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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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13年,全市人口出生率5.11‰,自然增长率-3.45‰,合法生育率98.13%,晚育率93.88%,连续17年保持人口负增长。新生儿先天性畸形发病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稳定在正常范围,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阳光培育”工程】 2013年,乳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以提高人口素质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培育”工程,加快构建覆盖0~18岁成长关键阶段的“大人口”素质提高服务格局,推进人口素质均衡发展。一是宣传引导,提高认识。乳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乳山市“阳光培育”工程人口素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暨“阳光培育”工程工作会议。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校园活动98次,印发宣传资料40万份,制作流动刊板96个。举办人口早教、家庭教育等培训班、知识讲座56期。在报纸、电视、广播制作专题宣传52期。二是印发《乳山市“阳光培育”工程工作细则及任务分解》,细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订项目活动安排表,研究制订项目测评体系,科学测评年度指标数据。三是整合资源,构建优质快捷的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体系。建立健康教育和阳光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年内,创建母爱圣地快乐宝贝早教中心、计生技术服务站示范服务中心、城南社区健康教育指导站、畅园学校教育基地等8个典型,受惠群众2万人。 “阳光培育”工程被列为全市民生工程,经验做法被国内多家媒体刊登转发。
【基础工作】 在春节、“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三为主”方针确立30周年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优生知识宣讲活动。对全市1000名镇村计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各镇(街道)均配备2名以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所有人员取得与从事服务类别相符的执业资格,实现人员、编制、岗位相统一。为15个城市社区配备300名计生工作人员、计生协管员。探索“宣传开路、活动铺路、典型引路”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模式,培植一批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和新型人口文化建设亮点村。年内,创树国家级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1个、省级示范村(居)9个、威海市级示范村(居)42个。
【计生奖扶项目】 计划生育5项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2013年,全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受惠对象5.8万人,发放资金2305.9万元。全市农村32116人获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81万元,城镇失业(无业)人员4646人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6.4万元,19409人获1863.3万元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897人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资金138.3万元,89人获计划生育节育并发症生活补助资金22.5万元,1098户农村和城市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获救助金74.4万元。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市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562人,拨付资金40万元。免费对全市10万常住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进行孕环情健康查体,参查率95.3%,有效预防计划外怀孕事件的发生。开展“计生助福”行动,设立人口关爱基金,建立以项目为载体、以服务计生家庭为重点的关怀体系,开展 “倡导婚育新风、创建幸福家庭”“情暖空巢、夕阳助福”等“计生助福”行动,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3000户。
【依法行政工作】 制作群众办证流程图,简化办事程序,印制便民服务卡,公开“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畅通电话咨询服务,及时解疑答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遏制违法生育现象蔓延。严格二胎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对政策内怀孕对象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除依法撤销《二胎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外,严肃追究跟踪服务人员责任。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两非”专项整顿治理活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