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荣成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行政许可科与其合署)、价格管理科(挂成本调查监审科牌子)、收费管理科、基金征收管理科5个科室,有工作人员13人,下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科级)、市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室(股级)2个直属行政机构,有工作人12月9日,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举行(市物价局提供)员10人;下辖市价格认证中心(股级)、市价格监测中心(股级)2个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36人。
2016年,荣成市物价部门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价格“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清费治乱成效显著,企业和群众负担进一步减轻,价格监管机制改革步入正轨,价格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价格工作逐渐向建机制、强监管方面转变,市场价格基本平稳,大宗商品价格未出现大的波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8%,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控制在预期目标。2016年,荣成市物价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年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和“2016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清费减负】全面落实国家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年审和网上公示,对108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进行网上审核。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养犬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出台殡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性化殡仪需求延伸服务项目进行规范。结8月24日,省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马桂英(右一),到荣成就“荣成海产·海带”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进行调研(市物价局提供)
合医疗服务价格权限下放,整顿规范市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对放开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备案公示,对5家实行医改的公立医院2015年的收支情况、财政补贴情况以及价格补偿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山东省物价局的部署,从2016年3月1日起,对全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将居民生活用气量设置为三个阶梯,其中第一阶梯气量为每户每月18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各阶梯之间价格比为1:1.2:1.5,并对居民购买使用第一阶梯气量实行每立方米0.70元的价格补贴。对工商企业用气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到2016年12月,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达到每立方米3.975元。结合全市供水紧张状况,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从2016年10月15日起,对城区居民和企业用水实行临时价格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山东省物价局的要求,会同财政、城建、水利等部门,出台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将居民生活用水量设置为三个阶梯,其中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10.4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10元,各阶梯价格比不低于1:1.5:3,此项改革措施待市城区供水紧张状况缓解后组织实施。
【价格简政放权】按照山东省和威海市物价部门的要求,从2016年5月17日开始,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组织对2015年以前以荣成市物价局名义发布的239件价格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55件,废止184件,对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从2016年3月18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有效期均为5年。结合国家价格政策变化情况,建议荣成市政府废止了《荣成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和《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实行联动机制的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
【市场价格监管】开展价格专项整治,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餐饮行业等为重点,规范降价、打折促销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强化节日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控,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组织开展电商、汽车驾驶员培训、普通道路救援、明码标价等价格政策提醒,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综合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推拿按摩、汽车销售、涉旅行业、中介机构、医药价格等专项检查,全年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49件,退还多收消费者价款4343元。年内受理荣成民心网价格投诉举报218件,全部处结。
【助推企业发展】协调山东省和威海市物价部门,为荣成市热电企业以及风力、垃圾焚烧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申请上网电价;审核上报已投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落实2015年度山东省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4549万元。继续实施煤炭热汽价格联动,到2016年底,全市生产经营用热汽价格达到每吨157元。按照“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要求,结合热电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改造,在生产经营用热汽价格中每吨增加18元环保费用。
【价格公共服务】开展价格认证工作,2016年受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160件,标的额344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36件,标的额170万元;行政机关案件8件,标的额110万元;拆迁补偿认定27件,标的额3160万元。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完成小麦、玉米、苹果等生产成本、收益以及农户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售)粮情况、粮食价格预测等专项调查。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涉及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物业服务、管道天然气、热电环保设施运行等。为提升海带价格话语权,开始启动“荣成海产·海带”价格指数编制,获山东省物价局价格指数立项批复,由中国海洋大学组成项目团队,对海带价格指数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程序编制。
【价格惠民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价格指数(SCPI)单月比上年涨幅达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涨幅达6%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自2016年起改由威海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启动(2016年未达到启动标准)。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对城乡低保户电费减免措施,2016年落实减免电量208万千瓦时,发放补助款114万元。
