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荣成市民政局位于荣成市明珠路69号,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科,下设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地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元宝山公墓管理处、市殡仪馆10个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77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61人。2016年荣成市民政局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双拥模范城”称号;被威海市委市政府授予“双拥模范单位”称号;被荣成市委授予“先进基层组织”称号等。
【社会救助】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年初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的3300元提高到3700元,10月份再次上调至385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进一步缩小。前三季度将5313户,6678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发放低保金1294万元。落实低保教育、医疗、住房救助及适度普惠儿童福利制度,对低保高龄群体实行二次补贴救助,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工作。扩大慈善助学覆盖面,将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由原来的低于低保标准120%放宽到150%,帮助192名困难学生圆大学梦。提高高龄补贴标准,80—89周岁、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100元、480元提高到120元、600元,惠及28727名老年人。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救助对象由符合规定残疾等级的几类特定残疾人群扩大到符合规定残疾等级的所有残疾人,并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继续实施慈善大病救助活动,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首次将支出型大病困难家庭列入救助范畴,2016年救助大病困难患者1302人,发放救助金662.7万元。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对因病因残贫困户予以精准救助扶贫,先后将4名因大病导致生活困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畴,将19名因病因残贫困户纳入生活救助范围,将28户因病因残贫困户纳入第四季度低保保障范围,对摸底排查的1289名困难户建档立卡,逐一确定帮扶对象、具体责任人,确保扶贫救助对象一个都不少。
【社会养老】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600元,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6500元提高7000元。全市有4209名五保对象,其中有1544人由分布在各镇街18处敬老院或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从标准化服务、信息化管理上入手,建立健全敬老院服务、考核体系,每季度对全市敬老院服务管理进行1次考核评定,结果直接与经费拨付挂钩。研发集视频监控、人员定位、信息集约管理于一体敬老院信息管理平台,以“互联网+”手段对敬老院服务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市委市政府发展健康服务业有关要求,重点发展医养结合、旅游养老服务模式。5—10月全市养老机构入住旅居老人3200人次,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37%。设置床位230张的万福苑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投入使用,医疗设施达到二级以上医院标准,年末收住患有各种慢性病老人192名,入住率达83%。盛泉老年公寓、市社会福利中心也都设立专门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养一体。其他社会化养老机构根据规模大小,分别设立巡诊室或医疗室,与周边临近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形成20分钟医疗圈。注重发展社区互助型小微养老服务机构,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家,农村幸福院45家,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总数达到119家、农村幸福院150家,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年内全市可提供养老床位数8565张,平均每1000名60周岁以上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6张,提前达到并超过山东省“十三五”末40张以上的标准。
【优抚安置】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危房改造、医疗保障、精神抚慰、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有条不紊。先后组织1000余名优抚对象进行健康查体或外出疗养,重要节日期间还对部分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适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建成并开通荣成英烈网,为群众祭奠、缅怀先烈提供平台。进一步充实完善烈士史料,新建、修缮纪念设施,增强红色底蕴,成功举办9·30烈士公祭日大型纪念活动。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对全市8600名优抚对象情况实行定期核实、动态管理,确保优抚资金精准发放,全年发放抚恤补助资金5296万元。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254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31.35万元,为退役士兵提供免费职业培训,与人社部门联合举办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为个企双方提供双向选择平台。与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关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意见》。有30户优抚对象进行危房改造,发放补助资金17万元。
【专项社会管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加强内部培训与外部普法宣传,做好慈善制度的改、废、立工作,提高慈善规范化水平。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慈心一日捐”活动募集金额再创新高,达到1759.02万元,比上年增加73.9万元,比上年增长4.3%。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管理。重点抓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达标,出台《关于规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的意见》。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将原来社会组织登记需要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集合成一本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极大地节省社会组织登记时间,提高服务效率。突出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将社会信用评价作为年审必要指标,凡是信用等级达不到C级以上,一律不予年检通过,引导社会组织诚信经营。壮大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全年新增持证社工39人,持证社工总数达到66人。开展首届“荣成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有4人当选“荣成和谐使者”,各有1人当选“威海和谐使者”及“齐鲁和谐使者”。扶持创建荣成第一家社工机构“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 指导“荣成市引航志愿者协会”筹建“荣成市引航社工服务中心”,着力打造综合性社工服务机构。加强对公益类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年内新增入园组织8家,争取省级扶持资金30万元。开展“公益创投”“公益项目进社区活动”,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进社区活动70多次,参与志愿者800多人次,惠及群众近万人。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按照民政部“3A”婚姻登记等级评定标准对婚姻登记处相关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增设颁证大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功能区域,免费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出台《荣成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制订《荣成市公墓发展规划(2016—2035年)》,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引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元宝山公墓建设骨灰长廊。新建无烟化遗物焚烧设施,为火化炉加装尾气处理设备,积极打造零排放、零污染殡仪馆。(吕竹青)
民政
