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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2月22日,根据威文编办〔2017〕42号文件,撤销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反渎职侵权局(副科级)和预防科。年末,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检察院)内设办公室(与行政装备科合署办公)、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和案件管理中心14个科室,下设派驻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正科级)、派驻南海新区检察室(正科级)、派驻高村镇检察室、派驻葛家镇检察室和派驻宋村镇检察室。有员额检察官20人。检察工作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推进司法办案责任制,遴选产生28名员额检察官,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落实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稳步推进“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依托区委党校网上学习平台、省检察院网络培训平台,建立干警学习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有5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2名干警获省级优秀办案人称号。年内,区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控告申诉科被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评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年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0件16人、渎职侵权犯罪3件4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4万余元。办理的威海职业学院苗某(副处级)等8人行贿、受贿、私分国有资产串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打击震慑了犯罪。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提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建议5次,开展警示性检察预防约谈3次。开展廉政宣讲活动,举办警示教育讲座,组织干部参观院警示教育基地42场次,受教育干部4400余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绿色邮路”活动,发送廉政宣传材料1万余份、各类信息15万条,畅通行贿犯罪查询“绿色通道”,为企业、工程招投标提供查询服务3378份,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深化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对接省检察院挂牌重点联系的南海新区华山金屿产业园、威海综合保税区(南区)等6个重点项目,协助排查廉政风险。区检察院“三个一”预防犯罪新模式被《检察日报》刊发推广。

【刑事检察】 全年共办结审查逮捕案件184件255人,其中批准逮捕132件166人、不批准逮捕52件89人;办结审查起诉案件564件707人,其中提起公诉450件543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9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2人,追捕追诉漏犯1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81件次。立案监督的刘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人死亡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严格证据标准和证据审查,加大对电子证据、鉴定结果、实物证据的审查运用,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捕、不诉85人。把握宽严相济的审查标准,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当宽则宽,依法不捕不诉52人。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的沟通协作,提前介入侦查案件13件次。完善涉罪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帮助8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民事行政检察】 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案件41件,其中诉讼违法调查案件8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6件、执行监督案件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抗诉3件、公益诉讼案件1件、不支持监督1件。完善多元化民事行政监督格局,对已生效的裁判、调解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采纳、改判9件(含往年);对审判、执行程序提出纠正建议15件。针对部分当事人无理缠诉的现象,配合区法院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监所检察】 年内,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看守所安全监管大检查24次,对刑罚执行和监管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整改意见10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纠正判实刑未收监执行案件1起,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提出纠正意见12件,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控告申诉检察】 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79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65件,其中来信12件、来访53件96人。区检察院负责人接访8件19人,受理民事监督申请案件20件,办理国家赔偿执行案件1起,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提请抗诉1件,办理初核案件3件,办理不立案线索审查2件。加强对困难、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对9名生活困难的老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全年发放司法救助款5万元。

【检察技术】 做好法医文证审查工作,全年对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拟作证据使用的法医鉴定结论进行文证审查50件50人。发挥检察技术部门辅助侦查的职能作用,协助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做好检验鉴定、现场勘查、录音录像及证据固定等工作。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2件15人,共93次256小时,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和保障。(任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