【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继续对132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监测、发布制度,引导居民消费预期。结合价格监测情况,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和价格变动原因,定期向荣成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提报相关情况。(张启瑶)
物价工作
【概况】荣成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综合法规科(行政许可科与其合署)、价格管理科(挂成本调查监审科牌子)、收费管理科、基金征收管理科5个科室,有工作人员13人,下设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科级)、市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室(股级)2个直属行政机构,有工作人12月9日,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举行(市物价局提供)员10人;下辖市价格认证中心(股级)、市价格监测中心(股级)2个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36人。
2016年,荣成市物价部门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价格“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清费治乱成效显著,企业和群众负担进一步减轻,价格监管机制改革步入正轨,价格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价格工作逐渐向建机制、强监管方面转变,市场价格基本平稳,大宗商品价格未出现大的波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8%,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控制在预期目标。2016年,荣成市物价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年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和“2016年度招商引资先进单位”。
【清费减负】全面落实国家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年审和网上公示,对108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进行网上审核。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养犬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出台殡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性化殡仪需求延伸服务项目进行规范。结8月24日,省价格监测中心副主任马桂英(右一),到荣成就“荣成海产·海带”价格指数编制工作进行调研(市物价局提供)
合医疗服务价格权限下放,整顿规范市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对放开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备案公示,对5家实行医改的公立医院2015年的收支情况、财政补贴情况以及价格补偿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估。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山东省物价局的部署,从2016年3月1日起,对全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将居民生活用气量设置为三个阶梯,其中第一阶梯气量为每户每月18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50元,各阶梯之间价格比为1:1.2:1.5,并对居民购买使用第一阶梯气量实行每立方米0.70元的价格补贴。对工商企业用气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到2016年12月,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达到每立方米3.975元。结合全市供水紧张状况,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从2016年10月15日起,对城区居民和企业用水实行临时价格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山东省物价局的要求,会同财政、城建、水利等部门,出台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政策,将居民生活用水量设置为三个阶梯,其中第一阶梯水量为每户每月10.4立方米,价格为每立方米3.10元,各阶梯价格比不低于1:1.5:3,此项改革措施待市城区供水紧张状况缓解后组织实施。
【价格简政放权】按照山东省和威海市物价部门的要求,从2016年5月17日开始,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组织对2015年以前以荣成市物价局名义发布的239件价格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55件,废止184件,对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从2016年3月18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有效期均为5年。结合国家价格政策变化情况,建议荣成市政府废止了《荣成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和《关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实行联动机制的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
【市场价格监管】开展价格专项整治,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以大型商场、超市、餐饮行业等为重点,规范降价、打折促销行为,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强化节日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控,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组织开展电商、汽车驾驶员培训、普通道路救援、明码标价等价格政策提醒,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综合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推拿按摩、汽车销售、涉旅行业、中介机构、医药价格等专项检查,全年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49件,退还多收消费者价款4343元。年内受理荣成民心网价格投诉举报218件,全部处结。
【助推企业发展】协调山东省和威海市物价部门,为荣成市热电企业以及风力、垃圾焚烧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申请上网电价;审核上报已投产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量,落实2015年度山东省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4549万元。继续实施煤炭热汽价格联动,到2016年底,全市生产经营用热汽价格达到每吨157元。按照“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要求,结合热电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改造,在生产经营用热汽价格中每吨增加18元环保费用。
【价格公共服务】开展价格认证工作,2016年受理各类价格认定业务160件,标的额3440万元。其中刑事案件136件,标的额170万元;行政机关案件8件,标的额110万元;拆迁补偿认定27件,标的额3160万元。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完成小麦、玉米、苹果等生产成本、收益以及农户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民种植意向、农户存(售)粮情况、粮食价格预测等专项调查。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涉及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物业服务、管道天然气、热电环保设施运行等。为提升海带价格话语权,开始启动“荣成海产·海带”价格指数编制,获山东省物价局价格指数立项批复,由中国海洋大学组成项目团队,对海带价格指数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程序编制。
【价格惠民政策】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价格指数(SCPI)单月比上年涨幅达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涨幅达6%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自2016年起改由威海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启动(2016年未达到启动标准)。落实居民阶梯电价对城乡低保户电费减免措施,2016年落实减免电量208万千瓦时,发放补助款114万元。
【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继续对132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监测、发布制度,引导居民消费预期。结合价格监测情况,分析市场价格走势和价格变动原因,定期向荣成市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提报相关情况。(张启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