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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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市地质矿产局全面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推动了全市矿业经济稳定发展。4月,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对乳山市基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到位进行调研,并实地调研市金洲集团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9月,市地矿局出席国土资源部基层矿产资源管理试点交流座谈会,并在会上交流经验。至年底,全市有矿山企业156个,办理有偿出让采矿权120处,实现采矿权价款50万元,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220万元,查处乱采滥挖违法案件37起,处结率达100%。

【规范山石资源管理秩序】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市《2003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工作安排意见》及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特别是加大对山石资源开采秩序的治理。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山石资源保护与治理工作体系。设立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小组,制定了《关于限期关闭治理采石场工作方案》,完善了从线索传报到集中行动,从分工负责到协同作战的整治措施,形成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的整顿管理组织体系。二是分片包干,详细摸底。地质矿产局立足区域实际,集中力量,将全市划分三个片,对“三线三区”(公路线、铁路线、海岸线,城市规划区、旅游风景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场进行调查摸底,列出36处需关闭和治理的矿山,对其下达了关闭期限和治理标准。三是细化措施,全面治理。按照“谁破坏、谁出资、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不合标准矿山企业采取垒堰、喷涂和植被相结合的方式,对破坏的地质地貌进行快速治理。对22个老采石坑,拨出40万元专项资金,组织人员进行绿化美化,喷涂面积6.3万平方米,植树2000棵,垒堰300立方米。四是延伸整治、务求实效。在关闭治理采石场的基础上,对全市探矿权、采矿权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或以承包、出租为名,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或无证勘查、非法采矿活动的,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强化监督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突出矿政管理工作主线,营造良好的矿业生产条件,坚持做到“你发展,我铺路;你开发,我规范;你交费,我服务;你收益,我保护;你违法,我查处”的原则,使境内勘查开采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年检”中,全市矿山企业参检率100%,合格率100%,持证开采率100%。在地质灾害防治中,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业务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对全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对部分露天采矿坑危险区下发了停采治理通知,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同时,本着防线前移、治防并举的方针,制定了《乳山市2003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提出全市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域和重点隐患区防治措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了群测群防体系,健全了群测群防网络,为消除地质灾害提供了保障。

【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 市地质矿产局抽调精干力量与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专家一起,积极开展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1月,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此项规划对摸清全市矿产资源家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保护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推动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实施规划,规定凡新办证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资质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审批。市地质矿产局按规划中确定的资源总量及价值,划定了山石集中开采区,进行有序开采。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对新办证的矿山企业全面实行有偿取得采矿权,通过采矿权的合理流转,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区域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效益。全年共办理有偿出让采矿权120处,实现价款960万元。
(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