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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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市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法规教育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科5个科室,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辖5个律师事务所,10个法律服务所,2个司法鉴定所和1个仲裁工作站。局机关在编16人,市法律援助中心6人,公证处8人。全市有执业律师38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1人,司法鉴定人员27人。市司法局被省人社厅、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司法部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普法宣传】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律知识送进庭院、楼宇、市场和部队等场所,聘任30余名义务普法宣传员,组织10名法律专家,走进义乌小商品市场、天福批发市场传授法律知识,为400余名部队官兵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全年共举办“送法下乡”“法律服务社区行”等活动30余场次,免费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万余份,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800余人次。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20个村(居)建立法治文化大院,在“网上家长学校”设立“阳光法苑”专栏,在《小金星报》设立“学法园地”栏目,在17个镇(街道)建立农村(社区)干部普法教育基地,联合一中、市文化执法局等单位设立5处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在10余家单位内部设立“阳光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提升普法实效。
【律师业务】 全市有律师38名,共办理各类案件565 件,其中刑事案件26 件、民事代理461件,非诉讼案件78件,涉及金额2144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35万元。代写法律文书550份,担任法律顾问71家,解答咨询2800人次。年内,山东联志律师事务所和山东德平律师事务所分别被威海市司法局授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公证业务】 市公证处有公证员8人。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4190件,涉及金额1.5亿元,其中办理国内民事公证2980件、国内经济公证264件、涉外公证946件。为伤残军人、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病人等免费上门服务3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近百万元。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近2000人次,提出司法建议300余条,依法拒绝公证80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办理公证准确率达到100%,无一起错证或因公证案件而发生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援助】 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千余件,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0件,减免法律费用150万元,帮助千余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800余万元,维护农民工、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社区成立“法律服务会客厅”,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等。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载体,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建立资深律师信息数据库,试行当事人自主选择律师和承办律师准入制度,维护困难群众权益。
【司法鉴定】 全市有威海鉴正司法鉴定所、威海科真司法鉴定所2家司法鉴定机构,共有司法鉴定人员27人。全年共办理法医临床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等司法鉴定件1250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7万元。

【仲裁工作】 年内,威海仲裁委员会文登工作站共受理各类案件124件,案件标的额3500万元,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险合同、借款合同、建筑施工合同等。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仲裁宣传活动、普法宣传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走访企业80余家,发放仲裁宣传资料200余份。与市经贸局联合举办市属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班两期,参训人员300余人次;参加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一期,在线为听众解答仲裁法律知识;在《威海晚报》今日文登专栏发表仲裁稿件5篇。

【社区矫正】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项制度和流程,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到、学习、请销假制度,同时,与联通公司合作,开发社区矫正人员GPS定位管理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定位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与市法院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实现了矫正人员的零脱管漏管。年内,全市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76名,解除245名。年末,共有社区矫正人员402名。

【人民调解】 健全调解片、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组成的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协调市人社局、市建设局等10余家单位成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年内共调处39起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三调对接”机制,与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协调联动,践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效力确认制度,共协助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90余起,确认通过率达100%,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办案成本。全年共化解基层矛盾纠纷2535件,调处成功率达98.5%,避免民转刑案件6起,防止矛盾激化4起,避免进京上访事件1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安置帮教】 在全市17个司法所设立监控平台,对全市重点矫正人员配备定位手机,实施电子监管,解决社区矫正中“放”与“管”的矛盾。成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矫正基地各1处,为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接受教育、参加义务劳动提供新平台。年内,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18名。

【基层法律服务】 全市共有10个基层法律服务所,4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内,依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整顿法律服务秩序,对全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建立规范化执业资格认定和执业准入控制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参加社区法律服务活动52次,解答法律咨询3860人次,代写诉讼文书689件,代理讼诉案件5920件。 (席铭峰)
责任编辑 王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