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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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事务】 2004年8月14日,乳山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更名为“乳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独立办公。至年底,全市有佤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26个,常住少数民族人口238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46%。4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通过调查研究,在徐家镇吴家屯村创办了少数民族葡萄种植示范园,协调村“两委”规划20亩土地承包给该村的12户少数民族家庭进园经营,并向他们捐赠优质葡萄苗1.6万株,向村提供5000元的补助资金。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无偿提供扶持资金,解决进园经营的少数民族家庭3年的土地承包费。10月,召开13个族别15名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络,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宣传月活动,在市电视台播出少数民族典型4个,在《乳山市讯》上刊登典型人物事迹、民族知识、法律法规等共5期8篇。发放明白纸3000份,向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发信2500封,发放宣传材料200份,组织少数民族代表观摩1次。11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两次对华联超市、威海糖茶酒超市、个体商户、饭店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市内清真食品市场,尊重和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宗教事务】 以宗教活动场所年检为契机,帮助登记的3个活动场所进一步完善和制定规章制度,取缔了两个私设的宗教活动聚会点,把银滩大庆生活区和白沙滩镇小滩村的聚会点纳入到夏东基督教活动点进行管理。全市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3处。
专项查处乱建庙宇 2003年下半年,白沙滩镇部分群众自发在堕崮山原庙址开工修建碧霞元君宫,工程刚开,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即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和《中办厅字[1996]38号文件》精神前去制止,工程遂停。停建数月后,又悄然开工,于2004年5月庙观完全恢复,并自行易名为白云宫。2004年4月,白沙滩镇王家口村和潘家村群众各自悄然自发捐资在本村建“三官庙”。王家口村庙宇占地30平方米,投资3万元。潘家村庙宇占地60平方米,投资10万元。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对3处违法建造的庙宇分别依法进行了查封和处罚,制止了乱建庙宇之风。
协助基督教举办培训班 2月16~20日,基督教信众培训班经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同意在夏东基督教活动点举办,共有56名信众骨干参加培训,培训班聘请威海基督教“两会”神职人员前来授课,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派员在培训班上进行了法律法规授课。夏东基督教活动场所被威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评为“威海市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示范单位”。
(宋元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