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年,区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法规教育宣传科、基层工作科、公证律师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科5个科室,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和16处镇(街道)司法所,辖5个律师事务所、10个法律服务所、2个司法鉴定所和1个仲裁工作站。局机关在编人员15人,区法律援助中心6人,公证处8人,基层司法所28人。全区有执业律师60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5人,司法鉴定人员9人。10月,在区大成架校三楼依托区公证处新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年末,被山东省司法厅命名为首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文登区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区司法局被文登区委、区政府评为先进集体。
【普法宣传】 2016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设面积1500平方米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整合多家单位普法宣传资源,搭建起普法平台,通过图书音像、实物展示、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市民集中宣传法律知识,促进法治宣传从说教式、灌输式、被动式向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转化。区、镇两级均建有法治文化广场,各执法部门联手展示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实时更新。全区4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建立法治文化长廊,在公园、步行街、城区中心路段等处,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在公交车上滚动播放法治文化公益广告,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7月22日,区“六五”普法经验《法治与文化相融,普法与时代并进》被编入第十五次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典型交流材料。9月6日,威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召开,文登区做《稳扎稳打、创新突破,推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典型发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验中学等12个单位和16名个人被中共威海市委宣传部、威海市司法局和威海市普法办评为2011-2015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1月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威海市文登区2016-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12月27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召开,表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53个单位和73名先进个人。年末,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威海市首次考核中获全市第一。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被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联合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称号,是威海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律师业务】 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8家,其中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6家,个人律师事务所2家。律师人数10人以上的4家分别是联志律师事务所和阔海大地律师事务所、昀明律师事务所、昆嵛先锋律师事务所。全区共有60名律师,其他辅助人员8名,有15名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501件,其中刑事案件69件、民事代理1231件、非诉讼案件201件,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代写法律文693份,担任法律顾问146家,解答咨询4000余次。
【公证业务】 2016年10月,区公证处办公地址由原香水小区迁至大成驾校三楼。共有工作人员13人,其中公证员7人。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7794件,涉及金额近3亿元,其中办理国内民事公证4732件,办理国内经济公证4件,办理涉外公证3058件。为伤残军人、孤寡老人、行动不便的病人等免费上门服务6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近20万元。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近千人次,提出司法建议200余条,依法拒绝公证近3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办理的公证准确率达到100%,无一起错证或因公证案件而发生民事纠纷案件。年末,区公证处被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联合授予2011-2015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法律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35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近180件,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920件,减免法律费用300余万元,帮助200余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400余万元,维护农民工、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托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开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通过整合法律援助、律师、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部门,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在区看守所建立威海市文登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方便在押人员及其家属了解法律援助,及时申请法律援助。在区检察院、区劳动仲裁院、区公证处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6个镇(街道)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
【司法鉴定】 全区有威海鉴正司法鉴定所、威海科真司法鉴定所2家司法鉴定机构,共有司法鉴定人员9人。2016年,共办理法医临床鉴定司法鉴定案件1271起。
【仲裁工作】 年内,威海仲裁委员会文登工作站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
68件,收费额34.81万元,案件标的额4413.96万元。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47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件,亿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返利款合同纠纷6件,保险案件4件,租赁合同2件,民间借贷1件。共审理案件8件,送威海审理案件31件,审理案件全部结案。积极参加“3·15”和“12·4”法治宣传日开展仲裁宣传活动,现场发放仲裁宣传材料300余份;以《特别关注》杂志为媒介,定期走访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了解企业运行状况,分析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企业纠纷的优势,及时引导企业采用仲裁方式化解纠纷。全年共走访企业32家;文登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仲裁服务窗口,制作仲裁法律知识刊版。先后6次接待省政府、省司法厅、省法制办、威海市各级领导及外地观摩团的参观学习,受到各级领导一致好评。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 规范管理,创新方法,采用“一二三四”工作法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构建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打造区、镇、村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建立起“管控、矫治、教育、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体系。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先后与林业、园林部门联合建立两处基地。两处基地累计组织6000余人次的社区矫正劳动教育,先后协调安排60余人次社区服刑人员再就业。《法制日报》《法制与生活》多次刊登文登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人民调解杂志社以“‘一二三四’工作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题刊登文登区的做法。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13人,解除矫正280人。年内,在矫人员331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298人,假释28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接受监狱、法院等委托调查评估152次,先后组织313人次入矫解矫宣告,进行集中教育学习3000余人次,51名社区服刑人员接受专业心理医师的心理辅导,无一人脱管漏管。
【人民调解】 完善“人民调解员数据库”,选拔优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到人民调解员的队伍中。继续发挥金牌律师调解室的作用,利用其业务专长为群众提供服务。搜集近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典型案例并进行加工提炼,编写《人民调解案例汇编》。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引入第三方调解,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解决资源的整合、优化,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共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35起,确认通过率达到100%,最大程度地降低办案成本,实现高效、便民的司法目标。共化解基层矛盾纠纷8875件,调处率达99.7%,避免民转刑案件20起,防止矛盾激化7起,避免进京上访事件2起,维护了社会稳定。
【基层法律服务】 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实现管理量化细化,整顿法律服务秩序,监督基层法律服务依法依规正当执业。对全区10个法律服务所和4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办理登记、年检注册,建立规范化执业资格认定和执业准入控制制度。全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参加社区法律服务活动7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6540人次,代写诉讼文书1260件,代理讼诉案件6870件。在已建成4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新建12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随着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成,实行“两所共建”,即将基层法律服务所迁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司法所一起办公,使基层工作资源汇聚,形成综合优势,更加方便群众。 (隋璐蔚)
责任编辑 王淑君