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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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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
[国税] 1996年11月,文登市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局)成立信息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同时将原来的21处基层征收单位缩减为10处,共包括7个征收分局(城区分局、涉外分局、文城分局、葛家分局、汪疃分局、埠口分局、大水泊分局),3个中心税务所(山税务所、小观税务所、泽库税务所)。1997年末,文登市国税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28人,其中机关科室32人,大专以上学历135人。局长仍为刘新民,副局长3人,专职纪检书记1人。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治工作科、监察室、税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行政装备科;3个直属机构:稽查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和信息中心。另外,税务派出所为文登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受公安局与国税局的双重领导。1997年1月1日起,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由原来的5%调到8%,所增3%归中央财政收入,其它税率未变。两年间,国税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在确保年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的前提下,坚持以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成功地探索出用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来管理人的有效途径,有力地推动了国税工作的发展。国税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文明示范机关和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基地,被威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列为威海市文明窗口示范点,被省国家税务局评为文明建设先进局和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到1997年末,先后有80多个县市1879人来国税局参观学习。 税收征管改革 1995年以前,全市税收征管工作经历了征收、管理“二分离”,征、管、查“三分离”的过程,税收征管改革从理论到实践都进行了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以往的税收征管改革还存在着不足:一是对税收征管改革的系统性认识不足,改革没有贯穿于整个纳税事务的全过程,没有从制度上保证和促进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而是局限于税务机关内部职能的调整和变革。二是计算机应用在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地位不够突出,配套措施没有相应跟上,其在推进依法治税、组织税收收入和促进队伍建设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市国税局自1995年开始,在全市城区范围内进行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在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于1996年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开,1997年末已全面落实到位,正常运行。这次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点,以科学高效的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按征管功能划分职责设置机构的组织体系为保证,集中办税、优化服务、严密监控和重点稽查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一)改进上门征税制度,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通过统一申报纳税方式(直接上门申报制度、邮寄和电子申报)和缴款方式(支票、税款预储专户、信用卡、现金),规范申报纳税表格,合理设置申报受理点(办税大厅、征收分局和中心税务所综合性办税窗口),促进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进一步划清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保证和促进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二)建立了税务机关专业服务和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服务相结合的优质服务体系。包括建立税法公告制度,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法规和有关征管信息;建立税法咨询和培训体系,以多种手段帮助纳税人懂得如何申报纳税;建立办税大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事务的全方位、一条龙服务;成立税务师事务所,为纳税人公正地代理纳税事务。 (三)建立以科学高效的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在统一纳税人识别号、建立纳税人代码系统后开发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把从税务登记开始,到纳税申报、发票购领、税款缴纳、税务稽查、信息咨询乃至税源调查等税务管理的全过程均纳入计算机的监控之中。同时,建立广域网及局域网,使税收的监控管理能力在以纵横向联网、信息资源共享的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前提下得到提高。 (四)建立人工和计算机相结合的税务稽核、稽查体系。为及时发现和迅速查处纳税人异常和虚假纳税情况,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不流失,新模式自上而下地建立健全税收稽查机构,培养一支素质高、装备精、具有威慑力的税务稽查队伍;并在多渠道税务情报网络和大容量税务信息库的支持下建立计算机稽查选案系统,通过计算机的分析和群众举报,筛选出重点稽查对象予以有力查处;建立案件检查、审理、执行分离制约制度和存档、分析制度,切实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 (五)改革税务机构设置,建立按征管功能划分职能和设置机构的组织体系。将以往一镇一所的征管格局,改为按经济区域和税源分布情况设置机构。城区设立城区征收分局(负责城区国有集体企业和宋村镇的税收管理工作)、涉外征收分局(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其它镇设立4个征收分局和3个中心税务所,包括文城分局(负责文城、米山、文登营镇的税收管理工作);汪疃分局(负责汪疃、界石、北郊镇的税收管理工作);葛家分局(负责葛家、泽头、铺集、晒字镇的税收管理工作);大水泊分局(负责大水泊、天福山、口子镇的税收管理工作);埠口分局(负责埠口、侯家、张家产镇的税收管理工作)。3个中心税务所即山税务所、小观税务所、泽库税务所,各自负责本辖区的税收征管工作。