【概况】荣成市民政局位于荣成市明珠路69号,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和农村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科,下设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地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元宝山公墓管理处、市殡仪馆10个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77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61人。2016年荣成市民政局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双拥模范城”称号;被威海市委市政府授予“双拥模范单位”称号;被荣成市委授予“先进基层组织”称号等。
【社会救助】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年初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的3300元提高到3700元,10月份再次上调至385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进一步缩小。前三季度将5313户,6678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发放低保金1294万元。落实低保教育、医疗、住房救助及适度普惠儿童福利制度,对低保高龄群体实行二次补贴救助,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工作。扩大慈善助学覆盖面,将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由原来的低于低保标准120%放宽到150%,帮助192名困难学生圆大学梦。提高高龄补贴标准,80—89周岁、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100元、480元提高到120元、600元,惠及28727名老年人。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救助对象由符合规定残疾等级的几类特定残疾人群扩大到符合规定残疾等级的所有残疾人,并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继续实施慈善大病救助活动,进一步降低救助门槛,首次将支出型大病困难家庭列入救助范畴,2016年救助大病困难患者1302人,发放救助金662.7万元。全力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对因病因残贫困户予以精准救助扶贫,先后将4名因大病导致生活困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畴,将19名因病因残贫困户纳入生活救助范围,将28户因病因残贫困户纳入第四季度低保保障范围,对摸底排查的1289名困难户建档立卡,逐一确定帮扶对象、具体责任人,确保扶贫救助对象一个都不少。
【社会养老】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600元,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6500元提高7000元。全市有4209名五保对象,其中有1544人由分布在各镇街18处敬老院或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从标准化服务、信息化管理上入手,建立健全敬老院服务、考核体系,每季度对全市敬老院服务管理进行1次考核评定,结果直接与经费拨付挂钩。研发集视频监控、人员定位、信息集约管理于一体敬老院信息管理平台,以“互联网+”手段对敬老院服务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市委市政府发展健康服务业有关要求,重点发展医养结合、旅游养老服务模式。5—10月全市养老机构入住旅居老人3200人次,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37%。设置床位230张的万福苑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投入使用,医疗设施达到二级以上医院标准,年末收住患有各种慢性病老人192名,入住率达83%。盛泉老年公寓、市社会福利中心也都设立专门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养一体。其他社会化养老机构根据规模大小,分别设立巡诊室或医疗室,与周边临近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形成20分钟医疗圈。注重发展社区互助型小微养老服务机构,年内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7家,农村幸福院45家,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总数达到119家、农村幸福院150家,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年内全市可提供养老床位数8565张,平均每1000名60周岁以上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6张,提前达到并超过山东省“十三五”末40张以上的标准。
【优抚安置】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危房改造、医疗保障、精神抚慰、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等工作有条不紊。先后组织1000余名优抚对象进行健康查体或外出疗养,重要节日期间还对部分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适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建成并开通荣成英烈网,为群众祭奠、缅怀先烈提供平台。进一步充实完善烈士史料,新建、修缮纪念设施,增强红色底蕴,成功举办9·30烈士公祭日大型纪念活动。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对全市8600名优抚对象情况实行定期核实、动态管理,确保优抚资金精准发放,全年发放抚恤补助资金5296万元。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1254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31.35万元,为退役士兵提供免费职业培训,与人社部门联合举办退役士兵就业专场招聘会,为个企双方提供双向选择平台。与财政、建设、国土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关于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意见》。有30户优抚对象进行危房改造,发放补助资金17万元。
【专项社会管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加强内部培训与外部普法宣传,做好慈善制度的改、废、立工作,提高慈善规范化水平。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慈心一日捐”活动募集金额再创新高,达到1759.02万元,比上年增加73.9万元,比上年增长4.3%。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管理。重点抓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达标,出台《关于规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的意见》。深化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将原来社会组织登记需要提供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集合成一本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极大地节省社会组织登记时间,提高服务效率。突出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将社会信用评价作为年审必要指标,凡是信用等级达不到C级以上,一律不予年检通过,引导社会组织诚信经营。壮大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全年新增持证社工39人,持证社工总数达到66人。开展首届“荣成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有4人当选“荣成和谐使者”,各有1人当选“威海和谐使者”及“齐鲁和谐使者”。扶持创建荣成第一家社工机构“荣成市好运角旅游度假区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 指导“荣成市引航志愿者协会”筹建“荣成市引航社工服务中心”,着力打造综合性社工服务机构。加强对公益类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年内新增入园组织8家,争取省级扶持资金30万元。开展“公益创投”“公益项目进社区活动”,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进社区活动70多次,参与志愿者800多人次,惠及群众近万人。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按照民政部“3A”婚姻登记等级评定标准对婚姻登记处相关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增设颁证大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功能区域,免费开展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出台《荣成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制订《荣成市公墓发展规划(2016—2035年)》,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引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元宝山公墓建设骨灰长廊。新建无烟化遗物焚烧设施,为火化炉加装尾气处理设备,积极打造零排放、零污染殡仪馆。(吕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