气象基础业务】 2001年,地面气象测报工作总基数为7790.2个,错情率为0.0‰;农业气象测报工作总基数为2985.9个,错情率为0.0‰;气象记录报表工作总基数为2246.7个,错情率为0.5‰。天气预报服务工作,一般性降水定性平均质量为79%,定量平均质量为87%,质量综合达标得分为94分,年内消灭了早(迟)测和缺(漏)测,杜绝了涂改伪造、丢失原始记录重大差错和重大责任性事故及重大天气预报失误现象。经山东省气象局审核验收,乳山市气象局基础业务工作综合考核连续第14年达省定一级目标,地面气象测报连续第12年为省定“集体优质”,仍居全省先进行列。获2001年威海市气象系统业务达标和业务竞赛(一般站)第一名。

【气象防雷检测】 市气象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批准乳山市气象局关于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市公安局和市消防大队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整改工作的通知》。同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防雷设计及防雷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市气象局与市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了《乳山市建筑工程防雷设计及防雷施工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大全市雷电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得到了社会认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使乳山市的防雷检测和整改、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陈勇 王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