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6.2万人。连续第12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全年为8.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7.2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方面的改革工作,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启动统筹外项目改革。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64万人,收缴养老金2.86亿元,职业年金1.1亿元。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一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年为891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5.96亿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扎实保障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为110元。做好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计生人员、老放映员、国防民工补贴代发工作。全市参保居民28万人,适龄人口参保率达100%,为11.6万名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1.8亿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召开市级被征地工作专题会议,开展落实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专项活动,加强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市级、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拟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预案,制定应对措施,妥善处理被征地农民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
【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5万人,为3.1万名参保职工支付医疗费7.25亿元。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纳入医保系统,单独列账支付。实施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健身消费实施办法,设9家社保卡定点健身消费场所。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20元,缴费标准为一档140元和二档290元,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120元,享受二档待遇,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缴费档次不同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与职工医保相同,扩大保障范围,体现医疗公平。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3万人,为9.95万名居民支付医疗费3.69亿元。
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基金由人均32元提高到52元,直接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大病保险实行威海市内定点医院即时报销,全市大病保险为6806 人补偿金额4963万元。制定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对全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医疗费用结算推行单病种定额结算,定额结算医疗服务项目增至90个,年内为4465名参保人员减负1.3亿元。完善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管理制度,参保人员6个月内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同一种疾病不需要重新办理转院手续。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拨款方式由统筹金总额预付改为总费用总额预付,变经办机构监管为医院主动控费。
【工伤保险】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4万人,为1350名工伤职工和478名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费用7025万元。全年认定工伤案件1098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8次,鉴定伤残等级507人。1?4级工伤人员三项待遇连续11年调增。对全市参保企业按行业类别进行重新划分,实行8档浮动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全市失业保险参保10.4万人。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实时监控18家企业用工岗位变化情况,对符合政策条件的287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707.68万元,受益职工3.98万人。失业保险扩大支出1384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资金支出1508.8万元。通过实地核查在岗情况、工资凭证审查等多项措施严控主动失业、挂靠单位失业、隐性失业等现象,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至1000元,全年为636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支付医疗保险费5883万元。
【生育保险】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11.8万人,全年为3034名女职工支付生育待遇3331万元。将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为0.5%,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900万元。
【社会基金监督】加强基金网络平台核对管理,处理网络对比预警信息803条,核对15日内重复住院情况23条,查处异地重复参保人员6人,挽回基金损失金9.2万元。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审核专项自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在社保平台系统中调取疑点问题178条,确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错误18条,养老金分类项目归类错误9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设立?社会保险基金违规违纪举报平台?,处理举报案件4起,办理市级督办案件1起。建立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经办机构在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管理。全年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20.8万人,认证率达99%。
社会保险工作
【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6.2万人。连续第12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全年为8.4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7.2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方面的改革工作,建立个人养老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启动统筹外项目改革。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64万人,收缴养老金2.86亿元,职业年金1.1亿元。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一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年为891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5.96亿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扎实保障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为110元。做好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计生人员、老放映员、国防民工补贴代发工作。全市参保居民28万人,适龄人口参保率达100%,为11.6万名老年居民发放养老金1.8亿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召开市级被征地工作专题会议,开展落实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专项活动,加强同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落实市级、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拟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预案,制定应对措施,妥善处理被征地农民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
【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5万人,为3.1万名参保职工支付医疗费7.25亿元。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纳入医保系统,单独列账支付。实施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健身消费实施办法,设9家社保卡定点健身消费场所。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20元,缴费标准为一档140元和二档290元,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学生120元,享受二档待遇,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缴费档次不同分别为20万元和30万元,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等与职工医保相同,扩大保障范围,体现医疗公平。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3万人,为9.95万名居民支付医疗费3.69亿元。
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基金由人均32元提高到52元,直接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大病保险实行威海市内定点医院即时报销,全市大病保险为6806 人补偿金额4963万元。制定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政策,对全市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医疗费用结算推行单病种定额结算,定额结算医疗服务项目增至90个,年内为4465名参保人员减负1.3亿元。完善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管理制度,参保人员6个月内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同一种疾病不需要重新办理转院手续。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拨款方式由统筹金总额预付改为总费用总额预付,变经办机构监管为医院主动控费。
【工伤保险】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4万人,为1350名工伤职工和478名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费用7025万元。全年认定工伤案件1098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8次,鉴定伤残等级507人。1?4级工伤人员三项待遇连续11年调增。对全市参保企业按行业类别进行重新划分,实行8档浮动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全市失业保险参保10.4万人。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实时监控18家企业用工岗位变化情况,对符合政策条件的287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707.68万元,受益职工3.98万人。失业保险扩大支出1384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资金支出1508.8万元。通过实地核查在岗情况、工资凭证审查等多项措施严控主动失业、挂靠单位失业、隐性失业等现象,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950元提高至1000元,全年为636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及支付医疗保险费5883万元。
【生育保险】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11.8万人,全年为3034名女职工支付生育待遇3331万元。将企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为0.5%,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900万元。
【社会基金监督】加强基金网络平台核对管理,处理网络对比预警信息803条,核对15日内重复住院情况23条,查处异地重复参保人员6人,挽回基金损失金9.2万元。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审核专项自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在社保平台系统中调取疑点问题178条,确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错误18条,养老金分类项目归类错误9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设立?社会保险基金违规违纪举报平台?,处理举报案件4起,办理市级督办案件1起。建立完善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经办机构在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管理。全年社会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20.8万人,认证率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