各征收单位内部按征管功能设置6个系列:即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稽查稽核、税务咨询、行政领导、微机管理等系列。人力分配在满足办税大厅需要的前提下,重点放在税务稽查上,人员占40%左右。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运行后,充分显示了其成效:一是符合新税制公平竞争的原则;二是增强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意识;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税收成本;四是税收执法刚性增强,减少了税款流失。可以说,全市国税系统的征管改革,初步实现了这样几个转变:一是实现了由专管员管户向管事制度的转变,现代化管理代替了粗放型的管理,彻底改革了包办代替和协商办税的不规范做法;二是实现了由内分离向外分离的转变,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形成了内部制约、外部监控的大征管格局;三是实现了由征收型向管理型的转变,最终将成为管理监控型;四是实现了手工作业向电子化管理的转变,科学、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五是开始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加强经济税源变化情况及信息采集、动态分析监控,把科技手段、科学管理贯穿于税务管理全过程。征管与科技的对接,使税务工作的高科技含量提高,使全市国税工作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机关规范化管理 两年间,市国税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规范,立足管理,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机关规范化建设,成功地探索出以实施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用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来管理人的一条有效途径。 (一)建立条例式管理章程,依法管理每个干部职工。国税局实施规范化管理是从建章立制入手,其目的就是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各方面的工作能量化的全部量化,能细化的全部细化,并具体到每一件事、每一个人。经过反复的修改讨论,最终形成了10万多字的《文登市国家税务局规范化管理大纲》,并公布实施。《大纲》实现了两个创新:一是在管理内容上实现了创新,由过去单一的、局部的管理向全面系统管理转变,实行了税收、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等“五个规范化”,把方方面面的内容全部熔为一炉,不存在没有标准、没有责任、没有制度的工作。二是在工作方式上实现了创新,由以往的行政命令、靠人管人向照章办事、靠机制管人转变。 (二)建立“宝塔型”的目标责任制度,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职工。就是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的基础上,解决目标不明确、责任不到人的问题,最终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性循环格局。同时本着“一统到底、上下联动”的原则,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的思路,对基层分局(所)统一设立税务咨询、审核征收、政工教育、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16个职能岗位,全面推行了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统一制定了岗位目标和岗位责任,把软任务硬化、把硬任务量化、细化、具体化,从而使基层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质量标准落实到各个干部职工身上,保证了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的有机统一,有效地解决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建立双向考核评议奖惩制度,用实绩来评判每个干部职工。根据不同岗位的目标要求和职责,按照统一制定的标准,实行每月百分考核制。考核内容包括政治业务考试、思想作风表现和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等三个方面。考核办法,把职工评价自己、职工相互评议、领导鉴定有机地结合起来,直接考核到人。(管泉河) [地税] 1996年5月,文登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局)成立涉外征收分局,同时文城镇地方税务所升格为文城地方税务分局,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同月,地税局机关设监察室;同年6月13日,办公地址由米山路东首北侧迁至市区环山路67号;同月,机关内企财科更名为税政科。1997年末,机关内设办公室、监察室、税政科、征管科、计会科、装具科、公安局地税派出所。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06人,干部队伍平均年龄33岁,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90人,中级以上职称8人。 1996~1997两年间,市地方税务系统深入贯彻“抓收入、保任务、建班子、带队伍、重稽查、严征管、搞宣传、树形象”的基本方针,稳步实施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坚持税收业务与队伍建设两手抓,全市各项地方税收稳步增长,年年超额完成征收计划。1997年,纳入地方税收管理的纳税户发展到6695个,比1995年增长411%(包括征管范围调整后的个体、私营及涉外纳税业户),共完成工商税收、企业所得税和教育费附加16417万元,比1995年增收6767万元,增长70%,年均递增28.4%。两年间,市地税局先后荣获全省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先进单位、税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征管改革 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制改革的要求,1996年,市地税局全面推行征管改革,即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市地税局本照两步走的原则,在改革的初期阶段,先在市区各征收单位建立征税大厅,推行征管新模式,在基层单位推行征、查两条线的过渡模式;第二步在条件成熟后,在全系统全面实行新模式。到1997年底基本完成改革的第一步,市区已建成3个现代化、规范化的征税大厅,分别负责市区市属企业、文城镇村企业及个体业户、全市涉外企业的税收征管,纳入大厅管理的纳税户达2672户,占总户数的40%,完成税收10495万元,占总入库数的68. 5%。全市企业纳税申报率达到98%以上,申报准确率达到100%,标志着征管新模式在城区地税系统取得成功。 稽查改革 1997年,市地税局推行大稽查改革,将税收工作重心向稽查转移,全系统从事税务稽查的业务骨干占总人数的60%以上,远远超过了省、市地税局制定的标准。规范稽查流程,在稽查分局实行选案、审理、检查、执行四分立,实行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检查与征管、检查与宣传、检查与支帮促相结合的方法,走效率稽查和调帐检查的路子,明确各岗位、职位的责任,保证稽查工作的有序、合理。两年间,仅稽查分局就查补入库税款1300万元,实施滞纳罚补186万元,连续被省、市地税局评为稽查工作先进单位。 