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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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 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力度。年内市司法局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6期,培训干部1200人(次),组织80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科级干部普法考试,考试合格率100%。二是加大对国家公务员的普法力度。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保证了公务员全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40小时。10月,举办全市“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有力地强化了公务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农村普法教育。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年内,共举办农村法制广播讲座156场次,发放法律知识明白纸12万张,培训农村普法骨干宣讲员600人(次)。9月,城区街道金碃岭村被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民政厅联合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四是强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将全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未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的学校进行督促落实,并严格规范法制副校长职责和选聘管理工作。全市96%的中小学校开设了法制课,形成了规范化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另外,司法行政部门还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大对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职工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能力。

【律师工作和公证业务】 全市有合作制律师事务所3家,法律服务所8家,执业律师17人。年内,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为585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诉讼法律事务781起,比上年上升45.44%;非诉讼法律事务615件,比上年上升36.06%,为各企事业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
全市有公证工作人员7人,其中持公证员资格证的4人。2004年,公证处采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证效率、实行承诺服务制度等措施,不断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公证业务大幅度提高。全年共办理司法公证业务1380件,比上年上升17.24%, 其中涉外公证503件。乳山市公证处被威海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获“乳山市首届诚信单位50佳”称号。

【法律援助】 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执业律师3人,下设8个基层法律援助站。年内,市援助中心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构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积极开展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全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8起,(其中民事案件36起,刑事案件22起),代写法律文书168份,解答法律咨询1300人次,减免收费8万元,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在全市15个镇(街道)全部建起了规范化的调解庭,将传统的“口头”“炕头”式调解改为“庭式”调解。在抓好乳山口镇、南黄镇、徐家镇部分村规范化调解室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农村逐步推广。调解室的建设标准为: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室内统一设“主持人”“调解员”“记录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旁听席”等桌签,室外统一挂醒目的“人民调解室”牌子,并将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调委会的工作原则、调委会的任务、调解程序、调委会纪律、当事人须知等各种调解工作制度统一制版上墙。至年底,全市50%的村建立了规范化调解室,条件较差的村采取调委会与村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的模式。二是加强镇、村两级调解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建设。市司法局制定了《乳山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严格纠纷登记受理、调解方案、调前告知、调处准备、调查、调解辩论、制作调解书、调解协议的履行和监督等9个方面的运作程序。同时,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卷宗》《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等规范文书,使调解工作程序规范化。三是针对全市调解队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专业素质差”的问题进行改革和调整,调委会成员逐步向年轻化知识型转化。至年底,中青年调解工作人员占全市调解队伍的90%。

【安置帮教工作】 在对“两劳”(劳动改造、劳动教养)释放人员帮教工作中,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镇村”“平安企业”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市司法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各镇村和企业落实了帮教组织,建立起动态化的安置帮教机制。全年共接受“两劳”释放人员78名,“两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2%。
(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