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文登市人民代表大会 资料库:文登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文登年鉴(1991-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2/section/7/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2/section/7/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2/section/7/article/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a2/section/7/article/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文登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委会主任 王文华(1990·3~1993·3) 张立新(1993·3~1994·1) 刘国信(1994·4~1995·4) 侯征远(1995·4~今) 副 主 任 姜昭文(1989·4~1993·3) 邹本兴(1989·4~1993·3) 王炳贤(1990·3~1991·3) 所祥聚(1991·3~1995·4) 李方桧(1990·3~1994·7) 高学琛(1991·3~今) 邹巾帼(1993·3~今) 丛晨日(1993·3~今) 隋原琴(1993·3~今) 李惠泽(1994·4~今) 王锡成(1995·4~今) [常委会工作部门] 1991年3月,增设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1995年底,人大常委会设有“一室五委”,即办公室,主任王炳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元彩;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慈曰凤;农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守一;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于诗礼(1987·5~1992·4)、姜振惠(1993·1~今);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平显。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信访科。共25人,其中工人4人。 [届次会议]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于1991年3月26~29日在人民剧场召开。应到代表318名,实到285名。出席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3月25日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选举50人组成大会主席团,选举姜昭文为大会秘书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张立新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刘增玉关于文登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要点和十年规划设想(草案)的 说明、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林福建关于文登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丛晨日关于文登市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关于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丁培明关于文登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世启关于文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40件,包括15件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8,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别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会议补选高学琛为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守一为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接受王炳贤辞去文登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于1992年3月26~29日在人民剧场召开。应到代表313名,实到293名。出席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3月25日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选举49人组成大会主席团,选举姜昭文为大会秘书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张立新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兼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林福建关于文登市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局长丛晨日关于文登市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关于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丁培明关于文登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玉峰关于文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84件,包括8件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会议补选苏荣俊为文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举刘玉峰为文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报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于1993年2月24日至3月1日在人民剧场召开。应到代表312名,实到290名。出席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3月23日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选举49人组成大会主席团,选举所祥聚为大会秘书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王同洲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于海远关于文登市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丛晨日关于文登市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所祥聚关于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王锡成关于文登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玉峰关于文登市K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9件,包括3件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别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会议选举张立新为文登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所祥聚、李方桧、高学琛、邹巾帼、丛晨日、隋原琴为副主任,于祥学、王安东、王炳界、王黎明、车国进、刘元彩、刘守一、刘亚东、孙平显、宋文明、林明生、周茹卿、胡树祝、侯英丽、姜振惠、崔国恩、慈曰凤为委员,选举王同洲为文登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德江、徐承梓、初钊殿、林福建、苏荣俊、由发海、汤光仿为副市长,选举王锡成为文登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刘玉峰为文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报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会议还选举产生出席威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共97名。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于1994年4月13~15日在人民剧场召开。应到代表312名,实到295名。出席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4月12日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选举52人组成大会主席团,选举丛晨日为大会秘书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王同洲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于海远关于文登市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孙春显关于文登市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丛晨日关于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王锡成关于文登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玉峰关于文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80件,包括10件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别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会议补选刘国信为文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惠泽为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于1995年4月19~22日在人民剧场召开。应到代表300名,实到288名。出席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及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4月18日举行预备会议,通过会议议程,选举52人组成大会主席团,选举丛晨日为大会秘书长。