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区人民法院(简称区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信访室、技术室、监察科、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和执行局(正科级,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下设葛家、高村、宋村3处副科级法庭和经济开发区、南海新区2处正科级法庭,有员额法官44人。区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10494件,审执结案10546件,同比分别上升15%和10.4%。区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经济开发区法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一等功;民事审判一庭、执行局分别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立案】 年内,改革立案登记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6%。规范立案行为,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和材料补正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严格案件的审查力度,严格按保全规定执行,逐案登记备案,共受理保全案件655件,其中诉前125件、诉讼447件;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认真分析研究,及时作出管辖裁定,共作出管辖裁定99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案件,分流适用速裁程序和调解程序。开展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设立人民调解室、律师值班室,由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常驻区法院办公,加强法律业务指导,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
【民事审判】 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因案施策,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4312件,调撤率达65%。其中,审结离婚、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家事类案件1185件;审结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医疗损害等侵权案件934件;审结劳动争议、雇员受害赔偿等案件429件;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案件626件;审结其他案件1138件。妥善解决龙泽苑、银海绿洲等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系列纠纷、水榭花都业主与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等纠纷,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商事审判】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改革,倡树诚信,制裁违约,全年共审结商事案件2178件。其中,审结买卖、租赁、承揽、保险等传统合同纠纷896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资金融通纠纷1182件。针对金融纠纷高发态势,开通集中审判通道,快速审结涉银信部门借款合同纠纷602件,标的额5.42亿元,保障银行信贷安全。向人民银行提出完善合同格式、约定送达地址等司法建议,严格审查民间借贷成因,防止虚假诉讼,及时与公安机关对接,防范涉嫌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发生。妥善审结泰宇皮件等9起破产清算案件,使产能过剩、落后淘汰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刑事审判】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441件,判处465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伤害等案件58件69人,审结“两抢一盗”等案件64件89人,审结“酒驾”、交通肇事等案件239件242人,审结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等新类型案件4件7人,审结贪污渎职、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审结其他案件70件52人。坚持宽严相济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有131人被判处非监禁刑并纳入社区矫正。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积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审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7人,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下降。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71件,规劝被告人主动赔偿300余万元,调解率达99.6%。
【行政审判】 坚持保障权益与监督支持并重,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121件。其中,判决原告败诉22件,判决支持原告诉请6件,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15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8件。妥善处理涉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滴滴快车行政处罚及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等案件16件,为化解新型行政争议案件提供裁判指引。通过法律宣讲、提出司法建议、发布“白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水平。采取依法送达、通知备案、庭前提醒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92.3%,同比上升41.1%。
【审判监督】 注重审判监督实效,做到依法裁判与化解矛盾并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质量兼顾效率,高质效审理复杂案件,根本性解决疑难问题。对发现信访渠道错误启动再审的案件,做好调解和息诉罢访工作,在源头上减轻信访压力。全年共新收再审案件18件,审结11件。用好审判监督成果,做到依法办案与业务指导并重,详细分析汇总1-7月80件二审改发案件的具体情况,汇总成两期材料发送各审判庭,促进全院审判质量不断提高。
【执行工作】 全年共执结案件3494件,其中,除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止本次执行外,实际执结2229件,同比增长111%,执行到位金额4.59亿元。建立团队化、集约式执行新模式,执行干警由29人增至53人,组建1个指挥中心、5个执行团队,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配备7部执行用车、9部执法记录仪和5部单兵装备,实现执行现场的无线传输和远程指挥。强化执行流程管理,明确立案分案、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款物管理等要求,执行过程更加透明。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共实施诉前和诉讼保全498件,保全财产标的额3.37亿元。强化财产网络查控,网上冻结存款6500余万元,快速查询房产、车辆2400余件次。推行网上公开拍卖,网拍成交18件,成交金额2860余万元,成交率达81.8%。强化联合惩戒,2564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库”,并同步上传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促使458人主动履行义务。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和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清理活动,加大凌晨突击执行力度,共组织大规模集中执行60余次,拘留拘传256人,查扣财产价值9325万元,5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人被提起公诉。
【司法改革】 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法官,组建新型团队。2016年12月30日,确定首批遴选员额法官44名,其中9名班子成员有6名入选,一线办案骨干全部入选。以员额法官为核心,27名未入选法官被确定为法官助理,与42名书记员分流调整至辅助岗位,建立“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模式的35个审判执行团队。突出员额法官主体地位,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签发,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2017年6月22日,成立刑事、民事、执行3个专业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讨论,为主审法官提供参考意见。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岗位职责,量化办案指标,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入额必办案”,明确办案数量要求。院长、庭长通过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听取大要案报告等方式行使监督职责,并全程留痕,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7月11日,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制定业绩考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的工作绩效,奖罚分明,确保法官依法履职。(卢伟杰)
