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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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市招生办公室简称市招办,有工作人员11人。2013年,市招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生考试政策,完成普通高考、中考、初中学业考试、成人高考、高教自考和社会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工作;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新生录取工作。12月,被威海市招生办授予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初中学业考试工作先进单位”“社会证书考试工作先进单位”“招生考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普通高中招生 2013年,不断完善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分配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85%。指标生的分配原则,以参加初四学业考试人数和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得分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剩下的招生指标按考试成绩1:1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低于全市平均录取分数线20分的,招生指标调出在全市统一调配使用。高中招生,仍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将全市分为城区、三中、四中和天中四个招生片。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将普通生统一分配到普通高中。城区片的招生,由招生办根据一中、新一中的招生计划和上线考生的分数结构,统一录取分配到两处高中。具体分配方法是:根据上线考生的分数段人数,按两处学校的招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然后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分配时不考虑家庭住址。
职业高中招生 2013年,职业学校招生采取注册招生的方式,由初中毕业生持成长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成长档案决定是否录取,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报市教育局职教科备案。(张淑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