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1996年,市民政局设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福利生产、社会福利、财务、办公室、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办公室(副科级)7个科室,下辖地名办公室、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科级)、石岛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革命烈士陵园、殡仪馆、婚姻登记管理处、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1999年6月成立宝山公墓管理处、天门公墓管理处;是年9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归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至1999年底,共有干部职工139人,其中局机关25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5人。
1997年,市民政局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单位”,被省民政厅评为“民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殡葬改革先进单位”;1998年,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人事厅评为“全省勘界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12月荣成市被评为“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市”,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村镇名称标志设置先进单位”;市军休所连年被评为“省文明军休所”,荣成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市”称号。
【基层政权建设】 1996年,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26个镇广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至1997年底,有16个镇、630个村达到了村民自治示范镇、村的标准,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组织的检查验收,提高了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保障的能力。4年共举办副镇长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12人,村委会干部培训班4期,共3600人次,居委会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40人次,使基层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市现有居委会51个,为加快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8年11月起,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组织指导了全市的村民委员会换届直选工作,威海市在荣成市召开了直选现场会。至1999年底,全市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达898个,占应选村数的99.5%。1997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会同市土地局对文荣边界73.8公里界线进行野外测量,埋设了界桩,签订了文荣边界协议书,圆满完成了勘界任务。
【优抚安置】 群众优待兑现工作进展顺利,1996年全市共有优抚对象9699户,优待款总额1823万元,户均1879元,比上年增长了700元;1997年优待款总额2080万元,户均2178元;1998年优待款总额2129万元,户均2290元;1999年全市优待户数为9118户,优待款总额2179万元,户均2390元,年均增长幅度为6.8%。对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按5%20%的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全市每年需增发优待款2万多元。
1999年,根据全国、省、威海市优抚安置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荣成市实际,全面启动“爱心献功臣行动”。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方案》和《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意见》,明确了帮扶的形式、内容及标准。市级班子领导帮扶10户重点优抚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390户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和烈属;各镇帮扶5753户二等以下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及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坚持“长期包扶、一包到底”的原则,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改善生活条件。年底,市领导和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共向优抚对象无偿援助款物42.5万元,社会各界干部群众主动捐款5.2万元,合计47.7万元。为优抚对象解决治病、住房等生活困难86件次,扶持发展生产项目30多个,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表彰。
安置工作坚持“优、高、厚”原则,1996年接收转退军人466名,其中志愿兵58人;1997年接收转退军人469人,其中志愿兵67人,军休干部1人;1998年接收转退军人470人,其中志愿兵101人;1999年接收转退军人613人,其中志愿兵62人,军队无军籍职工1名。
崖头、石岛两处军休所努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在开展“节支增收”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文化娱乐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困难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军休老干部医疗费超支和冬季取暖费负担等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使两所140名军休干部安度晚年。
市革命烈士陵园充分发挥教育阵地作用,开展烈士褒扬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1997年10月,在全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市烈士陵园作为先进单位做了典型发言。1999年1月,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先进单位”。
【婚姻管理】 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宣传贯彻《婚姻法》,倡导晚婚晚育。4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9538对,离婚登记425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晚婚率达99%。根据《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1997年9月份在全市实行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杜绝了搭车收费现象,提高了登记质量。为加强婚姻档案管理,1999年3月将1994年以前的婚姻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共2000卷,移交市档案局实行规范化管理。
【殡葬管理】 在全市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市殡仪馆4年累计火化尸体19011具,火化率稳定在100%。累计投资150万元,用于更新殡仪馆设施,保持国家二级殡仪馆的称号。1997年市政府颁布了《荣成市殡葬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宝山公墓和天门公墓,初步完成了规划选址等事宜 。1997年6月,荣成市在全国第三次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市”称号。
【地名管理】 19961997年,完成了全市26处镇驻地街巷命名工作,共命名街巷471条,挂牌街巷407条,1998年加强对地名标志的管理,使标志完好率达95%,被省民政厅评为“村名标志管理先进市”。
