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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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地质矿产局(简称地矿局)位于市区峰山路西首大观园9号楼,1998年底,局机关仍设办公室、矿管科、监查科、财务科;下辖口子、文城、宋村、葛家、汪疃5处镇矿管所和市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站。共有干部职工42人,其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29人。局长杨庆富,副局长4人。
1998年,地矿局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突出国务院三个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继续开展矿业秩序的治理整顿,取缔各类违法采矿行为;依法审批矿山企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合理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加大了地质地貌自然景观的保护力度,实现了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促进了矿业经济的有序发展。被文登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矿法宣传] 全市各级矿管机构始终把宣传《矿产资源法》,增强全社会的矿产资源国有意识、有偿取得意识,提高合理开采、保护资源的自觉性做为矿管工作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常年宣传不断线。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做到重点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在3月份和10月份矿法宣传月期间,结合不同的主题,掀起宣传高潮,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2期,组织宣传车开展集市宣传活动20余次,印发宣传材料8000余份,在各类报刊刊登文章45篇,录制《矿产卫士》电视专题片一部。同时在《文登市报》设立《矿法知识园地》;为向少年儿童灌输矿产资源国有、不可再生和忧患意识,与《小金星报》联合举办矿产资源法律知识有奖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800篇,其中获奖3篇。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逐渐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矿业监督管理] 为实现矿业秩序的根本好转,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取缔乱采滥挖、乱拉乱运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行为12起,立案1起,追缴资源补偿费3.5万元,补偿费征收面达100%。有效地维护了死封山、河区的采矿秩序,保护了圣经山、昆嵛山等旅游地的地质遗迹景观。强化地方建筑材料矿产品的运销管理,规范全市的砂石市场,全年共办理准购证、准运证811个。
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1998年对全市212家矿山企业全部按法律程序进行了审查、审批,更换采矿许可证。其中上报省地矿厅审批13家、威海市地矿处审批10家、市地矿局审批换发证189家;关闭矿山企业57家,取缔非法采矿14家。实现办证率100%。全年共编制地质资料22份、地质环境影响报告22篇,填制矿山范围图216幅、晒图682份,购置1:5万地质图12幅、1:1万地形图102幅,完成矿山储量检测31处,为32家重点矿山企业埋设了界桩。规范了矿业权管理程序。
[勘查找矿] 强化服务意识,争取省拨勘探资金94万元和市政府黄金找矿资金10万元,引进省地勘三院、四院、六院、武警十支队四家勘探单位,在全市12处矿点全面展开地质勘查和基础物探工作。全年共钻井2000多米,开槽30多个,在部分地域初步掌握了地下黄金储量。
[加强队伍建设] 1998年市地矿局建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熟悉业务,热情服务”的矿管目标,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廉政建设、承诺服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百分考核办法,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政治、学业务和勤奋工作的积极性,全局上下保持了较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的业务素质。(王京都 王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