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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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劳动局仍设办公室、计划科、调配科、工资福利培训科、安全监察科、仲裁委办公室和劳动监察处,原下属企业劳动服务公司破产、劳动物资协作公司注销。全系统有干部职工704人。其中机关14人,按机关套改工资的事业单位3个10人,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5个221人;企业1个659人。局长王学章,专职副局长4 人、兼职副局长2人,副局长刘明春兼任市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1998年,劳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全力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和谐劳动关系,主动查出企业违法行为,探索了在市场经济下,劳动管理的新做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新型劳动管理体制”经验在全省深化劳动用人制度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以培训为纽带,加快再就业工作步伐,推进市场就业机制进程”经验在威海市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被省劳动厅授予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先进单位称号,被威海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劳动就业] 1998年,市属企业职工53807人, 比1997年减少8.7%。办理技术管理骨干农转非124人;企业单位工人退休148人、事业单位工人退休35人; 调配各类职工374人;举办就业前培训班16期,培训高职中以上各类学校城镇户口毕业生174人、农村到市属以上企业务工的劳动力4920人,全部予以结业,领取了培训合格证书。市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求职登记6339人,介绍就业6100人,其中非农业户口1180人、农村劳动力4920人;输入劳动力8180人、输出237人;安置军转干部家属1人、技校毕业生226人。
[劳动工资] 1998年,市属以上企业实发工资总额 28694万元,人均5211元,比1997年增长3.1%。 其中国有企业实发工资总额155281万元,人均6025元,比1997年增长11.6%;城镇集体企业实发工资总额106600万元,人均 4275元,比1997年减少5.1%; 其他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实发工资总额25.51万元,人均5754元,比1997年减少25.3 %。经劳动部门审批,有280个企业20811名职工按工效挂钩办法增加了效益工资,人月均增加14元;有262个企业2080名职工按3%奖励晋级增加了工资,人月均增加 15元。1998年,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仍为240元。

[劳动争议仲裁] 1998年,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共调处劳动争议35起。发生在国有、集体企业的争议26起、私营企业9起,均立案处理,案外调解27起,结案率、正确率100%。在受理的案件中,集体争议8起,涉及职工1000人,其中涉及国有、集体企业8起。双方部分胜诉案件21 起,职工胜诉案件14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万元, 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接待来信来访952人次, 全部给予答复。新鉴证劳动合同12000份, 修改违法劳动合同条款870份,实行集体合同的企业由1997年的285家增至 305家。
[劳动监察] 一是实施劳动年检制度。劳动年检具体内容是:企业对招聘职工、合同订立履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提取支付、执行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填报台帐,年终送劳动监察部门审查。劳动监察部门依据台帐、平日检查和年终抽查情况,确认劳动年检合格单位,发给《劳动年检合格证》。1998年送检企业197家,确认合格107家,合格率54.3%。二是开展经常性巡视监察,共对200家企业有关劳动用工、加班加点、 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检查,覆盖面占市属以上企业40%,查处企业违法行为46起。三是集中性监察。5月集中对120家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企业违法行为29起;10月集中对50家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作业环境、工资发放、加班加点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企业违法偏差20起;12月集中对市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进行检查,催缴社会保险基金210 万元。四是举报专查。按照举报电话和来信提供的线索,到企业进行检查治理,查处企业违法行为18 起,清理非法用工180人,清退童工4人。其中3月根据举报,认真查处一韩国独资服装企业因拖欠职工工资导致360 名职工罢工事件,在劳动部门的监督下,企业补发职工工资 40 万元,360名职工上岗工作,恢复了企业生产。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199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达到了市政府与威海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要求。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517起、伤亡140人,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其中企业职工伤亡3起、死亡3人;火灾事故100 起,道路交通事故1412起、死亡127人,海上事故2起、死亡10人。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1998年5月份, 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21个镇32个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会后,各镇各部门与所属各单位、各企业单位与车间、班组逐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形成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局面。经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考核验收,有19镇29个部门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目标,未完成的单位5个。
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998年,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检查企业300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700起;与此同时,组织开展了矿山、易燃易爆、建筑安装、锅炉压力容器、公共场所防火等5次专项治理活动, 对查出的各类事故,市安检办限期跟踪整改。
