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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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7月,根据鲁高法[2013]106号文件成立南海新区法庭(正科级)。10月,根据文编[2013]44号文件,增设民事审判三庭。市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信访室、技术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执行局(正科级)17个庭室,下设葛家、高村、宋村3处副科级法庭和开发区、南海新区2处正科级法庭。有正式干警145人,其中法官76人。开展“创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执法办案质量年”“司法作风建设年”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审判管理,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41件,审查执结5728件。
【立案】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功能,坚持“一站式”立案服务。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灵活便捷的立案方式,努力解决行动不便当事人的立案困难。积极进行诉讼指导,强化导诉功能,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在送达、保全的同时,积极开展诉前协调工作,诉前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建立涉诉信访案件“评估预防、预约接谈、工作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五项制度,有效开展信访化解工作。不断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涉诉信访源头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发生。全年共审查登记受理各类案件5741件,移送案件2件,上级法院调卷27件,处结财产保全案件351件,保全标的额1.13亿元,接待当事人咨询1万余人次。

【民事审判】 贯彻实施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根据新增和修改的法律条文,先后对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及处理虚假诉讼案件的程序进行探索实践,进一步规范法律适用,促进司法公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915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095件,损害赔偿案件447件,劳动争议案件139件,其它案件1234件;调解结案1862件,撤诉案件382件,调撤率达76.9%。继续健全和完善“三调对接”机制,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和支持力度,不断构建大调解网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初发阶段,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商事审判】 采取集中培训、案例评析、观摩评议等方式,不断提高商事审判质量,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全年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392件,标的额2.6亿元;审结破产案件12件。大胆探索构建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破产企业管理人制度,妥善处理好债权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破产案件审理“零震荡”。对全市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坚持快立快审,及时清障化瘀,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刑事审判】 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坚持宽严相济,注重量刑的规范化、人性化。全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4件,判处犯罪分子35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7人。继续抓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达99%。少年审判积极延伸工作职能,坚持源头治理,注重预防和帮教,坚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同时,以设立“回归驿站”进行心理疏导、与政法各部门联合实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鼓励罪错青少年放下包袱、回归社会。不断加大预防和教育改造力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比上年下降61.5%。少年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行政审判】 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彼此沟通。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争议,有效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102件,其中当事人自动撤诉73件,维持14件,驳回10件,其它5件,协调结案率78.5%。

【审判监督】 坚持以疏导化解矛盾、保障合法权益、确保案结事了作为再审工作的重点,不断强化审判监督职能,通过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发改案件评查界定等措施,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注重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深入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推进“阳光司法”。全年接收再审案件9件,审结9件,其中调解3件,撤诉1件,维持1件,其它4件,再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

【执行工作】 开展“反规避执行”和“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活动,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全年采取查封、扣押措施1128次、拘留措施50人次;执结案件996件,其中自动履行527件,和解225件,强制执行159件,其它85件;执行标的额6445.4万元。发挥与检察、公安、房管、土地、金融等部门联动机制的作用,拓展财产查证渠道、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适时向社会公布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高度重视涉执信访案件的执行,采取源头治理、重点督促、沟通回访、落实责任等措施,涉执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未成年人犯罪封存】 为真正将“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让真心悔过的未成年罪犯放下沉重的思想包袱,促使其以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精神面貌回归社会。2013年5月,在市法院起草的基础上,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五部门共同下发《文登市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实施细则(试行)》,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判决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裁定终止审理的未成年人和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包括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纳入封存对象范围。加强政法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使封存管理、档案查询、保密约束等程序更具有实际操作性,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衔接、齐抓共管的联动封存机制。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市法院封存了2011年以来32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徐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