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王同洲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于海远关于文登市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孙春显关于文登市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丛晨日关于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守忠关于文登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万良关于文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上述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2件,包括7件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分别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会议接受刘国信辞去文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所祥聚辞去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王德江辞去文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王锡成辞去文登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刘玉峰辞去文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选举侯征远为文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锡成为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侯成君、刘亚东为文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补选于安青为文登市人民法院院长,补选王汝壮为文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报请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常委会会议] 自1991年1月21日的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到1995年11月21日的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重大事项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共举行3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175个议题,其中听取审议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34项,“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报告53项,做出决议决定43项,提出审议意见236条,为促进法律法规在全市的正确贯彻实施及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常委会还依法任免人大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263名,批准通过《文登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文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暂行规定》、《文登市城区土地一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行政性规章。 历次常委会会议,均请“一府两院”领导成员和市政府P关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也分批应邀列席会议。 [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及常委会履行职权的主要内容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其主要方式是听取审议专题报告,进行视察、调查、检查等。 法律监督 1991~1995年间,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以下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药品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事诉讼法》、《商标法》、《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审计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行政复议条例》、《标准化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乡村集体工业企业管理条例》、《专利法》、《土地管理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师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环保法》、《残疾人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统计法》、《公司法》、《农业法》、《税收征管法》等。通过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有效地推动了这些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同时常委会还加强对“二五”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二五”普法规划,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二五”普法情况的报告,促进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常委会还采用视察、检查的方式加强了对《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环保法》、《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监督,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工作监督 常委会坚持抓大事的原则,围绕市委、市府的工作重点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1991~1995年,先后利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视察调查等形式开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水产工作、菜篮子工程、果业生产、环保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税收工作、经贸工作、科技兴市、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旧城改造、城市规划管理、第三产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审计工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预算外资金管理、体育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教育发展规划现实情况、中小学收费管理情况、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方面的监督。通过认真审议、分析研究,对工作中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增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常委会还对一些重要工作实行跟踪监督,即针对“一府两院”某项工作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限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落实情况,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5年间,常委会重点对水产工作、果业生产、环保工作、教育工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药品和食品卫生管理、农业法和税收征管法的执行情况等加强了跟踪监督,有效地推动了上述工作的开展。 [人事任免] 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一致性的原则,按照干部“四化”标准,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1991~1995年,市十二届、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任命代理市长1名、副市长5名、政府委办局主要负责人68名,决定接受1名市长、4名副市长的辞职请求,免去19名委办局主要负责人职务;任命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1名、副院长8名、审判委员会委员4名、庭长、副庭长40名、审判员18名、执行员4名,决定接受1名院长的辞职请求,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庭长、副庭长12名;任命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5名,检察委员会委员4名,检察员23名,决定接受1名检察长的辞职请求;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35名,决定接受1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名委员的辞职请求,免去办事机构负责人4名。 为提高人事任免质量,从1991年起,常委会除坚持无记名投票表决外,还进一步改进了人事任免方法,完善了人事任免制度。任前,主任会议对人事任免案进行初审,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表决;常委会会议期间,提请人到会介绍拟任免干部情况的理由,拟任命干部到会作表态发言,让人大常委对拟任命干部真正做到知名、知人、知情;任后,利用颁发任命书大会等形式,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民主与法制教育。 [决议决定] 1991~1995年,市十二、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就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3个,其中决议5个,主要有《关于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行第二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和中共文登市八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的决议》等;决定38个,主要有《关于批准〈文登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关于文登市与美国德克萨斯州密苏里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关于批准〈文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详见《文献选目》栏。《关于批准〈文登市城区土地一级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这些决议决定对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代表联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选派到国家权力机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使者。为使人大代表更好地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常委会利用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调查视察等形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5年间,常委会组织人员走访联系代表2000多人次。1991年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把每年的8月份定为“代表活动月”。