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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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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成管理部,是隶属于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编人数5人。主要负责荣成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2016年,荣成管理部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调整放宽资金使用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办理业务的单位1519个,缴存职工9.3万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为86.3%。全年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额6.3亿元,比上年增收1.4亿元;全市累计归集总额为38.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9.8%。全年向1122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3.2亿元,全市累计向8778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18亿元。全市12725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3.5亿元,增加1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55.5%,全市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6.1亿元,占累计归集额的42.2%。
【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2016年3月28日,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威海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对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缴存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个人的月平均工资,但最高不超过13300元,最低不低于1700元;按照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的?低门槛、广覆盖、先进入、再规范?的指导思想,允许企业根据实际,在8%~12%的弹性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有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住房消费支持】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调整放宽管理政策:将申请贷款的缴存时限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将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60%降低至20%;将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将贷款最高年限放宽至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全年办理38笔1235万元的异地贷款业务,支持荣成市房地产市场;办理18笔446万元的商转公业务,减轻职工贷款利息负担。开展委托冲抵还贷业务,全年签约4645户,占到需签约户数的52.9%,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2016年,全市发放贷款3.2亿元、户数1122户,分别比上年增长68.4%、52.2%。 (孙晓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