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法规教育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科5个科室,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16处镇(街道)司法所,辖5个律师事务所、10个法律服务所、2个司法鉴定所和1个仲裁工作站。年末,局机关在编人员15人,基层司法所28人,区法律援助中心6人,公证处7人。全区有执业律师6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7人,司法鉴定人14人。4月6日,区司法局作为全省唯一县市区代表在全国首届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观摩研讨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9月26日,威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在文登区召开,市领导对文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普法宣传】 落实普法责任制,区司法局在《文登大众》报开办《普法园地》栏目,刊登200余期;在文登电视台开通《法治一线》栏目,播出8期,通过律师、执法人员讲解案例,为群众传递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反对校园暴力”“党员律师在行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法律精准扶贫在行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助推乡村精准扶贫”“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次,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万余人次。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龙山街道西凤凰台社区被评为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界石镇南截山村、张家产镇永福殷家村、环山街道桃园社区和天福街道峰西社区被评为第七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年末,全区共有425个村(社区)被评为威海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覆盖率达到56%。文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市考核中取得第一名。
【律师事务】 2017年,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8家,其中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6家、个人律师事务所2家。律师人数10人以上的4家,分别是联志律师事务所和阔海大地律师事务所、昀明律师事务所、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全区共有65名律师、其他辅助人员8名,有15名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633件,其中刑事案件77件、民事代理1341件、非诉讼案件214件,涉及金额7000余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代写法律文719份,担任法律顾问249家,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次。
【公证事务】 文登公证处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公证员7人。2017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1369件,涉及金额近5亿元,其中办理国内民事公证7826件、国内经济公证1件、涉外公证3512件。为伤残军人、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病人等免费上门服务近70人次,减免公证费近30万元。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近千人次,提出司法建议500余条。办理公证的准确率达到100%,无一起错证或因公证案件而发生民事纠纷案件。
【法律援助】 2017年,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群众37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90余件,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15件,减免法律费用300余万元,帮助300余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500余万元。依托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整合法律援助、律师、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部门,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在区看守所建立威海市文登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方便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在区检察院、区劳动仲裁院、区公证处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6个镇(街道)建立16处法律服务工作站。
【司法鉴定】 全区有威海鉴正司法鉴定所、威海科真司法鉴定所2家司法鉴定机构,共有司法鉴定人员14人。全年共办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案件1234起。
【仲裁工作】 2017年,威海仲裁委员会文登工作站共受理各类案件130件,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26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9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11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32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8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件,债权纠纷案件3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12件;案件标的额8967万元,收费额53万元。举办仲裁法律知识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数136人,向市民发放仲裁法律知识宣传材料500余份。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年内,以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以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安全隐患为主线,逐步完善各项制度,提高矫正质量。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区司法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文登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面向社会招聘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充实到16个镇(街道)司法所,形成由专职社区矫正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的新型队伍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排查隐患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下落不明刑满释放人员、托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查找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各镇(街道)派出所做好沟通衔接。投资60余万元,建成区级社区矫正监控信息平台,加强与各镇(街道)司法所的互联互通,发挥信息化对排查工作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建立“四色”社区矫正与就业帮扶基地,其中,依托天福山革命教育基地建立“红色基地”、依托南海中韩合资企业建设“蓝色基地”、依托金岭山庄新农村建设建立“金色基地”、依托区园林局苗圃基地建设“绿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矫正基地接受劳动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过程中的不同特点、所处矫正阶段的不同、所犯罪名不同等情况,分别制定教育矫正方案,实施不同的矫正教育方法。共组织370余人次到基地接受教育,累计参与劳动服务3万余小时,有41名社区服刑人员和20名安置帮教对象接受专业心理医师的心理辅导。年末,全区有社区矫正服刑人员321人、安置帮教人员1347人。
【人民调解】 2017年,区司法局建立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方式多元化,构建起区、镇、片、村四级调解网络。区人民调解中心在市民中心设立窗口,全区16个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进驻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区共有95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859人。其中600余个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村级人民调解室,每5至10个村为单位建立人民调解片,并创新性的在全国率先成立147个片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构建“人民调解员+法官”联手处置矛盾纠纷的新模式,诉前化解矛盾150余起,诉中化解矛盾80余起,诉后化解矛盾50余起,将诉讼的“事后补救”变为调解的“事前预防”。在城乡建设、交通事故、海洋渔业、劳动人事等行业设立10个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年均调解矛盾纠纷300余起。探索出调解片长坐班制经验。为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葛家镇为调解片长每年发放基础补贴8000元,高村镇按月为调解片长发放补贴600元,镇调解片长在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综治中心轮流值班,每月值班不少于20天,调解片长坐班了解社情民意,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解决多年未解决的疑难纠纷。全年共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50起,确认通过率达到100%,最大程度地降低办案成本;化解基层矛盾纠纷9013件,调处成功率达99.7%;避免民转刑案件23起,防止矛盾激化案件8起,进京上访事件3起。
【基层法律服务】 2017年,区司法局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整顿法律服务秩序,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正当执业。建立规范化执业资格认定和执业准入控制制度,对全区10个法律服务所和47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登记、年检注册。全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参加社区法律服务活动9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6830人次,代写诉讼文书1420件,代理讼诉案件6930件。12月,全面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7个法律服务所的2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被聘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发放人民调解证书,在村(社区)和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在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颜晓涵)
责任编辑 王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