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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中共文登市委
关于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文发[2005]6号

根据中央、省委和威海市委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领域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是党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保持党的先进性。在新的历史时期,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繁重艰巨的改革建设任务,我们党要始终做到“三个代表”,建设“三个文明”,完成“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各级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讲政治、顾大局,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求真务实,无私奉献,较好地发挥了骨干中坚作用。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同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影响党的先进性,影响党的工作,影响党和人民的事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执政意识和整体素质,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对于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好市委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相结合,是我们党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一件大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广大党员要按照中央、省委、威海市委和我市的部署安排,积极参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提高认识,锤炼党性,增强素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教育广大党员学习执行《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进展、新的成效。紧密联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紧密联系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实效性,以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的成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检验教育活动成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2、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启发党员学习的自觉性和内动力,教育引导党员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查找、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党员特别是老党员、困难党员。培养、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
3、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和落实党员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开门搞教育,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的评议、监督。
4、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机关、企业、事业、街道社区、农村等不同行业党员特点,确定重点学习的内容和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不同要求。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等,在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
5、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履行“双重职责”,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的问题,又要履行好组织和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需重点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标要求
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本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按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先进性意识和执政能力弱的问题,主要是:(一)政治观念、大局意识不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够及时,理解不够深透,贯彻不够自觉,落实不够得力,甚至理想信念动摇;(二)加快发展的本领不强,科学发展观树立和落实不自觉、不坚定,对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认识不到位,缺乏加快发展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缺乏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奋力拼搏的革命干劲和精神状态,缺乏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好思路、好对策、好办法;(三)开放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思想观念不能与时俱进,满小旧怕,不思进取,不想干、不会干、干不好;(四)宗旨观念、群众观念、纪律观念不强,不能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深入,生活作风不严格,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不自觉、不积极,甚至急功近利,弄虚作假;(五)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强,不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不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有的滥用权力,甚至以权谋私;(六)少数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在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中难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等。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努力解决上述共性问题的同时,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有针对性地找准、抓住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执政意识和领导能力不够强,不善于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谋划工作,不善于从战略的高度把握和处理问题,领导市场经济、驾驭全局和干事创业本领不高;理想信念淡薄,精神状态不佳,思想上不思进取,政治上热情不高,观念上因循守旧,工作上标准不高、知识陈旧、办法思路不多,缺乏敢与强的比、高的攀、勇的争、快的赛的胆识和气魄,缺乏创大业、快创业的雄心壮志;服务意识淡薄,不愿和不会做群众工作,不积极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片面强调行业和部门利益,作风漂浮,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问题。
在企业,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思想观念陈旧,自满情绪较重,应对市场竞争的素质和能力低,缺乏攻坚破难、做大做强、跳跃发展、群山争峰的信心和勇气;改革承受能力差,在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不重视学习生产技术和业务技能,在本职岗位上不能成为生产业务骨干,主人翁意识、奉献意识淡化等问题。
在农村,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淡漠、民主作风较差,政务不公开、财务不公开,不能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科技素质和市场意识差,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弱;对支部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宗派现象、家族观念严重;不能带头履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义务,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等问题。
在街道、社区,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思想境界不高、组织纪律观念、集体主义观念不强,缺乏城市意识、社区意识、责任意识,不能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组织联系群众、传播先进文化方面模范带头作用不突出,对社区事务不积极、不关心等问题。
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服务观念差,发挥作用不明显和不发挥作用等问题。
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以下要求:
1、提高党员素质。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2、加强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在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上取得新进展,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明显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3、服务人民群众。党员自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改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4、促进各项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想干、会干、干好,进一步开创全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四、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三批进行,每个批次半年左右时间。
第一批,市党政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主要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和机关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所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双重管理部门、单位、企业。
第二批,城市基层和乡镇机关,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5年12月基本结束。主要包括街道、社区和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各中等专业学校、城区中小学校;各类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控制的企业,尚未参加第一批集中教育活动的其他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市派驻镇的基层单位等。
第三批,农村和部分党政机关,从2006年1月开始到2006年6月基本结束。主要包括行政村,党的组织关系在镇、村的企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承担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工作的机关、部门等。
在坚持三个批次总体安排的前提下,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单位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批次安排,各镇(含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下同)和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党员数量和党组织设置、管理情况作适当调整。要保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基层党组织,力争使每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做好准备工作,培训好工作骨干和督导人员,制定好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好动员大会。具体到一个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30天左右)。市委动员大会后,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由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动员,对教育活动做好具体安排。之后,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为切入点,迅速掀起强大的学习教育势头,引导党员迅速进入学习状态。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党章》,同时学好相关辅助教材。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深化对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执政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全面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要结合专题讨论,研究制定本镇、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并组织党员认真讨论修改。要综合运用领导上党课讲、专家专题辅导引、先进典型示范带、党员集中精力读、大家开展讨论议、组织考核检查促等学习方式,采取灵活多样、形象直观、喜闻乐见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培训质量。集中学习要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时间要保证不少于40学时。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积极参加党委(党组、党工委)中心组的专题学习。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补课、记读书笔记等制度,确保党员参学率和学习培训效果。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40天左右)。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因特网等形式,面向党员群众、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征求党员、群众对每个党员及党组织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反馈。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更大范围内多渠道、多层次地征求意见。在认真学习、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本着“深入找问题、重点挖根源、关键查主观”的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情况,重点检查个人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上深入剖析。有书写能力的党员要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对形成的党性分析材料,各级党组织和督导组要严格把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要分层次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听取周围党员、群众意见。谈心的面一般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员先进性为主题,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要派人参加。召开支部大会,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书记点评的办法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尽可能地扩大参评面。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一贯表现,形成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确定优秀党员和认定不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适当范围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30天左右)。针对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集中精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党员个人、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关要分层分类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量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以下促上,以上带下,上下联动,提高整改的整体效果。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作为整改的重点,把提高领导水平、执政能力作为整改的着力点,把解决党风、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改的突破口,为基层党组织和其他党员作出表率。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把落实整改措施与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探索建立保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推进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果。对优秀党员,要大力表扬宣传。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要进一步落实关心、救助措施。对申请入党的人员,具备条件的要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培养教育。对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要注意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进一步壮大党的队伍和力量。
要坚持正面教育、挽救转化为主的原则,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多做教育帮扶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提高,跟上队伍。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严肃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那些问题突出、事实清楚、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合格党员,也可视情况,在教育活动期间作出处理。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被处置党员尽快转化提高,教育出党的同志做合格公民。
五、切实加强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关系全局,影响长远。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全党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威海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贯彻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抓出成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基层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靠上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市委成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协调、指导等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好领导和指导责任。要把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纳入全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中,量化目标,细化措施,加强考核。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解剖“麻雀”、具体指导,努力把做法完善在点上、把经验推广到面上,把问题解决在点上、把效应放大到面上,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推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二要强化指导监督。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抽调政治上强、经验丰富、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组成督导组,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吸收群众参与,及时向群众通报有关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教育活动结束前,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确保教育活动质量。
三要勇于探索创新。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要坚持中央关于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的原则要求,不变通、不走样,完成好“规定动作”,又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造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做好“自选动作”。要在教育方式上创新,贴近党员思想实际,平等交流,双向互动;要在活动载体上创新,精心设计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舞台;要在制度上创新,把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转化为保持党员先进性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四要坚持统筹兼顾。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做到“两不误,双促进”。要抓住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要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要抓好就业、社会保障和扶贫济困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要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建设,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向市委报送总结报告。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005年1月18日)