协税护税网络建设 为有效打击偷、逃、抗税违法犯罪行为,市地税局在社会上广泛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在市区和各乡镇聘请义务协税护税人员,设立举报电话24部,建立举报箱22个。加强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在机关具体由办公室、稽查分局、监察科等科室分工负责。地税派出所协助稽查分局和各征收单位,大力整顿个体税收,严厉打击偷、抗税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个体税收管理秩序。两年间,共立案查处违章业户221个,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起,实施3倍以上罚款5起,查补税款162万元。 税收控管 两年间,市地税局围绕强化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秩序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完善一系列的控管制度,实现税收征管由专管员管户制向新模式、由手工操作向微机化管理、由基层单位相对独立管理向区域化、集中化管理三个转变,有力提高控管效率。针对地方税收税种多、税源分散、难管易失的特点,制定完善对个体税收管理的挂牌经营制度、对出租房产的纳税证明单管理制度、对沿海个体渔船教育费附加的代扣代缴制度、对发票管理实施的限量原则等等。在涉外税收管理中,引入定期评选流动性的纳税先进单位新举措,有效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纳税积极性,1996年入库税费121万元,1997年增至185万元,增长52.9%。 市地税局注意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把每年11月作为个人所得税税法宣传月,一年两次召开由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参加的专题培训会议,宣传政策,落实责任,做好辅导。在此基础上,建立市、镇、纳税人三级社会护税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税环境。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先后完成对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及承包人员、供销人员兑现收入、金融部门和个体行医、个人办学、临时性演出、出租行业、建安行业等等高收入单位和个人的严格检查。1997年更进一步突出对股份制企业发行股票代扣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两年共入库税款1748万元,相当于“八五”期间个人所得税的2. 4倍,被省地税局评为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先进集体。 税法宣传 税法宣传列入全市“三五”普法教育的内容。市地税局把每年的4月、11月定为税收宣传月,进行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活动。结合税收征管和稽查,在市报社、电视台、电台开辟专栏,选取典型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日常宣传采取上门说法、以会代训等形式,督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提缴税款。1996年举办“兴文杯”税法知识竞赛,全市数千名纳税人踊跃参与。两年间,市地税系统共被地级以上录用信息稿件52篇, 通讯报道376篇,连续被省、市地税局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税金征收 1996年,地方税收大幅度增长,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134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5%。1997年共完成税收164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5%, 相当于1994年机构分立时入库税款的2.4倍。 队伍建设 市地税局坚持队伍建设与地方税收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班子、机关科室、基层单位三级管理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度,在保任务、抓收入的同时,深入开展争创文明机关活动。以“抓领导班子、促党员干部、带普通干部”为指导思想,推出政治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廉政教育、正反典型五个教育系列工程。在内部大力推行“三禁四不五要十不准”制度,实行政策、办税、政务、责任和监督五项公开办税制,建立公开栏、举报电话、监督台、举报箱,将内外考核结果列入单位、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狠抓机关作风整顿,以挂牌上岗和社会责任承诺服务制度为主线 ,以优化服务、文明办税为核心, 推行24条文明服务用语和30条文明服务忌语,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深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欢迎。机关环境实行花园式管理,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为活跃干部职工文体生活,建立多功能活动室、党建室、篮球场、图书室、展览室、乒乓球室等,在基层相应建立“六小”基地,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文体竞赛。 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仅造就一支纪律严明、真抓实干、文明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保证各项地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而且树立地税机关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形象。地税局21次接待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地各级领导的参观来访,受到一致好评。先后被威海市文明委授予文明窗口示范点荣誉称号,被威海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被威海市地税局评为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文明机关示范基地、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和“二五”普法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侯登岭) [文登市税务师事务所] 是经山东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1996)第5号文于1996年11月23日批复,同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单位。面向社会,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办公地址位于市区马山路53号,共有18人,其中注册税务师6人,注册会计师1人,所长马光辉,副所长2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4)211号文件规定,主要办理以下业务: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办理帐务;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1997年,接受纳税人委托办理纳税事宜2300余项。(马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