安全生产教育 1998年,就业前安全生产培训6761人,举办特种作业培训3期、培训176人。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演讲、事故图片巡回展等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 1998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将其做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及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局。各镇、各部门也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领导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9月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印发了《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作总体目标是,力争使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左右;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国有和市属以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建立正常的市场就业机制。
职工下岗申报备案制度 规定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必须有计划、有组织,严格按程序进行,确需安排职工下岗的,要提前15日向企业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制定下岗和再就业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制定保护政策,除停产企业外,非经职工自愿申请,一般不得安排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现役军人配偶、转业到地方2年以内的军转干部及其配偶、城镇退伍军人和志愿兵、归国华侨、按政策规定安置的残疾人、离异带小孩的、夫妻双方有一方下岗的职工和处于孕期、哺乳期、产期内的女职工下岗。经劳动部门审批,年内有20家企业安排988名职工下岗,其中停产企业16家、半停产企业4家。
《下岗证》制度 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下岗职工由劳动部门向其发放下岗证,下岗职工凭下岗证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到本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领取生活费;免费到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参加招工报名;免费参加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组织的转业转岗培训;自愿组织起来、自筹资金兴办的企业、下岗职工达到规定标准的,可按劳服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年内,认定发放《下岗证》988个。
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 全市有下岗职工的20家企业依托工会、劳资等部门组建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其职责是,为本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组织下岗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引导并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全年有676 名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进入了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均签订协议书;企业与不愿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但愿与企业保留关系的下岗职工签订劳务协议289份。
档案托管 为解决失业下岗职工档案没有地方落,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没有地方交等后顾之忧,文登市劳动服务公司于1997年6月开办了档案托管业务,代为失业下岗职工管理档案,代为失业下岗职工收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档案托管期间,失业下岗职工工龄、养老保险基金连续计算,并享受与市属企业职工调整档案工资同等待遇。符合退休条件,达到退休年龄,按规定享受与市属企业职工退休同等待遇。实行档案托管从根本上解决了失业下岗职工养老等后顾之忧,到1998年底,共有1168名失业下岗职工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 市政府设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资金的来源采取,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一部分、企业承担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的“三三制”办法解决。对社会筹集资金中的社会捐助部分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3年内, 机关、事业单位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企业干部职工,以及职工平均工资高出本市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50%以上的企业(含上级驻文单位),按工资总额1%捐献。1998 年全市共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420万元。 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是国有集体、公有控股企业已停产3个月以上,职工未发生活费, 其基本生活、社会保险费用,从保障资金中全额支出;二是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职工连续6个月没发生活费的, 其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险费用从保障资金中支出50%,主管部门、企业负担50%;三是用于失业下岗职工的转业转岗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补助等。1998年,共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48.1万元,为下岗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15.5万元。其中企业承担的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基金分别为1.32万元、0.45万元。
转业转岗培训 一是政治理论培训。通过领导开导、政策辅导、典型引导等教育培训方式,引导下岗职工正确看待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增多问题,认识市场就业机制,转变择业观念。260名下岗职工丢下“铁饭碗”走上自谋职业发展的道路;二是技能培训。有下岗职工的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需要确定不同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下岗职工重新上岗技能,有 101名下岗职工通过培训,提高技能,重新上岗。
下岗职工自立市场 为帮助有自谋经商愿望而又存有畏难心理的下岗职工走上经商道路,市劳动局自筹资金12万元租赁市内商业区一块经营场地;成立下岗职工自立市场。组织44名下岗职工免费到江苏常熟、山东临沂、即墨等大批发市场边考察边组织货源,一次进货20万元。自立市场于12月1日开业,威海市劳动局的领导和文登市“六大”班子领导到场祝贺。进场经营的下岗职工1年内不收税金、 租金、水、电、工商管理等费用。
(张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