【概况】 区人民法院(简称区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信访室、技术室、监察科、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和执行局(正科级,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下设葛家、高村、宋村3处副科级法庭和经济开发区、南海新区2处正科级法庭,有员额法官44人。区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案件10494件,审执结案10546件,同比分别上升15%和10.4%。区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经济开发区法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一等功;民事审判一庭、执行局分别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立案】 年内,改革立案登记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6%。规范立案行为,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和材料补正一次性全面告知制度。严格案件的审查力度,严格按保全规定执行,逐案登记备案,共受理保全案件655件,其中诉前125件、诉讼447件;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认真分析研究,及时作出管辖裁定,共作出管辖裁定99件。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标的额不大、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案件,分流适用速裁程序和调解程序。开展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设立人民调解室、律师值班室,由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常驻区法院办公,加强法律业务指导,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
【民事审判】 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因案施策,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4312件,调撤率达65%。其中,审结离婚、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家事类案件1185件;审结交通事故、人身伤害、医疗损害等侵权案件934件;审结劳动争议、雇员受害赔偿等案件429件;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案件626件;审结其他案件1138件。妥善解决龙泽苑、银海绿洲等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系列纠纷、水榭花都业主与开发商逾期交房办证等纠纷,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
【商事审判】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改革,倡树诚信,制裁违约,全年共审结商事案件2178件。其中,审结买卖、租赁、承揽、保险等传统合同纠纷896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资金融通纠纷1182件。针对金融纠纷高发态势,开通集中审判通道,快速审结涉银信部门借款合同纠纷602件,标的额5.42亿元,保障银行信贷安全。向人民银行提出完善合同格式、约定送达地址等司法建议,严格审查民间借贷成因,防止虚假诉讼,及时与公安机关对接,防范涉嫌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发生。妥善审结泰宇皮件等9起破产清算案件,使产能过剩、落后淘汰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刑事审判】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441件,判处465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伤害等案件58件69人,审结“两抢一盗”等案件64件89人,审结“酒驾”、交通肇事等案件239件242人,审结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等新类型案件4件7人,审结贪污渎职、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审结其他案件70件52人。坚持宽严相济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有131人被判处非监禁刑并纳入社区矫正。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积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审判工作,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7人,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下降。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71件,规劝被告人主动赔偿300余万元,调解率达99.6%。
【行政审判】 坚持保障权益与监督支持并重,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121件。其中,判决原告败诉22件,判决支持原告诉请6件,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15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78件。妥善处理涉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滴滴快车行政处罚及区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等案件16件,为化解新型行政争议案件提供裁判指引。通过法律宣讲、提出司法建议、发布“白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水平。采取依法送达、通知备案、庭前提醒等方式,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到92.3%,同比上升41.1%。
【审判监督】 注重审判监督实效,做到依法裁判与化解矛盾并重。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质量兼顾效率,高质效审理复杂案件,根本性解决疑难问题。对发现信访渠道错误启动再审的案件,做好调解和息诉罢访工作,在源头上减轻信访压力。全年共新收再审案件18件,审结11件。用好审判监督成果,做到依法办案与业务指导并重,详细分析汇总1-7月80件二审改发案件的具体情况,汇总成两期材料发送各审判庭,促进全院审判质量不断提高。
【执行工作】 全年共执结案件3494件,其中,除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止本次执行外,实际执结2229件,同比增长111%,执行到位金额4.59亿元。建立团队化、集约式执行新模式,执行干警由29人增至53人,组建1个指挥中心、5个执行团队,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配备7部执行用车、9部执法记录仪和5部单兵装备,实现执行现场的无线传输和远程指挥。强化执行流程管理,明确立案分案、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款物管理等要求,执行过程更加透明。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共实施诉前和诉讼保全498件,保全财产标的额3.37亿元。强化财产网络查控,网上冻结存款6500余万元,快速查询房产、车辆2400余件次。推行网上公开拍卖,网拍成交18件,成交金额2860余万元,成交率达81.8%。强化联合惩戒,2564名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库”,并同步上传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促使458人主动履行义务。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和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清理活动,加大凌晨突击执行力度,共组织大规模集中执行60余次,拘留拘传256人,查扣财产价值9325万元,5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人被提起公诉。
【司法改革】 贯彻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法官,组建新型团队。2016年12月30日,确定首批遴选员额法官44名,其中9名班子成员有6名入选,一线办案骨干全部入选。以员额法官为核心,27名未入选法官被确定为法官助理,与42名书记员分流调整至辅助岗位,建立“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模式的35个审判执行团队。突出员额法官主体地位,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签发,院长、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法律文书。2017年6月22日,成立刑事、民事、执行3个专业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讨论,为主审法官提供参考意见。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岗位职责,量化办案指标,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入额必办案”,明确办案数量要求。院长、庭长通过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听取大要案报告等方式行使监督职责,并全程留痕,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7月11日,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制定业绩考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的工作绩效,奖罚分明,确保法官依法履职。(卢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