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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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市物价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与其合署办公)、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3个科室,下辖价格监督检查局(副科级)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室、价格认证中心(事业)2个股级单位。共有工作人员27人,其中机关18人,事业9人。年末,市物价局被评为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先进单位,全省物价系统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全省价格监测、价格信息、农本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价格管理】 2013年,文登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8%,低于国家年初确定的3.5%的物价调控指标。八大类商品全部呈现上涨态势,其中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和食品类上涨幅度较大,比2012年分别上涨6.2%和4.9%。衣着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分别上涨1.3%~1.6%,烟酒、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分别上涨1%,涨幅最小的是居住类,上涨0.6%。八大类商品全年价格累计上涨2.8%,涨势比较平稳。食品类别下的16个小类中,同比上涨的有13类,涨幅较大的是干鲜瓜果类和菜类,分别上涨12.2%和8.1%。影响食品类价格指数程度较大的依次是菜类、干鲜瓜果类、肉禽及其制品,分别拉动食品类价格指数上涨0.91%、0.89%和0.73%。
商品价格
成品油价格 年内,15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其中8次上调、7次下调。
供水价格 制定米山镇自来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2.80元,生产经营及其它用水价格每立方米3.70元。7月31日,按照省物价局和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文登市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第一档阶梯价格执行。
天然气价格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7月10日起,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4.50元。9月24日24时起,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75元,城市公交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4.55元。
供热价格 5月30日,按威海市物价局威价发〔2013〕35号文件规定,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及安装费标准为每户2450元,由财政部门在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内提取,并按配套费征收进度比例同步拨付相关供热企业。此前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装置及安装收费标准按每户2000元执行。10月16日,调整居民集中供暖价格。居民(包括党政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敬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室等非盈利性社会福利机构,下同)集中供暖价格由套内主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调整为23元;非居民采暖价格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6元调整为30元。采用循环水供暖方式实行按热量表计费的,终端用户居民采暖每吉焦52元,非居民采暖每吉焦68元。供应物业公司中转用于居民采暖每吉焦49元,非居民采暖每吉焦64元。热汽价格:居民采暖用汽每吨120元。非居民采暖及工商业用汽价格与市场煤炭价格变动实行联动机制,价格暂按每吨184元执行。供热时间:每个供热期供热时间为135天,具体时间为:11月20日至次年4月5日,供热起止时间视天气情况适当提前或延后。11月15日,居民热计量用户实行两部制供热价格:采暖基本热价按面积计费价格的30%计算,即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6.9元,计量热价为每吉焦36.4元。计算公式为:供热费=基本供热费+计量供热费=基本热价×收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
医药价格 按照鲁价格二发〔2013〕112号文件要求,2013年10月15日公布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收费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和《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市物价局联合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全市12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收费年度审验,审验金额为1.5亿元,注销《收费许可证》11个,新办《收费许可证》3个。
教育收费 年内,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收费未做调整。经过成本监审,确定2012款小学春秋装价格77元/套。
经营服务性收费
医疗收费 威海市物价局对2012年分三次调整的医疗收费进行修订,包括综合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中医及民族诊疗类、临床诊疗类四大类。一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医疗机构在不超出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二是分级确定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诊查费、普通床位费、手术费分别按照相应规定标准执行;三是加强医用一次性耗材价格的管理,对门诊、住院诊疗过程中使用较多的注射器、输液器实行统一价格,医院自制周转耗材执行最高限价,其他耗材按照累进差价率确定销售价格,未列入《一次性特殊医用耗材价格管理目录》的,不得收费。
物业收费 完善“菜单式”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模式,强化前期物业首次收费标准的审核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首次收费时根据小区设施设备的配备及绿化建设等情况,调整实际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同时制作公示牌,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后方可收费。
景区收费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市物价局受理圣经山文化旅游景区门票定价申请。对景区上报成本进行预测监审,确定圣经山文化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为:旺季每人次100元,淡季可适当下浮,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儿童、伤残军人,免景区门票。至年末,全市有无染寺景区、青龙山度假村、天沐温泉度假村、汤泊温泉度假村、圣经山文化旅游景区五处景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价格监测及信息服务】 全市共设立39个重点物价监测点,对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重要商品进行市场价格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市场价格分析,对价格有较大变化的商品和生猪价格变化及时分析上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每月3次向省物价局监测中心报送种子价格、农村居民服务价格、主产县原粮购销价格、主产县夏秋粮食购销价格;每周监测报送居民生活消费品零售价格、生猪仔猪收购交易价格。每月3次向威海市物价局监测报送主要居民生活消费品零售价格、农村重要商品价格、化工商品零售价格;每周监测报送2次粮油等副食品价格、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每周通过文登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文登大众》报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同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有关价格信息。共撰写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农产品专题调查报告及各类价格信息260余篇,被各级报刊与电视台采用210篇。年末,在全省县级市价格监测考核评比中名列前茅。

【农产品成本调查】 市物价局承担国家发改委布置的小麦、玉米、花生、散养生猪等直报、常规报、专项调查等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2013年,重点完成农户种植意向、农资购买情况、农户存粮情况、农户收支情况四个专题调查,并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报告;对全年小麦、玉米、花生、生猪、桑蚕茧等10余种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及效益进行调查,撰写《文登市海参养殖成本效益分析》《文登生猪专项价格调查》《文登市水貂饲养成本及效益情况调查》《文登市特色西红柿的红火致富路》等调研报告和专题报道,指导全市农业生产,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对全市的农业结构调整起到较好地指导作用。
【价格监督检查】 开展以“稳物价、重规范、优服务、惠民生”为主题的市场价格监管系列活动,每月定期进行市场巡查,节假日期间重点对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大型商场、连锁超市以及旅游景点进行集中检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倡导文明诚信经商,严肃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环境。完善明码标价监管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通知》,重点监管商品房销售环节,实行价格标示预审备案制度,全市90余处楼盘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范有序;下发《关于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向50余家汽车维修企业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并对各维修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开展公办高中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旅行社及旅游景点收费专项检查、昆嵛山樱桃节农家宴价格检查、农机监理及殡葬服务涉农价费检查、驾驶员培训收费检查、零售药店中草药价格检查等。全年共对67家单位进行价格执法检查,立案处理价格违法案件11起,查处多收价款171.37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30.47万元,收缴入库罚没款111.4万元。价格监督检查局被省物价局授予全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先进单位、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价格诚信建设】 完善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着力调解价格纠纷。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及物价网站等平台,全年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98起,并根据举报线索,责令有关单位退还多收的水费、燃气接头费、燃气开通费、草屋通风电费、地下停车位电费等不合理收费19.07万元,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98%以上。

【价格认证】 市价格认证中心完成价格鉴证业务424起,鉴证总额1553.26万元。其中,完成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14起,鉴定标的额1152.82万元;完成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2起,鉴定值1.95万元;完成交通事故车物定损298起,认证总额360.53万元;完成价格认证业务5起,认证值7.69万元;完成行政执法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业务5起,鉴定值30.2万元。完成价格纠纷调解业务27起,调解标的额6.5万元。积极参入征地拆迁地面附着物的价格认证工作、市委考核办对全市招商项目的价格评估工作,深入开展价格援助活动,帮扶困难群众45家,减免价格鉴证费3.4万元。全年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业务无复核和重新鉴定现象发生。年末,被省物价局评为价格鉴证工作先进集体。 (于龄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