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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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931件,审结1954件,结案标的额8002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获威海市政法系统“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先进集体”、乳山市“文明窗口单位”“岗位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等称号,并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年底,新建的审判大楼落成启用,该大楼占地面积3.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其中办公楼8层,面积8700平方米,审判楼3层,面积4800平方米,总投资3600万元。新审判大楼建成使用,对促进法院乃至全市政法工作的上档升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刑事审判】 建立了“严打”长效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盗窃、抢劫、伤害、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247件,判处犯罪分子314人,其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5人。

【民商事审判】 全年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1693件,其中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42件,结案标的71.2万元。审理民事赔偿、婚姻家庭案件657件,及时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借贷、买卖、加工承揽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509件,解决诉讼标的额4130万元。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组等涉及全市稳定发展的经济案件,努力追求法律效益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共审理破产案件14起,结案7起。组织专门力量配合市直有关部门清理土地出让金和财政周转金105万元,协商抵款260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缓交诉讼费7.2万元。

【行政审判】 全年共审结涉及工商、房管、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行政诉讼案件14件,其中判处行政机关败诉的7件,及时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先后为工商、财政、技术监督等部门办理非诉申请执行案件109件,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 不断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分离制度,加强执行庭与法警队的工作配合,完善委托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果,使执行工作健康开展。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163件,执结1192件。

【队伍建设】 一是大力加强班子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班子成员素质。二是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行新一轮竞争上岗,选拔了9名中层干部,调整了37名干警的工作岗位;引进10名省选调生和司法警察,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活力。三是加强干警队伍的素质建设,对执行禁令、统一着装、使用文明用语、卫生管理等方面都加大了监管力度,严格考核;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学习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等具体业务知识;定期邀请高校法学专家和上级法院的业务骨干来院授课,提高干警的专业知识层次;选送9名干警参加北大、烟大研究生班学习,组织46名干警参加专升本远程教育、最高院专升本培训以及上级法院的对口业务培训;组织87名干警参加计算机强化培训;邀请兄弟法院优秀法官作先进事迹报告;组织全体干警到威海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全年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审判工作改革】 一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健全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了审判委员会职责任务和议事程序,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作用明显增强。二是规范审判方式,重点完善了审前程序,对庭前证据展示、证据交换进行具体规范,全院民商事审判全部依照庭前证据交换程序运作,庭审效率明显提高。三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督导,重新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聘请10名人民陪审员直接参加案件审判。同时,继续推行审判业务月通报制度,将各职能部门每月审判业务的进展情况、案件质量的评查情况以及上诉案件的发改情况等进行通报,较好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9.8%,上诉案件发改率为12.06%。
(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