【社团管理】 1996年全市依法登记社团158个,具有法人资格13个,会员已发展到12万人。1997年,对全市社团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市政府转发了《市民政局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意见的通知》,清理整顿后,全市有社团组织140个,会员总人数3.4万人。19971999年,为配合企业改制,先后指导和审批成立了7家企业职工持股会,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救灾救济与扶贫】 1996年全市救灾扶贫储金会会员发展到10.4万人,储金累计220万元,扶持困难户1000户,投放资金53万元,脱贫786户,对全市500户特困户实行定救,发放救灾款18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响应上级号召,筹款物支援灾区,全市共捐现金45万元,面粉50吨,化肥500吨。1997年5月,王连镇遭雹灾,是年8月,全市又遭风灾。灾后,市民政局及时组织查灾报灾,开展自救,共发放救灾救济款60多万元。是年10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成功开展了对口支援新疆捐赠活动,在1周内将捐赠的10万件衣被发往指定地点。1997年扶持贫困户260户,脱贫198户。市民政局与团市委联合开展青年团员与贫困户“一助一”活动,东山等镇由强企、强村和机关干部包户扶持贫困户,效果显著。1998年,荣成市先后遭受涝灾、飑线风、雹灾,直接经济损失2.597亿元,市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工作,保证灾民生活,全市发动群众赈灾捐款100万元。针对长江、嫩江流域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组织全市向灾区捐款200万元,捐赠衣被7万件。1999年,全市为贫困户发放救济款25万元,特困户实行镇企、机关干部包扶制度。在遭受旱灾的情况下,对灾情统计上报,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福利生产】 1999年底,全市有福利企业50个,安置残疾职工1372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54%,残疾职工上岗率85%,与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搞好福利企业年检,对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4年共收缴福利基金200万元。1996年全市福利企业固定资产29726万元,产值35482万元,利润1187万元。1999年固定资产达17341万元,产值41197万元,利润2389万元。
【有奖募捐】 1996年销售福利彩票400万元,募集福利资金80万元;1997年销售320万元,募集资金64万元;1998年销售240万元,募集资金48万元;1999年结合赈灾福利彩票的发行,仅用5天时间结束了1000万元大奖组的发行,获得省募委会“销售彩票过千万先进市”称号。
【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以敬老院为依托,充分发挥老年人服务网络的作用。1996年全市有五保户1125户,1300人,26处镇办敬老院和9处村办敬老院,集中供养781人,入院率达55%。各镇用于敬老院建设投资达21万元,老人的衣、食、住、行、医等条件进一步改善。1997年五保供给标准由1996年的1800元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对象710名,继续投资敬老院设施完善建设,开展优质服务,龙须岛镇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为“省级先进敬老院”。1998年全市五保对象1258名,全部得到供养,其中集中供养765人,入院率60%,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做到了粮草到家,由各村落实了专人包扶。1999年,依据省民政厅颁发的《敬老院等级管理评分标准(试行)》,对全市26处镇办敬老院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全市两年内争创一、二级敬老院名单,并起草了《关于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双拥工作】 19961999年,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双拥工作会议,制定双拥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八一”、春节期间,市领导分头走访慰问驻军和部分优抚对象,召开军地座谈会,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四年来,全市各界为驻军和优抚对象送肉、禽、蛋、鲜鱼等慰问品价值60万元。为驻军办实事35件次。支持部队重点工程建设投资达1200万元。1997年在全省双拥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荣成市人和镇院夼村荣获“全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有2人被评为“全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1998年伟德将军碑廊被省委、省军区命名为“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省国防教育基地”。
(张 权)
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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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6年,市民政局设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福利生产、社会福利、财务、办公室、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办公室(副科级)7个科室,下辖地名办公室、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副科级)、石岛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革命烈士陵园、殡仪馆、婚姻登记管理处、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1999年6月成立宝山公墓管理处、天门公墓管理处;是年9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归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至1999年底,共有干部职工139人,其中局机关25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5人。
1997年,市民政局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单位”,被省民政厅评为“民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殡葬改革先进单位”;1998年,市民政局被省民政厅、人事厅评为“全省勘界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12月荣成市被评为“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市”,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村镇名称标志设置先进单位”;市军休所连年被评为“省文明军休所”,荣成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市”称号。
【基层政权建设】 1996年,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在全市26个镇广泛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至1997年底,有16个镇、630个村达到了村民自治示范镇、村的标准,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组织的检查验收,提高了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保障的能力。4年共举办副镇长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12人,村委会干部培训班4期,共3600人次,居委会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40人次,使基层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市现有居委会51个,为加快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98年11月起,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组织指导了全市的村民委员会换届直选工作,威海市在荣成市召开了直选现场会。至1999年底,全市已完成换届选举的村达898个,占应选村数的99.5%。1997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会同市土地局对文荣边界73.8公里界线进行野外测量,埋设了界桩,签订了文荣边界协议书,圆满完成了勘界任务。
【优抚安置】 群众优待兑现工作进展顺利,1996年全市共有优抚对象9699户,优待款总额1823万元,户均1879元,比上年增长了700元;1997年优待款总额2080万元,户均2178元;1998年优待款总额2129万元,户均2290元;1999年全市优待户数为9118户,优待款总额2179万元,户均2390元,年均增长幅度为6.8%。对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按5%20%的比例增发当年优待金,全市每年需增发优待款2万多元。
