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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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乳山市人民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打造“效能型法院、学习型法院、创新型法院、廉洁型法院、科技型法院”为载体,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努力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918件,审结1998件。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比例为13.3%,比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低1.7个百分点,在威海市法院系统连续第三年名列前茅。

【刑事审判】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活动。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8件,313人;审结202件,判处犯罪分子257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0人。为壮大严打声威,召开1次公判大会和6次集中宣判活动,判处犯罪分子43人,受教育群众近2万人次,推动了“严打”整治斗争的纵深发展。同时,加大刑事审判工作的改革力度。一方面对裁判文书进行改革,简化了裁判文书格式,增加了裁判文书的论理成份,提高了裁判文书的公信度;另一方面简化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对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案件,实行简化审理,既有效缩短了庭审时间,又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了被告人。全年简化审结案件27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事审判】 全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692件,审结1782件,结案诉讼标的1.61亿元。针对农村承包、劳动争议等案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且数量逐年上升的特点,依法做到快审快结,维护社会稳定,共审结上述案件97件,结案诉讼标的431.6万元。立足疏导和调处群众内部矛盾,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债务、赔偿等多发性案件1245件,注重调解,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从维护经济秩序入手,认真审理财政周转金贷款和原城市信用合作社贷款案件33件,结案标的6740万元,执行现金及物资折款3109.7万元,查封土地房产价值380.7万元。妥善审理了乳山外贸金鸡集团公司和青岛东方化工集团乳山化肥有限公司2起破产案件,顺利实现企业破产和资产重组,并积极协助市政府做好轻骑集团和化肥公司两家企业的职工安置和工资发放工作,社会效果显著。

【行政审判】 进一步强化监督与保护职能,妥善处理各种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结12件。在行政审判中,一方面强化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结的12起案件中,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决定的3件,判决撤销或变更行政机关决定、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6件,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3件,通过行政案件的审判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了非诉行政申请案件的执行力度,通过认真审查,共立案、执行非诉申请案件304件,标的额102万元,有力地支持了镇政府、工商、地税、卫生、盐务、规划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较好地维护了全市行政管理秩序。

【执行工作】 进一步加大力度,改进完善执行工作,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1551件,执行标的1.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4%和46.6%。为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制订了《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从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到强制措施的适用、执行款物的保管与处置、法警调配以及案件研究和执行方法的运用等都进行了重新规范。在完善执行管理的同时,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清理了中止执行案件。对已经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执行,共执行中止案件63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可能给本市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的案件,由院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门执行小组,依法积极妥善地处理。在执行过程中,着眼大局,注重对企业的保护与扶持,特别对外欠债务较多的企业,在案件审理阶段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多适用“活查封”方式,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对一些暂时困难大但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督促其制定还款计划,分期分批履行,尽可能通过被执行企业的经营发展偿还债务,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情管理”的理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是抓学习,引导干警学业务、学经济、学科技,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建设职业化法官队伍夯实基础。组织全院干警分批到北京房山区法院参观学习;利用每周学习日的时间,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学习;每月组织一次庭审观摩活动,提高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和水平;选送50名干警参加烟台大学研究生班学习和专升本远程教育、最高院专升本培训以及上级法院的对口业务培训;成立了由25名干警组成的审判理论研究小组,加大对审判工作的调研力度。同时,注重提高干警的综合技能,组织全院45周岁以下的干警参加计算机操作培训,鼓励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的时间学习驾驶。全院干警重学求知愿望日渐高涨,学风得到根本好转。二是抓廉政,在修订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对请销假、卫生管理、经费管理、车辆使用管理以及统一着装、中午禁酒等又做出明确规定,实行检查考核,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山东省高级法院“八条禁令”和威海市中级法院“六条禁令”,使队伍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同时,结合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全面轮岗,调整了37名干警的工作岗位,激发了工作热情。不断强化外部监督,重新聘请55位威海、乳山两级人大代表以及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和部分企业、农村负责人为特邀执法监督员,增进了法院与社会各界的了解和沟通,扩大了法院工作的社会影响。

【审判工作改革】 一是全面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制度。通过有针对性地指导当事人举证和进行庭前证据展示与交换,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二是健全超审限责任追究机制。把立案庭作为审限管理的龙头部门,将审限管理纳入案件流程管理,加强审限跟踪监控,对可能超审限的案件提前警示、逐案督办,防止超审限问题的发生。在此基础上,以超审限时间长、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重点,逐案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相关措施,集中清理,限期结案,案件的审理周期大大缩短,经过一年努力,超审限案件已减至结案总数的0.4%。三是严格实施司法鉴定归口管理。制定了司法鉴定归口管理办法,由技术室统一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规范了司法鉴定行为。四是实行审判业务月通报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每月将各庭业务进展情况和案件评查结果通报全院,并将其作为岗位目标百分考核的依据,激发各庭、室的竞争意识,促进审判工作高效、健康开展。

【审判大楼开工奠基】 8月13日,市法院审判大楼正式开工奠基。审判大楼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遵循功能、经济、庄严、美观的原则设计的,规划占地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其中主楼8层,面积8000平方米,附楼3层,面积4700平方米,楼高30.9米,预算总投资3600万元。审判大楼的开工,标志着乳山市人民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