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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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老龄工作委员会1998年6月,市委书记刘玉党任名誉主任,市长张言报任主任,市委副书记王强任副主任,委员由18名增加到23名,下设办公室与综合科,工作人员4名,兼职主任、副主任各1名。办公室主任刘明春。
1998年,以贯彻落实全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加强老龄组织网络建设,加快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加大《老年法》执法力度,出台并实施了《文登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新建老年公寓2所,办理老年人优待证6.1万份,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1100万元。老龄整体工作得到威海市老龄协会充分肯定,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和《老年法》执法工作受到省政协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老年人口状况】1998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0914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 36%,较1997年增长0. 16个百分点。其中6069周岁58658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3.7%;70~79周岁36309人,占33.396;8089周岁12759人,占11. 7%,9099周岁1409人,占1. 3%;101周岁老年人2人,102周岁4人,103周岁1人。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998年6月,针对市镇两级领导更换较多、造成老龄组织领导断层、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实际,市委公布新一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7月,健全了基层老龄组织,调整充实21镇1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各镇(区)老龄办公室主任由党委组织委员兼任,解决了多年来基层老龄工作分管领导不统一的问题。在市直57个部门成立老龄工作领导小组。老龄组织建设形成了一把手带头抓、各部门齐心抓的良好格局。
【贯彻实施《文登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1998年5月,市老龄办根据省、威海市有关规定,结合文登实际,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出台《文登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议题,经市政府第十四届三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998年6月15日,文政发(1998)47号文印发了《文登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规定由市老龄办负责,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主要为老年人提供7项优待:(1)老年人(60周岁以上,以居民身份证为准)不承担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和各种集资。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除承包土地按合同缴纳承包费外,不再承担村提留、镇统筹费。(2)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可优先进站、检票、上下。(3)老年人就医享受优先照顾,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本市各级医院、疗养院就医就诊,免收挂号费。(4)老年人免费进公园游览。进入电影院、体育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凡收取门票的一律实行半价。(5)各类服务行业,应根据行业特点,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6)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可以获得法律援助。(7)年满100周岁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每月享受100元人民币的健康补助费;95- 99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老年人每年享受200元健康补助费。颁布《文登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是文登市深入贯彻《老年法》的重大举措,得到了上级组织及全社会的高度赞誉。市老龄办深入市卫生局、文化局、交通局、建委等单位和部分镇,协调督促各镇各单位制定具体措施,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优待规定,使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年底,全市10.9万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到各项优待,办理老年人优待证6.1万份,占老年人总数的56. 4%。
【老年文体活动】1998年3月,市老龄办与市老年体协联合在高村镇召开农村老年人健身活动现场会,推广该镇开展老年健身活动的经验作法。举办2期农村老年健身操培训班,培训骨干64名。6月以后,市老龄办与老年体协组织城乡老年人健身活动联谊汇演、市区老年人健身操表演赛、老年人纳凉晚会,市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等4项大型文体活动,500多名老年人参加,充实了老年人精神生活,带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
【走访慰问老年人】 1998年老人节,市五大班子领导,带着礼品分别走访慰问百岁老人、老党员、老模范、老红军,看望慰问军休所、干休所和7个镇敬老院的老人,为每位百岁老人送上1200元健康补助金。各镇党委、政府代表市委、市政府向148名95-9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200元健康补助金。市镇两级老龄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节日期间被走访慰问的老年人覆盖面达70%,社会各界为老年人捐款赠物折款210万元,为老年人办好事1.2万件(次)。
【老龄调研工作】 1998年5月,市老龄办应省老龄办、老年学会的邀请,参加了全省老龄化问题研讨会,交流的论文《对农村老年人供养体系的调查及思考》,受到与会学者的好评,被评为三等奖。12月,该论文被收录到由中国老龄协会、老年学会编撰出版的《中国养老之路》一书。
【百岁老人】1996~1997年,鉴记全市百岁老人7人,漏报漏记1人。其中泽头镇小宋家史同利(女)、高家庄姚玉华(女)、大水泊镇西邹山村王合英(曾错记为王合美)(女)、侯家镇侯家村李吉娥(女)、米山镇后山后村金玉环(女)等5人尚健在,余者先后去世。到1998年底全市未新增百岁老人。现将漏记者简记如下:
郑树花 1896年11月16日生于文登营镇柳家庄,16岁嫁本镇文登营村于万芝为妻。生一子。老人生活有规律,不挑食,心平气和,寡言少语,与邻里和睦相处,夫78岁、子82岁去世,独立生活。1993年腿不慎摔断,后在孙子孙女家轮流食宿。现老人仍身无大病,耳聪目明,头脑清醒,记忆力极佳。(张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