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a4&A=1&rec=20&run=13

检察工作

【综述】 2013年,乳山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以实干服务发展、以实事保障民生、以实效维护公正、以实绩提升形象”的总体思路,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均衡发展。年内,被授予“乳山市十佳文明窗口”称号,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连续11年获“省级文明机关”称号。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立查涉农惠民、国资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80万元。针对少数基层干部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全市海岸带综合整治、护林防火等重点任务目标,查办因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依法追究4名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案工作区医疗协作制度,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全年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17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1人,其中,实刑判决6人(均含上年结转)。

【刑事检察工作】 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333人,批准逮捕291人,审查起诉711人,提起公诉645人,确保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定。开展经济领域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批捕起诉制假售假、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等经济犯罪嫌疑人19人,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针对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和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与法院、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尺度,提起公诉的220起危险驾驶案件全部被作出有罪判决,2名实施严重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被依法强制医疗。把修复社会关系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促成刑事和解15件,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0人,对认真悔改、无羁押必要的取保候审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不起诉1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0人、不起诉1人,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1人、不起诉4人,保障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诉讼监督工作】 一是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刑事立案7件,追捕犯罪嫌疑人9人,追诉漏犯20人,追诉漏罪3条,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改判1件。健全完善监管活动与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监管安全检查52次,消除监管安全隐患4起,为全市527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监督档案,开展跟踪检查,社区矫正人员全年无脱管漏管和再犯罪问题发生。二是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实效。与相关部门会签《加强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的协作意见》,在加大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基础上,在民事督促起诉、行政执法监督、民事调解和执行监督等方面开展有益尝试,构建起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监督格局。受理民事申诉案件9件,提请民事抗诉获再审改判5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45.6万元。针对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不规范、社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份。三是注重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畅通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渠道,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次,化解重点信访隐患7件次。结合所办案件,深入机关、企业、村庄、社区、学校开展“五进两服务”法制宣讲活动20场。正确处理监督制约与配合支持的关系,对8起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的刑事判决,依法不予抗诉;对16起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的民事申诉案件,依法不予立案。同时,做好申诉群众的服判息诉工作,帮助分析责任归属,详细讲解法律规定,客观还原事实真相,确保矛盾解决在首办环节,保持涉检信访“零登记”。

【预防工作】 注重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特点、趋势,强化检察建议、案例分析等预防专业化措施,向乳山市委、市人大提交《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结合办案依法发出预防建议5份,开展预防调查2次,配合案发单位建立完善管理制度20项。发挥行贿犯罪查询工作在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的职能,落实工程建设与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制度,加强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与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59次,总标的额6.3亿元,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8次,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使用。开展“预防文化建设年”活动,首次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作辅导报告,与乳山市纪委联合制作廉政专题片《警钟》在全市巡回播放,深入机关单位开展廉政教育15场次,受教育人员2000人。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与纪检、组织等部门会签《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内贤助廉活动的实施意见》,接待27批1034人次参观学习,提高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基层基础建设】 抓好规范化建设,完成涵盖15类重点业务的执法规范化制度汇编,明晰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案件查询与律师阅卷等具体规定,依法保障各方权益。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0次,评查卷宗67件。投资70万元,筹建案管控申综合服务大厅,提供案件受理、群众接待、信息查询、材料复印等“一站式”服务。投资24万元,完成侦查指挥、远程审讯、同步录像、专用讯问室等执法场所改造,为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提供有力保障。抓好信息化建设,协调解决配套资金170万元,建设和改造网络机房、机要通讯机房和高清视频会议室,配置光纤传输、电磁屏蔽、网络加密、终端防护等技术设备,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顺利通过国家保密技术测评。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实现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做到信息化与执法办案、执法管理的全面融合,有效缩短办案周期,提高诉讼效率。抓好派驻检察室建设,高标准建设派驻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冯家、诸往4个检察室,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明确为副科级编制。规范控告申诉受理、便民服务联络、廉政警示教育、社区矫正监督等业务,确保检察室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发挥派驻检察室扎根基层的便利条件,接受群众咨询150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教育10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协调解决涉法问题15件,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查20次。

【队伍建设】 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全体干警走访联系城乡居民3000户,为相关单位和基层群众提供咨询服务200次,解决问题48个。履行帮扶救助责任,投入16.6万元,为南黄镇孙家埠村整治村容村貌,全体中层以上干部与40户困难家庭建立帮扶关系,青年干警开展助残扶贫志愿服务90人次,捐款5万元。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素质。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举办“道德讲堂”,开展“责任比能力更重要”大讨论,邀请专家授课。选派干警培训深造62人次,组织参加网络培训27场次,组织岗位练兵13次,举办专题讲座12次,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检察官赴基层挂职锻炼、派驻检察室交流轮岗等方式,提高检察人员的群众工作能力。年内,有24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加强自身监督,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治理庸懒散”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检务督察、效能检查等形式,开展执法执纪督察13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员纯洁性教育、“守纪律、正检风、做表率”专项活动,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推进检务公开,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赠阅《阳光检务》等方式,主动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张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