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10月始,全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至年末,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2621户、3369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318万元。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10月始,全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至年末,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2621户、3369人,发放城乡低保金13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