1999年,根据全国、省、威海市优抚安置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荣成市实际,全面启动“爱心献功臣行动”。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方案》和《爱心献功臣行动实施意见》,明确了帮扶的形式、内容及标准。市级班子领导帮扶10户重点优抚对象;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390户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和烈属;各镇帮扶5753户二等以下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及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坚持“长期包扶、一包到底”的原则,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改善生活条件。年底,市领导和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共向优抚对象无偿援助款物42.5万元,社会各界干部群众主动捐款5.2万元,合计47.7万元。为优抚对象解决治病、住房等生活困难86件次,扶持发展生产项目30多个,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表彰。
安置工作坚持“优、高、厚”原则,1996年接收转退军人466名,其中志愿兵58人;1997年接收转退军人469人,其中志愿兵67人,军休干部1人;1998年接收转退军人470人,其中志愿兵101人;1999年接收转退军人613人,其中志愿兵62人,军队无军籍职工1名。
崖头、石岛两处军休所努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在开展“节支增收”提高单位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文化娱乐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困难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军休老干部医疗费超支和冬季取暖费负担等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使两所140名军休干部安度晚年。
市革命烈士陵园充分发挥教育阵地作用,开展烈士褒扬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1997年10月,在全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市烈士陵园作为先进单位做了典型发言。1999年1月,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先进单位”。
【婚姻管理】 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宣传贯彻《婚姻法》,倡导晚婚晚育。4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9538对,离婚登记425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晚婚率达99%。根据《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1997年9月份在全市实行了婚姻登记集中办理,杜绝了搭车收费现象,提高了登记质量。为加强婚姻档案管理,1999年3月将1994年以前的婚姻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共2000卷,移交市档案局实行规范化管理。
【殡葬管理】 在全市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市殡仪馆4年累计火化尸体19011具,火化率稳定在100%。累计投资150万元,用于更新殡仪馆设施,保持国家二级殡仪馆的称号。1997年市政府颁布了《荣成市殡葬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宝山公墓和天门公墓,初步完成了规划选址等事宜 。1997年6月,荣成市在全国第三次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国殡葬改革先进市”称号。
【地名管理】 19961997年,完成了全市26处镇驻地街巷命名工作,共命名街巷471条,挂牌街巷407条,1998年加强对地名标志的管理,使标志完好率达95%,被省民政厅评为“村名标志管理先进市”。
【社团管理】 1996年全市依法登记社团158个,具有法人资格13个,会员已发展到12万人。1997年,对全市社团组织进行清理整顿,市政府转发了《市民政局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意见的通知》,清理整顿后,全市有社团组织140个,会员总人数3.4万人。19971999年,为配合企业改制,先后指导和审批成立了7家企业职工持股会,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
【救灾救济与扶贫】 1996年全市救灾扶贫储金会会员发展到10.4万人,储金累计220万元,扶持困难户1000户,投放资金53万元,脱贫786户,对全市500户特困户实行定救,发放救灾款18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响应上级号召,筹款物支援灾区,全市共捐现金45万元,面粉50吨,化肥500吨。1997年5月,王连镇遭雹灾,是年8月,全市又遭风灾。灾后,市民政局及时组织查灾报灾,开展自救,共发放救灾救济款60多万元。是年10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成功开展了对口支援新疆捐赠活动,在1周内将捐赠的10万件衣被发往指定地点。1997年扶持贫困户260户,脱贫198户。市民政局与团市委联合开展青年团员与贫困户“一助一”活动,东山等镇由强企、强村和机关干部包户扶持贫困户,效果显著。1998年,荣成市先后遭受涝灾、飑线风、雹灾,直接经济损失2.597亿元,市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工作,保证灾民生活,全市发动群众赈灾捐款100万元。针对长江、嫩江流域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组织全市向灾区捐款200万元,捐赠衣被7万件。1999年,全市为贫困户发放救济款25万元,特困户实行镇企、机关干部包扶制度。在遭受旱灾的情况下,对灾情统计上报,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福利生产】 1999年底,全市有福利企业50个,安置残疾职工1372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54%,残疾职工上岗率85%,与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搞好福利企业年检,对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4年共收缴福利基金200万元。1996年全市福利企业固定资产29726万元,产值35482万元,利润1187万元。1999年固定资产达17341万元,产值41197万元,利润2389万元。
【有奖募捐】 1996年销售福利彩票400万元,募集福利资金80万元;1997年销售320万元,募集资金64万元;1998年销售240万元,募集资金48万元;1999年结合赈灾福利彩票的发行,仅用5天时间结束了1000万元大奖组的发行,获得省募委会“销售彩票过千万先进市”称号。
【农村五保供养】 农村五保供养以敬老院为依托,充分发挥老年人服务网络的作用。1996年全市有五保户1125户,1300人,26处镇办敬老院和9处村办敬老院,集中供养781人,入院率达55%。各镇用于敬老院建设投资达21万元,老人的衣、食、住、行、医等条件进一步改善。1997年五保供给标准由1996年的1800元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对象710名,继续投资敬老院设施完善建设,开展优质服务,龙须岛镇敬老院被省民政厅评为“省级先进敬老院”。1998年全市五保对象1258名,全部得到供养,其中集中供养765人,入院率60%,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做到了粮草到家,由各村落实了专人包扶。1999年,依据省民政厅颁发的《敬老院等级管理评分标准(试行)》,对全市26处镇办敬老院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全市两年内争创一、二级敬老院名单,并起草了《关于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双拥工作】 19961999年,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双拥工作会议,制定双拥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八一”、春节期间,市领导分头走访慰问驻军和部分优抚对象,召开军地座谈会,征求意见解决问题。四年来,全市各界为驻军和优抚对象送肉、禽、蛋、鲜鱼等慰问品价值60万元。为驻军办实事35件次。支持部队重点工程建设投资达1200万元。1997年在全省双拥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荣成市人和镇院夼村荣获“全省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称号,有2人被评为“全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1998年伟德将军碑廊被省委、省军区命名为“山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省国防教育基地”。
(张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