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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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司法局仍设5个科室和法律援助中心,在编人员23人。全市有3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和1个司法鉴定所。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设司法所,建有18处调解中心,开办5处法律服务所。全系统有执业律师24人,公证员8人,法律服务工作者22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36人。2005年,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加强班子团结和队伍建设为保证,深化改革,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基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威海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威海市政法委、人事局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称号,市综治委授予“平安威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授予威海市敬老爱老先进单位称号;被文登市委、市政府评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法制宣传教育】 2005年,是实施“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第三个规划的最后一年。市司法局积极准备迎接省、市“四五”普法工作的验收考核,努力争创省级“四五”普法先进单位。9月,在威海市“四五”普法工作的验收考核中,得到考核组高度评价。
普法依法治理 先后制定下发《文登市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对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及“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做出具体安排。11月,与市综治办联合对全市“四五”普法和“平安文登”建设进行检查。
普法宣传 突出普法宣传重点,大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10月,先后开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全市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举办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建设平安文登、自觉维护平安文登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为农村群众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并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万多份。参与组织部举办的全市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培训班,依托党校阵地,对全市农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进行法律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

【法律服务】 为适应依法治市和建设“平安文登”的需要,市司法局指导各法律服务窗口单位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从扩大援助范围、畅通援助渠道入手,努力使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使受援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开拓公证业务 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农村,拓展公证证源,确保办证质量,继续争当全省公证县域十强。年内共办理公证事项7000件,无一例错证、假证,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市公证处被山东省公证员协会授予山东省县域十强公证处和省级文明公证处称号。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优化服务,拓展市场,新增顾问单位20多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400多起,刑事诉讼案件50多起,代写法律文书800多份,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树立良好的法律服务品牌。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市场建设,指导各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8月,组织成立第三家律师事务所山东阔海大地律师事务所,打破了十几年来律师机构发展停滞不前的局面。山东玖玖方圆律师事务所跻身威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行列,成为法律服务品牌机构。
开展仲裁工作 借助威海仲裁委文登工作站成立的契机,围绕仲裁工作目标,利用多种途径,宣传普及仲裁法律知识,深入有关单位开展服务,发挥仲裁为市场经济服务的作用,方便当事人利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全年免费发放《仲裁法》宣传提纲、仲裁法律制度简介等1500多份,与6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受理案件15起,标的额3000万元。

【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把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作为建设“平安文登”的重要任务,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7月,市综治委下发《关于成立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司法局局长为副组长、政法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8月,市综治委在全市范围内下发《关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规定》。市司法局协调公检法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各项措施。同公检法等部门联手规范治理法律服务市场,依法查处“黑”“假”律师,清理整顿有偿法律服务机构,取缔非法机构,全面检查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的立案、办案质量,收费问题,财务状况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督查公检法机关办案人员是否严格履行审查职责,支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通过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形成公检法司等机关紧密协调、齐抓共管的局面。

【基层工作】
基层司法所建设 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各所配备人员,配套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构建以镇(街道)司法所为轴心,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调解中心、“12348”值班室、法律服务所、安置帮教工作站为主导,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搭建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排查调处和防控网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预防并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改革 组织实施人民调解片试点工作。5月,选择泽头、张家产、高村3个镇进行人民调解片试点,召开试点镇政法书记、司法所长会议,传达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围绕人民调解片长的任聘资格、调解片的职责任务、调解片长的考核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并确定调解片长培训的内容、计划。对试点镇调解片长进行系统培训。经过培训、考试、选聘,3个试点镇的调解片长全部持证上岗。经过试点,村(居)上报的矛盾纠纷,司法所指派调解片就近调处,解决了跨村(居)发生的和村(居)调委会不便调解的纠纷,弥补了个别村(居)无调解组织或调解组织瘫痪的缺陷,体现了人民调解片的优势。大量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3个镇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和群体上访事件。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建设农村调解组织,在工业、流通、建设、交通等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00多起,调解成功率98%。

【安置帮教工作】 为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缜密防范上下功夫,确保不漏管、不失控,针对安置帮教工作“接茬难”和“帮教难”的实际,注重用党和政府的温暖、家乡人民的亲情来感化、教育和挽救在押服刑人员。中秋节,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团到威海市监狱,对在押服刑人员特别是本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联合帮教活动。拓宽安置就业渠道,12月,组织有关企业到威海监狱与服刑人员见面,签定安置就业意向书30多份。2003-2005年,全市共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77名,重新犯罪率低于2%。 (徐福军 梅延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