【文件目录】

市委文件
1月13日 文发4号《中共文登市委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团、工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1月14日 文发5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1月24日 文发6号《中共文登市委关于呈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意见和方案的请示》
1月18日 文发7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
1月28日 文发8号《中共文登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2月23日 文发13号《中共文登市委关于印发<市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开展“十个一”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3月9日 文发14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200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月22日 文发15号《中共文登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创新发展求突破、奋力赶超争一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意见》
4月19日 文发17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4年度工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4月19日 文发18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骨干企业膨胀促进工业发展的意见》
5月25日 文发20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和稳定工作的若干意见》
7月8日 文发21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意见>和<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奖惩工作意见>的通知》
8月16日 文发22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家纺业发展的意见》
8月30日 文发23号《中共文登市委在全市开展“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解放思想活动的意见》
10月17日 文发24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公安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11月11日 文发25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11月28日 文发26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文登市级文明镇(街道办、开发区)、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的通报》
12月19日 文发27号《中共文登市委、文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十条规定》

市政府文件
3月9日 文政发1号《关于印发〈文登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3月4日 文政发2号《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1月6日 文政发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
1月6日 文政发4号《关于印发〈文登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教育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1月31日 文政发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
2月3日 文政发6号《关于印发〈文登市镇村审计工作办法〉的通知》
2月1日 文政发7号《关于印发〈文登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月18日 文政发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2月19日 文政发9号《关于昆嵛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4月4日 文政发10号《关于落实〈2003~2005年度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工作调度会的情况报告》
4月21日 文政发11号《关于同意省环保局调整昆嵛山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意见》
5月17日 文政发12号《关于公布2005年文登市城区住宅房屋拆迁最低补偿价格的通知》
5月17日 文政发13号《关于印发〈文登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5月17日 文政发14号《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6月6日 文政发15号《关于修改〈文登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6月27日 文政发16号《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意见》
6月27日 文政发17号《关于实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统一发放制度的意见》
7月11日 文政发18号《关于兵役登记的通告》
8月5日 文政发19号《关于打击非法集资和防范投资风险的通告》
8月9日 文政发20号《关于修改城市居民住宅平房拆迁面积补偿认定标准的通知》
8月12日 文政发21号《关于对市区部分街道命名和更名的通告》
8月29日 文政发22号《关于规范企业抵押贷款收费及企业以土地、房产抵顶银行债务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月3日 文政发23号《关于印发〈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9月23日 文政发24号《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
9月23日 文政发25号《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主体的通告》
9月23日 文政发26号《关于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通告》
9月23日 文政发27号《关于公布保留的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备案项目的通告》
10月13日 文政发28号《关于印发〈文登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10月13日 文政发29号《关于印发〈文登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考察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月2日 文政发30号《关于加强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增加财政收入的意见》
11月9日 文政发31号《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
11月17日 文政发32号《关于印发〈文登市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月22日 文政发33号《文登市2006年造林绿化意见》
11月21日 文政发34号《关于加快荒山绿化的意见》
12月6日 文政发35号《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
12月6日 文政发36号《关于印发〈文登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12月9日 文政发37号《关于表彰文登市外商投资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12月14日 文政发38号《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情况的报告》
12月20日 文政发39号《关于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的意见》
12月19日 文政发40号《关于搞好城市资产经营的意见》
12月21日 文政发41号《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荣成至乌海线荣成至文登段路线走向的意见》
12月20日 文政发42号《关于印发〈文登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