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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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在农村全面推行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初选名单、户代表评议制度,全民参与低保评议;在城区全面推行城市低保听证会制度,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全部经过听证会产生。实行“三级”公示,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保尽保。调整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60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保障农村低保10831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641.6万元;保障城市低保385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11.16万元。落实低保对象医疗、教育、住房“三项救助”。开展城乡低保危房改造工程,投入资金20万元,改造20户农村低保户住房。对全市认证的孤儿每人每月按600元标准发放保障金,全年发放保障金51万元。
【双拥优抚】 开展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改造优抚对象危房35户。做好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工作,组织4批次188名优抚对象到乳山市光荣院疗养和查体,组织700名优抚对象到威海市复退军人康宁医院免费查体。开展优抚对象认定工作,对66名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标准的优抚对象进行认定。利用春节和“八一”期间开展多种形式慰问活动,发放困难官兵救助金4万元。帮助驻乳某部建设战备设施,整修国防工事;协助改造驻乳某部仓库、营区等基础设施,修建文体活动广场,丰富官兵文体活动;为边防大队、消防大队购置摄像机、电视机、电脑、电冰箱等电器,改善官兵工作和生活条件。
【社区建设】 加强城市社区办公用房建设,采取协调租借、新建等方式,全市10个社区工作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以300户为单位对城市社区居委会进行网格划分,每个“网格”配备1名管理员,负责“网格”内信息采集、了解社情民意、服务居民群众等工作。通过群众推荐、社区居委会考察的方式选出区长197人、楼长1663人,实现社区的精细化管理和全程化服务。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组织,在市区15个城市社区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管理模式,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慈善事业】 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激发公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接收社会各界各类捐款2000万元。本着“先急后缓、量入为出”的原则,组织开展“助医”“助学”“助老”“助困”“助残”“赈灾”6大类30项救助活动,全年支出善款135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4万人次。召开全市慈善换届暨总结表彰大会,对市慈善总会组成机构进行换届选举;表彰上届慈善典型,命名“乳山慈善家”12人。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理清产业发展思路、明确方向。创新政府引导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形成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多元投入格局。开展敬老院改造升级工作,使全市敬老院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其中,8个被评为“全国三星级敬老院”。引导白沙滩镇大陶家村、城区街道办事处夏东村、南黄镇南黄村等村集体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投资建设百合老年公寓、幸福苑老年公寓、南黄村老年人颐养中心等养老机构,引进福星老年公寓、东方国际养生园、老年人养护中心等一批外商投资建设的高中端养老机构。创新产业运行机制,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一是开展居家养老。设立乳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349”居家服务呼叫平台),将200家涉及家政、餐饮等行业的服务类企业和商户纳入管理系统,为社区居家养老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二是开展社区养老。开展城市社区照料中心试点工作,以解决社区老年人活动、娱乐等问题。在农村开展农村社区老年人互助颐养中心试点工作,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三是开展机构养老。在14处镇级敬老院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增加社会养老服务内容。建设乳山市社会福利中心,收购百合老年公寓部分产权,打造成综合型社会福利中心。在经济开发区建设面积6000平方米、床位200张的乳山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引进北京太阳城科学的管理经验,打造成集养生文化、康复理疗、医疗护理、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老年人养护中心。新建乳山市幸福苑老年公寓,床位180张,用于解决城区标准化养老问题。在南黄镇新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床位110张的南黄社区老年公寓,满足周边农村社会养老需求。四是开展专业养老。利用滨海新区已出售的闲置房屋,引导开发企业引进养生养老机构,与专业酒店管理公司、健康管理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联合经营,挖掘房产二次利用价值,实现房地产企业多元发展。
【社会组织管理】 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备案,指导完成市区15个社区60家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全市51家社会团体和3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撤销连续2年不进行年检的6家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实行基本殡葬福利化】 下发《关于在全市实行基本殡葬服务福利化的通知》,对具有乳山市户籍且死亡后不享受丧葬费补助的居民、尚未登记乳山市户口的婴儿及乳山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在乳山市救助管理机构死亡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驻乳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乳山市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等5类人员死亡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年共有4200人符合殡葬福利化减免政策,减免金额240万元。
【地名普查工作】 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采集地名信息3738条。建立完整的地名数据库系统,录入各类地名属性信息数据3375条,形成验收资料16本,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10幅,完成地名普查数据的图库匹配,图库匹配率达100%。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山东卷·乳山篇》编纂任务。
(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