活动月中,首先组织代 表围绕政治、经济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利用各种形式,广泛联系选民,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然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到各镇召开代表座谈会,通报全市政治经济形势及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个“代表活动月”中,共收到代表建议516件。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部署、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议题,常委会组织代表围绕减轻农民负担、果业生产、城市管理、水产工作、计划生育等方面,开展各类调查视察47次。常委会利用印发常委会《公报》、《文登人大工作》、订阅报刊等形式,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组织代表认真学习,有效地提高了代表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贯彻执行《代表法》,解决代表的活动经费,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了保障。常委会下设代表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转办、催办、督办代表建议。为提高办理速度和质量,从1992年开始,常委会在人z会期间,组织“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地答复代表建议。1994年,常委会建立反馈制度,印发《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反馈单》,请代表认真填写,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主任会议认真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再请有关部门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1991~1995年,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1065件,代表满意率达96%。5年来,常委会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总结新经验,代表工作年年都有新突破、新发展。 [述职评议] 自1991年1月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以来,共对15名任命干部进行了述职评议。述职评议是被评议干部在人大常会会议上做述职报告、接受审议。常委会会议根据会前专题调查组到被评议干部所在单位层层召开座谈会、深入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对其述职报告进行审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并对述职干部作出是否称职的评价,从而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廉洁勤政意识,增强了被任命干部团结开拓、拼搏进取、创一流业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为市委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 [调查与视察活动] 调查 开展调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调查内容主要是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1991~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常委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司法》、《农业法》、《税收征管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环境保护、果业生产、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文化市场管理、镇村企业发展、发展第三产业、农村稳定等情况开展调查活动123次,写出调查报告68篇,提出建议230条,为人大常委审议好“一府两院”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奠定基础,也为市委正确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视察 人大常委会视察活动主要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在每次人代会之前,也要组织代表围绕人代会议题进行大规模的视察活动。视察一般采用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和座谈评议相结合。1991~1995年,人大常委会共组织视察28次。较大规模的视察活动有:菜篮子工程、果业生产、科技兴农、环保工作、城市建设管理、水产工作、食品卫生管理、)民负担、旧城改造、镇村工业发展、发展第三产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校舍改造、教师住房等,写出视察报告17篇,提出建议和意见112条。视察活动为常委会有效地行使职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有效地推进了“一府两院”工作,为市委决策提供了依据。 [信访工作]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信访科。1991~1995年,共接待来访545人次,来信245件;共受理信访案件704起。其中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信访案件567起。在办理过程中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信访人。对重大信访案件,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调查、调阅案卷等形式参与协调、督办,并提出办理意见,为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积极作用。为规范人大信访工作,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领导批信接访制度,领导包案参与协调、调查和督办制度;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接待登记制度,信访案件批阅、批办制度,转办、催办和查办制度,使信访工作步入正轨。1993年起,常委会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和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专题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推动政府改进工作,为民办实事,促进了社会稳定。 [换届选举] 1991~1995年,全市进行一次市人大、两次镇人大换届选举。每次换届选举,都是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进行的。市十三届人大换届选举是从1992年10月开始,历时3个月,于1993年1月9日圆满结束。这次换届选举,是全国5级人大同时进行的,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关于1993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文登市1993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依法任命市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换届选举过程中,常委会严密组织,精心指导。全市共划分市代表选区177个,乡镇代表选区1146个,有525001名选民参加登记活动,点总人口的72·1%。全市提供推荐市代表候选人2724名,其中政党、群团推荐代表候选人1067名,占39%,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657名,占61%,经过几上几下的广泛酝酿协商,最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486名。选举日,全市508416名选民参加了6票活动,参选率达96·3%,选出313名市人大代表,1602名乡镇人大代表。市代表中,工农代表204名,占65%;干部代表64名,占20·4%;党员代表207名,占66%;非党代表106名,占34%;妇女代表75名,占24%。 从1995年11月下旬开始,镇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镇人大首次单独进行的。为切实搞好这次镇人大换届选举,成立由市委负责联系人大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同志为成员的镇人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了《关于1996年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文登市1996年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依法任命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和各镇选举委员会设立镇人大换届选举办公室,负责办理各项具体事宜。工作中,常委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骨干,部署任务,要求各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抓好各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同时还组织人员分片到各镇巡回检查指导,保证换届选举依法顺利开展。 [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文登市乡镇人大1987年11月设联络员,1988年4月设主席团专职常务主席,1989年3月设立主席团工作委员会,1991年配齐专兼职秘书,1993年11月,全市进行机构改革,乡镇人大工作改由党委书记兼管。随着乡镇人大机构的逐步建立健全,人大工作也日趋活跃。乡镇人大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围绕经济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联系选民开展调查视察370余次,提出建议3720余件;组织代表开展“我为家乡奔小康进一言”、“代表联系户同走致富路”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人大代表在经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规章制度制订] 继1990年6月9日文登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细则》之后,1991年5月7日,文登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文登市人大常委会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制度》。制度中对人大同“一府两院”联系会议,互相列席会议,“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人大信访案件等12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这一联系制度的建立,密切了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有利于协调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焦杨 谷春风 荣文桥 郑波 车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